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创先争优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 1、思想发动、学习讨论的情况。 2、方案制定及围绕方案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活动的情况。 3、活动取得的实效。 4、活动软件资料的整理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由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看软件资料、听取汇报、参观现场等形式对各支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每位党员干部要认真配合督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2、督查组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善于发现问题,督促其尽快解决。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