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有关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公示如下,广泛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行政执法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
2、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 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 1、负责国土资源规则、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土地、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矿产利用年度计划和测绘计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监督检
3、查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建设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其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的审查、报批;检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和全市基准土
4、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等工作。 7、加强土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蓄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管理。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都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年检;按规定负责
5、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土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协调并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2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发证、年检和申报乙、丙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基础和专业测绘;负责需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审查发用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测绘市场,保护测量标志;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
6、应用的监督管理。 13、直接负责XX县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1、态度热情。对来本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不怕难,不嫌烦,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2、工作认真。单位和个人报批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等申请登记发证行为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一次讲清需补办的手续,待材料补齐后即行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解释,说明原因,让申办者理解和满意。 3、方便群众。廉洁、高效地办理各种申办事
7、项。明示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岗位职责须上墙公布,办公台上置放服务卡,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并贴上照片和岗位职责。 4、执法规范。坚持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定性正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四、行政执法内容期限 1、凡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规定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凡需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在受理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受理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材料、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的一般在受理之日
8、起至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审核、批复。 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本局直接办理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期办结的,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办理进度;对转办的信访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 4、依法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在30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在执行处罚或处理决定后15日内结案。 五、行政执法监督内容 1、单位或个人至本局办理报批手续、其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办理条件而不予受理、办理的; 2、未按本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错办审批事项和错发证件的; 4、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查处而未查处的; 5、违反本局廉政建设规定的。 六、行政执法举报投诉 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对XX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的违纪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投诉电话: 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来源于第1文秘网,欢迎阅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