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墅导中学寄宿生管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66265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0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墅导中学寄宿生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墅导中学寄宿生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墅导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1.凡经学校批准寄宿在校的学生,须按学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政教处批准,不得自由迁动和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睡觉。起身前和熄灯后,必须保持肃静,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宿舍卫生,值日生要认真打扫,个人衣服、日常用品要放整齐,勤换洗。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财物,和他人生活用品。注意安全,特别要保护电器设备,不得私接电灯和燃点灯烛。要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若无故损坏公物,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 5.熄灯前由室长负责检查人数,如有学生缺席,要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须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生活管理老师批准。 6.同宿舍学生要相互关心,团结友爱,讲文明,有同学生病不能起身上课时,室长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师报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门随时注意关锁,晚自习和上课时间不得进入寝室。个人贵重物品和钱应加强保管,换洗的衣服、鞋袜当天要放进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属和校外人员,携带物件外出时,须有出门证,经传达室检查后方可携出。 8.遵守用膳时间,有秩序安静进入餐厅,等同一桌人到齐后依次打饭用餐,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爱惜粮食,注意卫生,不掉饭粒,不将菜屑、菜汤、骨头抛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对伙食方面有意见,要有组织地向生活委员或班长及有关领导反映,不得到食堂吵闹。 11.听从生活管理人员和值日老师的管理和教育。 政教处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