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1、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半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上报和通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各类情况;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季、半年、全年定期对综治中心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和具体安排。 2、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季度分析评估上报本辖区维稳及社会治安形势,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维稳及综治主要任务。 3、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的“三个排查”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季度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安全消防隐患排
2、查整治行动,着力抓好矛盾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4、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完善信息接收、应急启动、现场处臵和善后处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 5、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研究分析重大事件件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对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要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如实反映个案处理进度。 6、重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实行重大事故“一案双查”制度,即在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的同时,一并调查事故发生的背景、原因和过程,对没有落实管理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具体情节,严格追
3、究相应责任。 7、重大隐患和问题交办督办制度。对各种信访及矛盾纠纷个案实行分流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分流交办至相关单位落实处理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臵、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要进行专项督查,明确专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工作方案、解决时限等,落实专人跟进督办。 8、定期对各部门考核奖励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季度对各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按上级有关规定,对工作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二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制度XX县区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
4、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维稳及综治工作作出总体规则,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统筹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问题;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完成乡(镇)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XX县区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负责制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5、 4.掌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负责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论; 6.完成乡(镇)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包案制度 1.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论需要由乡(镇)当政策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程序逐一落实任务责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2.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3.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
6、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4.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出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街道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5.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6.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乡(镇),由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1.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乡(镇)党政一把手和
7、市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2.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3)群体性时间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4)“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 (6)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 3.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4.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
8、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通报制度 1.通报的内容: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案件; 2.通报的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3.通报的时间: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按季度通报,重大事件案件随时通报; 4.通报的范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在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主任范围内通报,重大事件在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居)范围内通报; 5.通报的要求。通报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值班备勤制度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天至少一个人在中心值班室备勤; 2.值班
9、人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 3.坚守岗位,恪守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向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剂; 4.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工作计划 (1)根据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精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拟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呈报乡(镇)街道,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3)制订工作计划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4
10、)计划制定后,应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 2.工作总结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半年和年终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呈报乡(镇),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2)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完成的每项重要工作或某些有典型意义的工作,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乡(镇)主要领导;(3)工作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反映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真实情况。 首问责任制度 1.服务对象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责任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必要时应为对象联系有关部门
11、及有关人员。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5.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6.发现未能履行首问责任的,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等。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言行准则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的言行要做到五个字。勤、快、公、活、廉。 勤。一要腿勤,积极主动下访,每月必走访村(居)干部、治保调解人员、信息员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等,此外,只要村(居)民有所求,无
12、论节假日还是公休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随叫随到;二要手勤,对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记录,事后分门别类登记归档;三要嘴勤,耐心细致地说服。 快:矛盾纠纷一旦发生,要快速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调处。公:公正、公开、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活:调解的策略要灵活,注重实效。 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矛盾调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压迫,自主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
13、得提供虚假证据;(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激化矛盾或有过激行为;(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资料台帐制度 1.要求做到档案、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有关文件应登记,有专用的文件夹; 3.业务台帐分门别类,便于使用。主要包括。 (1)中心基本台帐簿册:包括值班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案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记录簿、培训工作记录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治安巡逻登记簿等; (2)“六联机制”档案材料。包括联调工作情况,联防工作情况,联勤工作情况,联治工
14、作情况,联创工作情况,联管工作情况。 4.对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理事项总登记簿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3)案件调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票据等复印件;(4)有矛盾纠纷调处笔录的,需要附带笔录复印件;(5)案件调处过程说明;(6)案件调处协议书; (7)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5.归档材料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和备考表填写清楚。 会议制度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2.参会人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村(居)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主任和有关
15、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2)通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分析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治信访维稳工作; (3)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政治工作。 督办制度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有权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2.中心对督办的事项要向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
