学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