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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五篇材料]
第一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
一、民爆管理人员责任制
二、爆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三、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四、爆破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五、民爆物品仓库主管岗位责任制
六、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七、装卸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九、库房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十、库房巡守员岗位责任制
十一、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民爆管理人员责任制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矿民爆管理各项制度。
二、负责对本矿涉爆队组爆破队、火工组进行全面管理,负领导责任。
三、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民爆物品。
四、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定期对民爆物品库进行检查,并要留有检查记录。
六、定期对涉爆管理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
七、定期对《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本》、《雷管编码登记本》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帐物相符,检查要留有记录。
八、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如发生被盗、丢失、转借、私藏及其它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九、对民爆物品储存、发放、使用、退库、运送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爆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本矿火工品领取、入井运输、井下存放及清退交库工作,确保火工品安全。
二、对爆破工作面放炮作业进行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三、做好本队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出勤管理工作,抓好劳动纪律,搞好工时利用。
四、抓好本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队的日常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放炮、火工品的各种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六、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放炮地区,合理安排,使之满足生产需要。
七、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放炮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井下火工品的运输、临时存放及爆破作业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八、爆破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以此确保安全作业。
九、掌握火工品使用情况,负责审查爆破材料台帐,日报及放炮员原始记录,保证爆破材料管理达标。
十、抓好本队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作业技能的教育。
十一、严格遵守本矿及公司公安科的其它有关规定。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持证上岗作业,在队长和跟班组长的指挥下,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作业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爆破作业任务。
二、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认真负责领取计划内所用爆破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浪费,不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及时交回炸药库,办好清退手续。
三、在井下背运爆破材料,与同行人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或打闹,中途休息时选择安全地点,远离电缆非金属导体等物。
四、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应放在支架完好、顶板好的地方,并要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放在干燥地点,负责管好用好爆破安全用具。
五、爆破作业时,要自联、自检、自救,严禁多人操作,爆破器把手或钥匙要随时携带,妥善保管,不放炮或联线时,严禁将把手或钥匙插入爆破器上或交于他人,母线要摘掉并扭结。
六、严格执行先检查后作业制度,认真装配引药,不要装垫药和盖药,装药前除净炮眼内的煤岩粉,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掌握好装药量,炮眼要装水炮泥,炮泥要充满填实,不用的炮眼或线眼要用炮泥填实,保证爆破的效果和安全。
七、放炮母线要有足够长度,要大于规定距离,母线接头要包裹绝缘层。使用时要悬挂好,不允许和电缆以及导电物体接触。
八、爆破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以此确保安全作业。
九、执行装药前、连线前、爆破前、爆破后四个作业过程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确保安全作业。
十、爆破后,与带班班组长,同时进入作业工作面,认真进行验炮,发现瞎炮要及时处理,如果当班处理不完,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
十一、爆破后,要仔细检查爆破效果,经施工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十二、对带班班组长、队长和其他管理人员违反爆破作业技术规程,影响爆破安全作业的违章指挥和做法有权予以拒绝和制止。
十三、完成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交待的各项工作。
爆破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爆破队长的的领导下,配合队长做好本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抓好本班火工品领取、入井运输、井下存放及清退交库工作,确保火工品安全。
二、对本班爆破工作面放炮作业进行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三、配合队长做好本队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出勤管理工作,抓好劳动纪律,搞好工时利用。
四、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放炮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井下火工品的运输、爆破作业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五、爆破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以此确保安全作业。
六、掌握本班次火工品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火工品使用台帐和交接班记录。
七、配合队长抓好本队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作业技能的教育
八、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爆物品仓库主管岗位责任制
一、对民爆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严格按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仓库的工作管理。
三、监督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
四、雷管、炸药库房按核定储量存放,性质相抵触的产品不准同库储存。
五、按照《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监督认真做好定员、定量工作。
六、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督做好民爆物品的入库和发放;检查是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七、组织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八、协助完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九、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确保所押运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地送到目的地。
四、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时间及行车速度行驶。
五、监督装载的民用爆炸物品不超载,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混装。
六、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七、运输途中,不得在居民点、行人稠密的区域或其它重要建筑设施等附近停留。