16、通知书,承办单位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调处工作; 3.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中心有权重新提出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的有关调处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有关的办理情况,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未能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再次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 5.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察督办,对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交办的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
17、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7.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办结后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8.督办通知书要统一编号,列表建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实行“领导包片制”、“中心工作人员包村(居)制”。乡(镇)领导对辖区居委进行分区域挂点联系,包片负责;中心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挂点联系一个村(居); 2.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员不定期在所在的村(居)和
18、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 3.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周汇总信息员了解的情况,进行一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摸查,“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其人员,应及时对摸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一是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迹象;二是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已经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四是已经发生矛盾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报告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根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4.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开一次例会,对这些摸查汇总上
19、来的矛盾纠纷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可能引发事端,激化矛盾,并商讨应对的办法,研究出应对策略,实行分类调处,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听取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5.一般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居),调解不了再上交到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 6.对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就启动另一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起诉,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引导,四环指导即是:诉前普遍指导、诉时跟踪指导、诉中个别指导、诉后案例指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20、调解服务工作承诺 1.工作纪律。(1)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2)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3)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4)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2.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办事的原则;(2)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3)开展经常化纠纷排查工作,遇到重大纠纷及时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4)自觉接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乡(镇)的指导、监督。 来访人员须知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有序来访;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接待场所; 2.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
21、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3.群众性来访,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请求调解、法律帮助或其他请求事项,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法律指导; 5.对上访事项、纠纷调解处理如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接待完毕不得滞留,无理纠缠; 6.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接待场所不准高声喧哗。 第三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制度(目录)目录 第一章人员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 二、中心工作人员守则4 三、中心工作人员实绩量化考核制度6 四、中心成员单位和下属工作站年终考评制度11 第二章工作制度 一、树仔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16 二、综治信
22、访维稳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7 三、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总台专人值班制度20 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下访制度22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24 六、重大事件案件通报制度26 七、重大问题责任倒查制度27 八、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制度28 九、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30 十、特殊时期治安值勤和预警联勤处理制度32十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制度35十 二、邪教人员帮教管理机制41十 三、刑释人员解教帮教措施42十 四、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43 第三章会议制度 一、中心办公会议(例会)制度44 二、中心专题工作协调会议45 三、中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47 第四
23、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例会制度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一、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每月28日组织召开一次由各村调委会主任、综治信访维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列会; 二、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全乡综治信访维稳动态,安排部署下月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三、各村、综治信访维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汇报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商讨有针对的工作预案。 五、根据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研究本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措施和建议。 六、指导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组织协
24、调派出所、司法所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每月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存档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各村、社区和单位的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况进行梳理、登记,并按事项内容性质提出拟办意见,上报主管领导。 二、主管领导签署调处意见后,由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下达调处责任书,明确承办责任单位、调处责任人、调处期限;主办领导、调处责任人在责任书上签名。 三、每月28日,召开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列会,了解和掌握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通报“大调
25、解”中心排查的有关矛盾纠纷,落实具体解决措施和领导办理责任制,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和分析。 四、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及时研究处置方案并报告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五、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全乡社会稳定。 六、坚持边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盾纠 纷要当场解决,及时调结;一般纠纷调解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包案,组织各部
26、门力量,集中进行调处。承办人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推诿、拖拉,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完善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等书面材料。对未调结的纠纷,要制定调处方案,限期予以调处。 矛盾纠纷调处督办奖惩制度 一、矛盾纠纷在规定期限未办结的,由“大调解”中心下达调处督办通知书,督促原调处责任人再次限时处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督办令制度。 二、“大调解”中心每月例会指定承办的案件,要派专人督查,随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必要时要对调处工作进行指导和调度。 三、督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定期向领导汇报,发现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对未及时进行调处或调处不力,而造成集体访、越级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进行责任追究。
27、四、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切实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有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管理权限内以及联村办公室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分管领导有义务、有责任加强对分管事务范围内的矛盾调处的督办和领导。 五、年终,将对各村、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实绩评估,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的村、单位,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篇: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制度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创建成为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结合乡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
28、作中心,由乡镇副书记任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任副主任,驻乡民警、司法员、法庭工作人员等为成员。 2、正常工作日,由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主任坐阵办公,如遇特殊情况,可和其他带班领导调班,每周组织开展一次中心成员会议,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情况,及时向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汇报工作情况。 3、综治维稳纺信访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责任书签订要延伸到村,年终全面考核,奖罚兑现,使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反对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与信访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依法有序上访
29、,维护大局稳定。 5、建立健全“定期排查、统一受理、包案处理、限期办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工作中心对本辖区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7、工作中心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实行包化解任务、包化解领导、包化解责任、包化解时限、包化解回访的五包责任制。 8、工作中心对本辖区内的有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对调处化解无效,需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应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20页 共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