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上海公司安全环保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为及时发现各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环保管理漏洞和各种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止“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掌握新的安全环保生产动态和各种制度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环保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搞好全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城市公司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环保检查类型:
单纯性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日常性安全环保检查、定期安全环保检查、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季节性安全环保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环保检查等。
文明安全施工检查:各项目月检、公司季检、上级抽检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查等。专业类检查:机械设备检查、消防检查、受限作业空间检查、卫生检查、环保检查等。
二、安全环保检查主要内容:
1、查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生产思想意识,
2、查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与落实,
3、查现场隐患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查安全环保生产教育培训与操作行为,
5、查安全环保生产设施及劳保用品使用,
6、查现场布置、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7、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受限作业空间、生活设施,
8、查工伤事故的报告处理和内业记录等。
三、检查频次规定:定期检查
1、各项目经理部每周由各项目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各部门、各分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不定期检查
1、各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实行每日巡检制度,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频度,对高危险性的作业实行旁站监督。
2、各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违章、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3、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
4、交接检查(验收)。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应由各项目负责人组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违章。
织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四、检查手段:
根据检查类型的不同,检查组织部门可选择相应的检查表或根据检查目的自行编制检查表或罗列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手段包括:现场检查、现场检测、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记录等。
五、检查要求:
(一)、每次检查要有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通报。对于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项目,除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外,要进行适当处罚;
(二)、对于每次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由检查组织单位或其委托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应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三)、各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接受和正确对待上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积极整改;项目经理部也应根据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进行各类安全环保检查,特别要注意抓好班组班前班后检查、责任工长日间巡查、安全员日、周检制度以及安全例会制度。
六、检查用表:
各项目经理部。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评分。
七、检查结果处置:
(一)、对于一般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或当场改正;
(二)、对于有发展成为事故隐患的问题或行为,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对于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
(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重大违章行为,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检查部门要监督整改过程,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对一般性问题或可当场改正的可口头通知,对事故隐患或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行为要下达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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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环保隐患的及时整改,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1、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中查出或发现的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的事故隐患,检查部门、人员要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安全管理部经分管生产经理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指令停工进行整改。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严重程度;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预算、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5、凡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进行整改。
6、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通知整改复查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单位、项目,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报告整改通知书签发部门,申请审查验收,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及时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单位领导负责,及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规定限期内百分之百的整改。
8、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展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公司/二级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9、公司、二级机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负责处理、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工会负责督促并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10、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1、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上报。
12、对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而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13、对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工进行整改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14、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xx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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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环保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各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环保管理漏洞和各种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止“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掌握新的安全环保生产动态和各种制度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环保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搞好全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环保检查类型
单纯性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日常性安全环保检查、定期安全环保检查、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季节性安全环保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环保检查等。
文明安全施工检查。项目部月检、公司季检、上级抽检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查等。
专业类检查。机械设备检查、消防检查、受限作业空间检查、卫生检查、环保检查等。
二、安全环保检查主要内容
1、查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生产思想意识,
2、查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与落实,
3、查现场隐患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查安全环保生产教育培训与操作行为,
5、查安全环保生产设施及劳保用品使用,
6、查现场布置、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7、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受限作业空间、生活设施,
8、查工伤事故的报告处理和内业记录等。
三、检查频次规定
(一)定期检查
1、各项目经理部每周由各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分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不定期检查
1、各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实行每日巡检制度,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频度,对高危险性的作业实行旁站监督。
2、各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违章、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3、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违章。
4、交接检查(验收)。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应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四、检查手段
根据检查类型的不同,检查组织部门可选择相应的检查表或根据检查目的自行编制检查表或罗列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手段包括:现场检查、现场检测、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记录等。
五、检查要求
(1)每次检查要有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
分析、通报。对于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项目,除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外,要进行适当处罚;
(2)对于每次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由检查组织单位或其委托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应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各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接受和正确对待上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积极整改;项目经理部也应根据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进行各类安全环保检查,特别要注意抓好班组班前班后检查、责任工长日间巡查、安全员日、周检制度以及安全例会制度。
六、检查用表
各项目经理部。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评分。
七、检查结果处置
(1)对于一般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或当场改正。
(2)对于有发展成为事故隐患的问题或行为,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3)对于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重大违章行为,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检查部门要监督整改过程,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5)对一般性问题或可当场改正的可口头通知,对事故隐患或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行为要下达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环保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环保隐患的及时整改,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1、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中查出或发现的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的事故隐患,检查部门、人员要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安全管理部经分管生产经理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指令停工进行整改。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隐患类别;
(2)事故隐患严重程度;
(3)影响范围;
(4)影响程度;(5)整改措施;
(6)整改资金预算、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7)整改目标。
5、凡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
书》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进行整改。
6、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通知整改复查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报告整改通知书签发部门,申请审查验收,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及时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项目部领导负责,及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规定限期内百分之百的整改。
8、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展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9、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上报。
11、对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而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
范、监控措施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12、对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工进行整改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13、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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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为员工创造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保障公司生产设备和员工身体安全。保障生产工作顺利持续进行。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公司各生产单位(厂、部)的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
3.术语
安全/环保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环保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和危险因素及缺陷等进行查证,确定其存在状态和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等危险因素,确保生产、环境保等事项安全、环保进行。
4.管理职责
