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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
二、发展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接受入党申请阶段;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三是确定发展对像阶段。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是。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近党组织,入党要求迫切,入党动机端正,有共产主义理想,有奉献精神,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表现突出。
四、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六、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没有经过党委或、地、县直工委集中培训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七、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全体党员应尽量到会,实际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后,应统计在票数内。
八、党小组、党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并于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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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同本人谈话。
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就应按时讨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分培养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3个阶段:
1.培养考察:
⑴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⑵支部书记或委员与申请人谈话,提出鼓励与要求;
⑶党支部、党小组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为联系人;
⑷党小组讨论推荐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
⑸党支部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
⑹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报告表》;
⑺党支部、党小组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人;
⑻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培养教育考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的活动,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定期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并填写培养考察表;参加党委或地、县直工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⑼党小组培养人讨论推荐发展对象;
⑽党支部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政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⑾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预备党员预审表;
⑿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⒀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材料报党委申批;
⒁公司党委组织干事审核发展对象材料;
⒂党委审核确定发展对象: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培养考察是否一年以上;个人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政清楚,材料是否完备;
⒃党委通知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2.履行入党手续:
⑴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
⑵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⑶党小组讨论提出书面意见;
⑷党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申请人读《入党自愿书》;介绍人发表意见;党小组发表意见;党支部发表意见;大会讨论;党支部作出综合讨论意见,提出申请人的努力方向;党员表决做出决议。
⑸党支部上报审批;
⑹党委指定党委成员谈话。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程度,看是否具备党员条件;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努力方向。
⑺党委讨论审批;
⑻党委批复通知;
⑼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⑽党支部向支部大会宣布党委批复;
⑾党支部组织新党员宣誓。
3.预备党员教育管理:
⑴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⑵党支部、党小、介绍人继续培养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观察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的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状况;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
⑶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⑷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⑸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发表意见;党支部发表意见;大会讨论;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⑹党支部上报审批;
⑺党委讨论审批;
⑻党委批复通知;
⑼党委向支部大会宣布批复;
⑽党委将有关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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