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67240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9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管理,防止到岗不到位,杜绝工作拖沓、自由散漫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月每个工作日对实际在岗的个人实行量化管理考核,每月总分10分,每分分值由班子会确定。 二、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示。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每人每次扣1分,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双倍扣分。 1、迟到; 2、早退; 3、上班时间玩游戏; 4、未及时开关门; 5、值日交接不及时; 6、未打扫或未及时打扫卫生(大厅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必须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杂物堆放)。 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人每次扣2分,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双倍扣分。 1、旷工(病、事假除外,但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半天以内向中心领导请假,半天以上需书面形式请假,并安排好代班人员); 2、上班时间找不到人。 五、凡当月出现个人考核为负分者,当月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六、全年个人累计得分低于90分者,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全年累计得分低于90分且考核得分为中心最末一位者,视具体情况将其列为第二年的待岗对象(属条管部门的则由党委、政府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离)。 八、凡当月部门考核为负分者,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九、本考核具体由党政办负责执行,凡在考核中徇私舞弊者按当事人应扣分的双倍扣除执行人员的分,年终在目标考核中扣减执行人相应分值的奖励。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