装卸人员责任制
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掌握所装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危险性质和应急措施。
二、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子、高跟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
四、作业时,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五、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
六、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七、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拋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八、装卸时发现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不准发货且及时报告。
九、装卸结束后,应将现场打扫干净。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责任制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三、深入爆破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现场爆破,处理哑炮、残炮等实行安全监督。负责制度盲炮处理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负责指导本单位实施爆破的安全警戒方案。爆破前应划定危险区域,组织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并检查清退余药,催促无关人员远离危险区后,发出爆破信号进行爆破。爆破结束后发出解除信号,方准行人进入危险区。
五、发生爆破事故,应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参加爆破事故的处理。
库房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保管员要有责任心,对爆炸物品管理要尽职尽责,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保管和使用的要求,学习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意识。
三、对入库的雷管炸药,认真进行核对,并作好入库登记。炸药的公斤数和雷管的发数详细核对后,方可给押解员办理收条签字等手续。
四、发放雷管和炸药时,要认真检查,详细登记,做到不漏记一发雷管和一节炸药。
五、执行公安机关双保管双锁制度。
六、发放炸药雷管时,必须分双人分别领取,分别运送到井底工作面。
七、每日早上八点到下午六点领取发放火工品,超过规定时间不准领取和发放火工品。
八、特殊时间生产需要,首先经保卫科同意,在确实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发放适当的数量,要保证万无一失。
库房巡守员岗位责任制
一、民爆物品库必须保证2名以上看守人员24个小时值班。
二、库区内及库区周围二十米内严禁烟火。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对进入库区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看守人员检查严禁携带刀具、火种等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四、看守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值班期间严禁睡岗、脱岗、酒后上岗或在值班时喝酒、打牌、下棋或进行其它无关活动。
五、对值班期间进入库区的非涉爆工作人员,由值班人员在登记簿内将姓名、时间、进入库区理由、原因填写清楚。除领取民爆物品人员要登记外,还要将进入库区的本单位领导及前来检查工作的公安人员登记清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看守人员要如实、清楚地填写值班登记表,交接班时必须将姓名、时间、值班情况及当时天气情况逐一填写。
七、在值班时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拔打求助电话并报告矿领导。
八、看守人员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模范遵守《民爆条例》,认真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坚持尽职尽责。
二、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单位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破物品的活动实施安全监督。
三、在火工品领用、退库时执行严格的签字监督程序。
四、火工品出入井时应进行严格清点登记。
五、要亲临爆破现场,协助、监督爆破作业,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作业,安全生产。
六、对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章的民爆事故和案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要协助查清事故和案件。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二、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矿井安全负责人到仓库保管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建立和完善矿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矿井民爆管理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六、组织做好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巡守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做好民爆库房管理和井下火工品使用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矿井民爆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八、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九、制定单位民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1-2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矿井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十、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矿井民爆管理负责人、公司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火工品库安全操作规程
火工品库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库房定员定量规定,非本库人员进入库内应检查其手续和有关安全规定。出入库产品应账目清楚,超过定量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存放。
二、产品入库应检查合格证,严禁稳定性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库。
三、产品堆放应稳固,搬用方便。产品堆垛下面应垫枕木。雷管成品箱堆高不超过1.6米,
四、库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准滑水和积水,不准有虫鼠危害。
五、不同产品同库存放时,必须严格执行《火药、炸药、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有有关危险品分组存放的规定。
六、严禁在库房内进行开封、打包、维修包装箱及产品返工等作业,严禁穿铁钉鞋进入库房。
七、洒落地上的药粒应及时收集送入废品库,成品库内严禁堆放废品。
八、严禁雷管和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九、采用机动车辆装运产品时,应在库房2.5米处时行装卸作业。
十、贮存时间较长的产品,应按规定抽查稳定性能,稳定性不合格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十
一、仓库修理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门窗小修理可移至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大修必须将库房内产品全部搬出。
十二、仓库内的门窗玻璃应保持安好,严禁碎玻璃混入产品内。十
三、库内使用的手推车应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安全矿长、民爆管理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等,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三、矿井的的保管员、巡守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四、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五、矿井民爆管理部门和安全培训部门每年初应制定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六、涉爆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一、人防基本要求
人力防范主要包括治安保卫机构、值班守候人员、仓库保管员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人力防范在整个治安防范系统中起到决定作用,所有设备的操作、制度的落实都要靠人及其组织来实施。从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劫、绝大多数与值班守护人员素质不高,违反规章制度有直接关系。因此存储库治安保卫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合格,成立专门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制度。
