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管理制度大全之校园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园网是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的基础设施之一,校园网管理者、使用者以及相关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条 校园网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接入、维护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 所有校园校内的信息插座及网络线路、网络设备,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紧急情况除外)。 第四条 全校师生均有使用校园网的权力,但在校园网上进行接入操作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第五条 使用者在校园网上应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损害学校荣誉;不得侵害他人正当权益;不得在网络上传播不健康信息或窃取泄露他人秘密。 第六条 信息中心应及时掌握了解网络信息服务的连接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防范校园网违反计算机操作有关规定行为。 第七条 网络管理者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一切非人为过错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上班期间,不得利用校园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九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条 特殊时期校园网实行24小时监控。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