4.1安环部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并督导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环境问题整改的实施。
4.2公司各职能部门(科、室)根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本系统的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并参与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检查。
4.3生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建立班组、车间工段、厂(部)级的安全/环保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5.内容及程序
5.1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落实、查事故处理。
5.2检查重点:对于易发事故、事故危害性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及设备(施)进行检查。即:易燃易爆危化品、特种设备、运输、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及防护器具、高处作业和本单位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有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及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源(点)的工段、班组或其负责任人;生产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3检查程序5.3.1检查准备。
a.确定监察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b.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等要求;
c.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d.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e.编定订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f.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g.挑选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5.3.2实施检查,通过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通过掌握的情况或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并做出结论。
5.3.3根据判断结论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5.3.4通过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实现检查工作的完成。
6.检查类别
6.1专业(项)性检查。是对某个专项(电气、煤气、特种设备、安全装置及防护器具、危化品、消防等)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安全检查。
6.2季节性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冬季、暑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6.2.1日常性检查。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来实现的,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经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6.2.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环保联合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实施。
6.2.3设备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用电、重点设备、的专业性检查。
6.2.4工程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关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性安全检查。
6.2.5生产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环保联合检查(包括,属地内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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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安装、在建工程等所有外包项目),由主管领导组织并带队,安全、生产、设备等科室(车间)及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6.2.6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由主任带队,有关人员参加。对本车间的设备状态、各种安全/环保装置(设施)状况、作业环境(如梯子、栏杆、平台、照明、井沟盖板、物品摆放等)、生产组织(如“五同时”的落实情况等)、危险源点情况、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台帐记录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6.2.7班组或核心岗位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中巡检。对本班岗位的环境、设备、设施状况、人员思想状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详细的检查。
7.检查分工
7.1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的划分范围,由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7.2日常性检查,以各单位(厂、部)安全科(或兼职安全员)为主体负责组织进行。
7.3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月度检查由安环部、设备部、工程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进行;生产单位的月检、工段周检、班组或岗位日检,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
8.隐患整改
8.1各生产单位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处理。即查出的隐患要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逐项落实整改;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8.2公司级检查出的问题,由安环部已《检查通报》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处理,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安环部。
8.2.1检查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信息后,要对其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对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2.2各单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时限并纳入检修、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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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措计划中解决,未整改前必须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同时将整改方案报公司安环部,由公司进行专项研究后解决。
9.考核
9.1对凡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的单位,一次扣罚1000元。
9.2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相应条款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9.3凡因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整改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除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规定处罚外,加扣该单位50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10.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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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为及时发现公司事故隐患,有效采取安全对策和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其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危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行为。
2、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安全检查要制定计划,由公司及各部门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二、组织形式
1、综合性安全检查:
(1)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组织,有关各级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加;
(2)检查对象为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储存仓库、生活点、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设施等;
(3)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专业性安全检查:
(1)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防腐蚀、防尘毒、易毒工作实行分类检查;
(2)专业性检查,由各分管区域、部门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计划报公司备案(重大的报当地安全管理部门);
(3)专业性安全检查发现的有关隐患、整改计划应记入台帐,以备查核。
3、季节性安全检查:
(1)根据气候和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洪抗台、防雷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2)季节性、专业性检查可与综合性安全检查结合进行;
(3)单项进行检查时,由公司安全责任人或有关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有关人员负责进行,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计划记入安全台帐(重大的上报当地安全管理部门);
(4)节日前后检查,公司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保卫、消防、职业病防治、清洁、文明等进行针对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前后安全。
4、日常安全检查:
(1)班组的安全检查,由公司有关部门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和班组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其班组的工作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与整改;
(2)公司各级部门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应在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深入现场进行巡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帮助处理。
5、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查其安全责任人是否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是否做到管生产必须做到管安全的原则;
(2)查各级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3)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查现场及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装置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情况;
(5)查各类事故处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三、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危害重点部位应当每日进行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门和频次。巡查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开启机械设备、电气装置、货物堆放、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用品有-25-
无违章行为,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安全防护、消防、劳动保护设施和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是否因堆放物品而影响使用。
5、危险性、危害性部位现场应急救治用品、检查装置是否配备。
6、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危害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情况。
四、本公司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全面综合检查,危险源、重点部位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喷头、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情况。
3、安全防护、灭火器材、劳动保护设施配置及有效情况。
4、使用火、电、易燃、易爆、易毒、易腐蚀物品及搬运装卸作业情况,运输工具停放等有无违章行为。
5、危险源、重点部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知识掌握及管理情况。
6、重要货物防火、防爆、防腐蚀、防盗安全保护情况。
7、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等值班、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应记录好内容,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五、事故隐患整改
1、对下列违反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部门、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搬运、装卸、运输易燃、易爆、易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的;
(2)违章操作机械设备、电器设施和防护设施、运输工具及停放的;
(3)安全出口、通道上锁、遮挡或占用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安全防护、劳动保护装置、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挪作他用的;
(5)安全防护、消防、劳动保护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
(6)违章关闭安全保护装置、消防、劳动保护设施,切断安全防护、消防、劳动保护装置电源、消防水源,拆除安全防护、劳动保护装置的;
(7)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法行为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不能当场改正的,检查人员应向其部门或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案,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四定”方针,即定措施、定部门、定时间、定具体完成该项目安全责任人。
3、对事故隐患未消除之前,其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不能确保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4、对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必须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经分管安全责任人签署后,由负责整改人签收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要进行验收签字,并将验收情况记入安全台帐。
5、公司安全管理人对各级部门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负责建立《事故隐患台帐》,以备核查。
6、《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六、违反上述条款的均按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和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均以本制度为准。-26-
第五篇:
1、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二、安全检查形式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部门级安全检查,由部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环保部。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主管。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三、检查后的整改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必须认真仔细,有的放矢。
二、除进行经常性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的项目应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劳动防护、查安全设施、查设备等内容。
四、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方案,定出完成时间,同时落实奖惩措施。
五、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项目,必须下达《陷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准”限期整改。
六、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部汇总并存档,定期进行安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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