二、技防基本要求
1、技术防范应安装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的防范系统。其中,库房应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装置,库区及重要通道应安装周界报警,视频监控装置。
2、库房无人时,入侵警报装置应进入设防状态;库区无人员车辆进出时周界报警装置应进入设防状态。
3、入侵报警装置,周界报警装置撤防时间不超过2小时,紧急报警装置应全天处于设防状态。
4、报警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并能按时间、区域、部位灵活编程设防或撤防;应具有防破会功能,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并指示故障区位;当有报警时能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地址及有关警情数据。
5、报警值班室所设监控终端,能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多画面和轮回显示各监控图像;应能与报警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对现场进行图像复核,能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可设置为移动画面帧测记录方式,帧测灵感度为对摄像重点区域内如有人员、车辆、物体移动时即启动,图像记录连续性指示不少于10帧∕s。
6、摄像市场角应覆盖目标80%以上(出入口、监控目标应100%)
7、照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辅助照明设施或使用具有偏视功能的视频监控探头。
8、通讯设施终端应连接至或安装在报警值班室,值班室应张贴报警联系电话,贴在方便看见的部位。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9、设备用电源,并能保证对控制台设备供电1小时,对报警部分供电部小于8小时。
10、系统主机应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储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报警、视频监控与辅助照明灯光应实现联动。
三、物防
物防即实体防范,它包括库区平面布置、库房结构、围墙结构和高度、门窗结构以及消防设备,防雷设施等。
(1)地面储存库为单层建筑,采用砖墙承重,屋盖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净高度不低于3m。
(2)储存库的门均应向外开启,外层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应为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
(3)储存库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门的宽度不宜小于1.5m,高度不宜小于2m,不应采用侧拉门、弹簧门、卷闸门,不应设置门槛。
(4)储存库的窗应能开启并应配置铁栅栏和金属网,视情可在窗下靠近地面的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孔,并配铁栅栏和金属网。
门窗金属网,网孔一般不应超过10mm×10mm做到能防止鸟类、老鼠、蛇等小动物的进入。
(5)储存库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当以包装箱方式储存且不在储存库内开箱时,储存库地面可采用一般地面。
四、犬防基本要求
(1)库区应配备两条(含)以上看护犬。(2)看护犬应为大型犬,夜间应处于巡游状态。
领用至使用途中的安全措施
1、领用批准单炸药、雷管数量必须填写清楚,后由爆破员、安全员、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度主任、安监负责人、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2、进入库区前将所有通信设备、烟火、钥匙放到值班人员处保管。
3、穿戴防静电服装。
4、进入库房前双手摸过静电释放仪消除静电。
5、发放完毕后经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确认数量无误后,装入专用防爆箱内并由爆破员上锁。
6、放入专用运输民爆品防爆车内上锁并由押运员经规定路线押运至井口,交与爆破员并确认数量无误。
7、监督爆破员将火工品带入井下。
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
北辛窑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
成员:爆破队队长、安监站长、通风队长、火工品组长、护场队队长、各火工品使用队队长
第二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2
一、库房选址2
二、库房建设2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2
四、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3
五、使用3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4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6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6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7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8爆破员岗位责任9监炮员岗位职责10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10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11押运员岗位职责13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13监炮员安全操作规程14民爆物品申领、退库流程及注意事项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选址
一般要求炸药库周围300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200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公安部门同意批准。也可参照《危险品储存库区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标准执行。
二、库房建设
库房建设包括炸药库房、雷管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雷管库和炸药库要分开,炸药库和雷管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库区大门警卫室设在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雷管库一侧,避雷针设在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并接线入地。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炸药雷管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
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1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1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常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
2、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炸药库、雷管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
3、库房台帐设置警卫室需设"四本三表",即《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炸药类出入库登记本》、《雷管类出入库登记本》、《索类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爆炸物品退库登记表》、《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登记表》,库房内设置库存标识牌,详细列明库存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并每天盘点更新,做到帐、牌、实相符。
四、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
1、民爆物资购买要首先填写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填写购买品种、规格和数量,然后经辖区派出所和公安局审批后,公安机关给予开具购买证,持购买证到市民爆公司购买
2、到民爆公司交钱开出出库单,持出库单到民爆公司炸药库领取民爆物资。
3、运输由民爆公司负责送货,直接送到库房入库。
五、使用
1、领用人必须是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证的爆破员;
2、领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填写由作业队负责人、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的《民用爆炸物品领用申请单》;
3、到库房后填写《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然后开始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
4、炸药领出后,必须使用封闭完好、绝缘良好的交通车辆运输,且雷管和炸药分开运输,不得同车同时拉运;
5、工地现场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监督下使用,制定爆破方案,控制用药量,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安全爆破,并由爆破员和专职安全员共同填写并签字确认《现场使用登记表》,详细登记用药量和雷管编号,当天使用未完,必须清退入库,并由爆破员和库房管理员共同填写并签字确认《退库登记表》
