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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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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各类房建、市政、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施工活动。 3、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建设工程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项目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项目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项目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项目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项目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2)危险辨识与评价;3)报警系统;4)应急设备与设施;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7)保护措施程序;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9)培训与演练。 13、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五章监督管理 14、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发电单位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5、《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对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其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辨识、预控措施、检查验收方法、应急预案等。 项目部应当对工程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16、项目部、分包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 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吊装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构筑物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审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相关部门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当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加强动态检查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17、公司技术部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18、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坚持每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检查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19、项目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公司。 20、公司应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检查验收制度,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 第二篇: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项目年初复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项目涉及的各项危险源进行识别,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分级,登记、公示、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重大危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划分及应急预案》等指导性文件,经专家论证和监理审批后适时组织学习宣讲。 第三篇:综采队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综采区2018年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并规范区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宽沟煤矿重大危险源管控办法,结合区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预控项目 综采区重大危险源预控主要项目包括。井下动火作业、回采期间采空区自然发火、瓦斯超限、冲击地压。 二、组织机构组长:谭才武副组长:祁晓东 成员:黄才博、李勇超、王月元、郑向虎、张代强、乔福林、王涛、石鑫、陶余宝、穆维陆、罗小均、毛国斌、符美松 三、职责 1、谭才武(队长): (1)全面负责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及工作(2)负责对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的执行落实工作。(3)负责每月组织区队人员召开重大危险源预控开展情况专项会议。 2、祁晓东(书记): (1)负责协助队长对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制度、职责、贯彻 (2)负责区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审核及考核工作; 3、黄才博(采煤副队长)。(1)负责采煤技术管理。 (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中工程质量的考核管理工作;(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工作;(4)负责区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审核工作; 4、李勇超(机电副队长): (1)负责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管理及考核工作(2)负责对机电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及检修质量验收。(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机电检修包机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5、王涛、石鑫、陶余宝(采煤技术员、机电技术员)。(1)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台账记录的建立。 (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和审批、贯彻、学习。 (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 6、王月元、郑向虎、张代强、乔福林(跟班队长)。(1)负责生产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隐患排查。(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3)负责工作面工程质量的验收。(4)负责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 7、穆维陆、罗小均、毛国斌、符美松(验收员)。(1)负责工作面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工程质量的验收。(2)负责重大危险源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3)负责重大危险源管各岗位记录台账填写情况的检查。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标准 1、井下动火预控目标及标准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编制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2)严格执行神新发【2014】 417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 3)严格执行按照宽沟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中各项条例和管理办法。 2、瓦斯超限预控目标及标准 利用好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加强端头高位孔抽放、端头隅角抽放、采空区插管抽放及采前预抽工作。加强日常工作面气体管理及检查,杜绝i010203综放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 3、采空区自然发火预控目标及标准 加强日常工作面两端头尾巷管理,减少采空区漏风量,确保i010203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4、冲击地压预控目标及标准 工作面在回采期间不发生因冲击地压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的事故。 5、火工品管理预控目标及标准 严格执行火工品使用及清退管理制度,加强工作面火工品使用管理及日常放炮作业管理、检查,杜绝i010203综放工作面发生火工品丢失及放炮事故。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1、每月按照《重大危险源预控月度pdca监督审核表》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审核、评价,每月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预控专项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持续改进。 2、根据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对责任人重大危险源预控未达到月度预控目标、预控责任未落实到位、预控措施未执行到位、预控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 3、对已销号的重大危险源总结分析评价,并完善固化预控方案及措施;对仍处于预控状态的重大危险源持续改进、优化预控方案及措施。 4、根据工作面现场实际情况,系统、工艺、设备、环境等发生变化后,区队及时进行危险源再辨识和再风险评估,补充完善预控方案及措施。 5、结合重大危险源pdca预控环节要点,制定区队重大危险源考核管理办法,确保重大危险源预控各环节执行落实到位、有效。 6、重大危险源年度、月度预控计划中量化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随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同步下达。 7、对重大危险源预控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予以保留。 8、实施过程中监督把关到位,确保方案、措施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不打折扣。 9、对重大危险源预控方案及措施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动态检查,对于问题和差距及时进行改进。 10、当系统、工艺、设备、环境等发生变化,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修改、完善预控方案及措施。 11、按照《重大危险源预控pdca月度管理审核表》对重大危险源预控计划、方案、措施、状态、目标、效果审核评价。