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1) 管城大队内部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队内部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大队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批制度 大队收、发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1、凡上级来件、下级请示报告件、同级呈送件等材料都要逐件登记。 2、原则上对紧急、重大或难处理的公文,直接送大队长批阅。 3、对属于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直接批阅。 4、对需传阅、学习的文件,须按大队长、书记、副大队长、中队长、队员的顺序,逐级传阅、学习,并实行登记阅览制。 5、对上述一切批阅方式,文件最后都要移交档案管理员。 6、谁遗失、丢失、损坏文件,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二、印章管理制度 对印章管理按照“郑环监200441号文件关于使用新印章及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主任严格管理。 1、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除领导签发公文外,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一律填写管城大队用印登记表。 2、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符合用印手续,方可登记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3、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4、已废止的章,应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5、印章管理员违反上述规定用印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