6、库房管理员严格把关,按照每天发生的入库数量、出库数量、退库数量及编号及时填写《炸药出入库登记本》、《雷管出入库登记本》,并签字齐全,使每天的库存一目了然,清晰准确
7、民用爆炸物品库管理员每天对库存进行一次帐实对照盘点,确保帐实相符。项目专职安全员、安质部不定期对库房和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加以改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安全。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存储库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安全防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单位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2、当建筑物内有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装卸作业,车辆必须熄火、制动;
3、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4、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装卸作业严禁烟火;
5、装卸作业要服从保管员指挥,按照指定的仓库、数量、品种、生产日期装卸;
6、装运民用爆破器材时,驾乘人员应对爆破器材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包装箱破损、数量不清不得入库;
7、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8、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在白天进行。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1、按照当地公安部门审批许可确定爆炸物品储存库房的定员、定量;
2、各库房的定量不超过在核定存放量;
3、危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
4、进入库房正常人数不能超过2人,否则需经爆破器材库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进入,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
5、库房的炸药、雷管、导爆索的存放应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规定执行;
6、库内危险品堆放整齐,库内干净、整洁;
7、危险品仓库定量:
炸药库总量:××kg(其中含导火索和导爆索的药量);雷管库:设计容量××发;索类库房(塑导管、导爆索):××米;危险品仓库定员:××人。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的入库,必须由安全员、押运员、库房保管员三人现场交接、签名,检查、核对入库数量,做到准确无误方可入库。
2、保管员必须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3、爆炸物品的出库,必须由爆破员领取,非涉爆人员一律不准领取爆炸物品;如同时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由两人以上放可领取。
4、使用班组要根据当班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需要量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凭此单据保管员才准发放。
5、爆破员领取雷管时,必须出示爆破员作业证,储存库保管员发放爆炸物品时应登记号数量、规格、条码编号、箱号,领取人签字
6、领取爆破物品时雷管要装入防爆式便携箱中,进入现场后炸药和雷管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7、现场每班实际使用量要由批准人负责核实,认真填写爆破作业登记表,对爆破器材领取情况、爆破作业情况、爆破器材退库情况要如实登记,确认无误后由批准人、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四人签字认可。
8、爆破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检查、清理现场,剩余的炸药和雷管要在当班使用后立即清退回储存库房;严禁个人私存,退还后保管员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9、保管员必须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10、加强记录仪器、物品的管理,不得遗失、转借,按规定时间及时到上级公安机关上报记录数据,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
11、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2、单位治安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开展消防设施维护、灭火器具配置更新、操作技能培训等工作;
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为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库区内禁止烟火,单个储存库配备至少两个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4、储存库门口8m范围内不得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棵植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
5、随时保证储存库区消防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5m^3;
6、仓库保管员、值班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7、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严禁挪作它用;
8、仓库保管员和护卫人员按规定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立即向单位安全部门或上级领导汇报;
9、任何人严禁将烟火、手机、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库区内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确定专人监督作业,并严格限定动火区域,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爆破员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gb6722-2003)。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求得监炮员的同意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接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操作爆破作业。
8、爆破员只能在发证的公安机关辖区内承接爆破任务,原则上不跨辖区承接爆破任务,跨县、市实施爆破任务的爆破员,必须提供爆破员居住地派出所审查意见,经施爆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许可后,方可承接爆破任务。监炮员岗位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gb6722-2003)。
3、检查爆破员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离,警戒区域布置,联络信号等有关规定。
5、必须对本单位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
6、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7、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炸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领发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4、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5、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6、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7、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8、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
9、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10、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11、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1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
1、忠于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枪、及易燃易爆物品。
2、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值班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5、收存民用爆破器材坚持四不: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2)破器材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3)库存混存、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器材不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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