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慰问制度大全五篇 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学校“送温暖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时对伤、病、残等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1)因公受伤;(2)住院治疗; (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4)见义勇为(5)困难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3)慰问
2、品购买标准为每人200元; (4)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5)见义勇为由学校行政及工会代表学校慰问,慰问标准为200元。 二、婚嫁庆贺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婚嫁,工会派代表一名,参加结婚庆典道喜;(2)遇到学校女教工分娩,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100元。 三、丧事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慰问的标准。慰问费200元(学校工会标准)。 四、节日慰问 1、慰问时间:每年春节、教师节期间、中秋节、国庆节、三八节、六一儿 童节。 2、慰问范围: (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工; (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14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3、慰问原则及标准: (1)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及工会研究决定; (2)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并发价值50元纪念品;(3)儿童节慰问标准:每人送慰问标准30元。 五、生日慰问 1、由工会负责人统计每月生日的教职工名单。 2、工会对每月过生日的教职工统一发放慰问金和生日贺卡。 3、慰问标准:每人100元 东江小学工会小组2013年9月1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