审核评价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12、针对重大危险源月度管理审核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整改,并补充完善预控方案和措施。 13.验收、销号。重大危险源按照计划预控完成,经本单位安全评估后向矿安全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方可销号。 14.收集、整理、存档重大危险源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年度预控方案计划、月度预控计划(含持续改进计划)措施、月度预控pdca过程、月度管理审核记录、验收销号记录。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考核办法 (一)瓦斯超限预控考核办法 1、上下端头顶板的托盘一次未拆除,罚款100元每个。 2、凡因巷道断面不畅、风量不足、通风设施管理不到位、违反 作业规程爆破、违规排放气体等原因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对班组罚款5000元/次; 3、机电班加强工作面内电气和设备的检查,严格按照检查流程进行电气设备失爆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若工作面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的,检查维护人员停工学习,并罚款1000每处。 4、瓦斯超限仍安排作业的,对主要责任人从重处理,瓦斯超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开除矿籍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跟班队长、班组长、电钳工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按规定携带报警仪的每人罚款200元/次。 6、i010203综放工作面上、下两端头尾巷用编织袋装煤后进行码放,并用编织袋对缝隙充填,未按规定进行封堵的,每次罚款500元,并停产进行整改。 7、回风隅角埋设管路对采空区进行抽放,当回风隅角瓦斯积聚浓度超过1%时,采用挂挡风障、安设瓦斯稀释器等方式吹散隅角瓦斯,使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井下动火预控考核办法 1.在严禁动火区域私自动火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进行调查,从严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取得电焊、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井下电焊、气焊作业,一律按“三违”处理,并上追两级。 3.动火单位未执行“宽沟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超范围和超时间进行电气焊作业,对动火班组罚款5000元,现场跟班队长罚款500元。 4.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长批准。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款1000元。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有供水管路,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必须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且在前后10m范围之内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在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经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电焊、气焊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运至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5.工作面使用的灭火器必须保证完好,实现挂牌管理,否则一处罚款200元。 6.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否则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三)自然发火预控考核办法 1、各种探头未按要求悬挂,发现一次考核500元。(责任人:端头工) 2、锚索托盘未按要求拆卸罚款500元每个,锚杆托盘未按要求拆卸罚款100元一个。 (责任人:端头工) 3、未及时移探头造成探头损坏罚款500元。(责任人。端头工) 4、未及时对瓦斯抽放管进行拆卸罚款200元。(责任人:端头工) 5、未对注氮管进行保护,造成注氮管损坏罚款200元。(责任人:端头工) 6、注氮管路损坏未及时处理罚款200元。(责任部门。端头工、跟班队长) 7、工作面上、下端头未及时堵漏、堵漏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考核500元。(责任人:端头工) 8、工作面未探顶煤,罚款20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9、工作面回采率未达到80%,罚款500元。(责任人:放煤工、班长、跟班队长) (四)冲击地压预控考核办法 1、采高要求:最低采高2.8米,最高不得超过3.3米,一架不合格罚款5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2、工作面不留伞檐,否则一处罚款5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3、煤机速度过快,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4、端头留三角煤,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5、损坏巷道锚网,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6、支架初撑力不足,罚款20元每架,护帮板未贴紧煤壁罚款20元每架。未追机移架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支架工) 7、单体初撑力不足罚款20元每根,单体防到措施不全罚款20元每根。单体未穿柱鞋罚款20元每个。(责任人:端头工) 8、托盘未及时拆卸罚款100元一个。(责任人。端头工) 9、进入工作面未穿防冲服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全员) 10、取钻屑未对煤壁进行防护,罚款2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11、取钻屑未对前溜停电闭锁,罚款5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12、采用钻屑法监测预警冲击地压危害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方位、倾角、深度、称重方法认真执行,不得弄虚作假,钻屑原始记录单必须交至防冲办公室,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13、综采区必须建立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未建立的罚款200元;操作规程不全面的罚款100元。(责任人:技术员) 14、综采区必选按照经营办的统一安排,参加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学习、考试。否则罚款100元。(责任人:技术员) 15、工作面150m以内的巷道中所有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设备设施安装、使用相关规定进行固定;综采工作面架间小型电气设备也必须固定或捆绑。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责任人:标准化班) (五)火工品管理预控考核办法 1、火工品未入箱上锁管理,罚款500元/次。 2、火工品使用记录未填写,罚款200元/次; 3、未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三人连锁制度,罚款1000元/次,并停工学习; 4、放炮警戒距离未达到要求,罚款500元/次。 5、跟班队长、班组长、放炮员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按规定携带报警仪的每人罚款200元/次。 6、未按设计使用火工品,罚款500元/次。 7、火工品未按要求分装,罚款500元/次。 8、未按要求使用爆破器材,罚款500元/次。 9、违规处理瞎跑、残跑,罚款1000元。 10、不办理火工品清退,私藏火工品,罚款2000元/次,并停工学习; 11、火工品箱防止位置不合理,罚款200元/次。 12、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罚款200元/次。 13、放炮作业前未对设施防护,罚款200元/次。 (六)重大危险源业务管理考核办法 1、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未开展,出现管理混乱,考核队长、书记各500元,未按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预控检查,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未按月组织区队人员召开重大危险源预控开展情况专项会议,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未按照专项预控措施逐级落实管控责任,考核队长、书记各100元/项;未按月对重大危险源再辨识、评估,考核队长、书记各100元/次;月度管控的重大危险源未达到月度预控目标的,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重大危险源预控制度及职责贯彻不到位,未参与重大危险源管控审核及考核工作,考核队长、书记各400元;未按月落实重大危险源预控考核制度,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未与责任人收入挂钩兑现,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 2、采煤工作面现场技术管理不到位,考核技术副队长300元/次;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顶板支护不到位,考核技术副队长200元/次;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未按要求编制、审批并落实,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项;未执行区队重大危险源月度审核,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项,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未监督落实,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次。未制定重大危险源月度滚动整改计划,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次;有计划不全面,缺管控标准和措施,管控未随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同步下发,考核技术副队长50元/项。未根据实际持续补充完善预控措施,考核技术副队长200元/次;未对预定措施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评价,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次;未对已整改销号的重大危险源所采取的预控措施进行总结、固化、存档,考核技术副队长200元。未对继续管控的重大危险源补充、优化预控 措施,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 3、井下动火作业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次;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次;重大危险源预控机电检修包机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未落实,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次;电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及检修质量验收不到位,机电副队长100元/次。 4、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台账记录未建立,考核技术员100元/项;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审批、贯彻、学习不到位,考核技术员100元/项。编制预控专项措施前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预控措施未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措施未审批,考核技术员100元/项。 5、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隐患排查未开展、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工程质量未按要求管理、当班工作任务未完成,考核跟班队长200元/次。 6、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工程质量未进行严格验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按要求落实;各岗位记录台账填写情况未按要求检查,考核验收员200元/次。 宽沟煤矿综采区2018年1月5日 第四篇: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方案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方案 按照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制定本管控方案,本管控方案适用于公司有重大危险源的所属单位。 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单位每两年至少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按规定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属二级单位每月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所属基层单位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操作岗位落实每日巡检,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必须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档案。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第七条重大危险源场所安装和配备安全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悬挂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作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正确穿戴。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必须停运设备、设施立即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严禁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在重大危险源场所从事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必须升级审批。 第十条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五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阳翼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阳翼高速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2、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3、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阳翼高速公路。 5、成立重大危险源领导小组: 组长:阳翼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处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处长 副组长:处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地方应急办负责人、高速交警负责人 成员:建管处各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职责: 组长。组织全单位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单位内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6、具体内容 6.1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6.1.1处长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1.2养护工程部部长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6.1.3养护工程部部长组织制定、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审批重大危险源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1.4养护工程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动火审批,参与修订应急预案与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并做好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的检测。 6.1.5各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主管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为第一负责人,明确要求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部件每日检查。 6.1.6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相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2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6.2.1由养护工程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 6.2.2按国务院令第373号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6.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6.3.1养护工程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有检查监督的职责。 6.3.2使用单位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6.3.3建管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综合专项检查。 6.3.4操作人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4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 6.4.1定期聘请有资格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相关部件进行检测,对检测不符合的应制定措施及整改方案、时间及责任人。 6.4.2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测,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为2次检测。 6.5安全监控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6.5.1各岗位人员要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名称、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处理等事项。 6.5.2保证使用场所卫生干净整洁,各种警示标志明显,安全设施完好。 6.5.3安全检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校验,保证其正常运行。 6.5.4建立安全检测监控的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及其责任。 6.6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6.1每季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教育和技术培训,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6.6.2特种作业人员及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6.3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的操作安全教育培训。 6.7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地需要,凡本公司涉及到重大危险源必须定期如实向安监部门(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报告并备案。 6.8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6.8.1重大危险源配置的应急器材属于专用器材,非急勿动。 6.8.2要对应急器材定期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器材需重新更新。 6.8.3各单位管理人员应对各种应急器材负责,各部门在应急器材使用后应立即报告专职管理人员,最迟应在24小时内报告,报告内容为:原因、地点、数量、耗量等。各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物品 6.9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9.1对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应急预案。 6.9.2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演练。 6.10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6.10.1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按职责分工立即核实并整改,按“五落实“实施。 6.10.2各单位每月按时组织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活动。 6.10.3按隐患等级逐级上报,本单位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 时无法整改的需做好防范措施并计划时间。二级以上除报安监部门外还要落实防范措施。 6.11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 6.11.1全年无违章作业和无安全事故单位,授予“安全无事故单位”荣誉称号。 6.11.2对个人全年无违章、无违纪,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评为先进个人并物质奖励。 6.11.3对弄虚作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将严肃处理并在考核中扣分。 6.11.4其它奖惩办法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7、附则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 第25页 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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