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调度管理制度 为了抓好该项工作和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的责任制,不断提高综合治理的效果,有效防止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调度室调度员、通防调度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状况和主要通风设施的位置和作用,对于出现通风系统风流不稳定等异常现象,调度室调度员必须向矿总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通知通防部调度员安排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条主扇出现运转异常或停止运转时,调度室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运转工区在10分钟内启动备扇并查明主扇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同时通知井下停风区域内的施工班队长切断电源(包括局部通风机电源),将所有人员撤到主斜井和副斜井。
2、第三条主扇出现故障,10分钟后备扇仍未启动时,调度室调度员必须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和机电副总经理采取措施。矿井恢复通风后,调度员必须指派瓦斯检查员仔细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确认无瓦斯超限,方可逐步恢复施工地点的通风。 第四条在主要进回风巷作业的巷道维修班队长,每班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班中修护余货堵塞断面等情况向调度室详细汇报。一旦发现巷道垮冒现象,调度室调度员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处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并将情况及时向矿总值班人员汇报。第五条通防部值班调度员必须认真记录通风设施巡回检查情况,通风设施损坏后应立即通知通防工区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达到地点后,应首先检查上隅角充填,瓦斯情况以及工作面上下出口支护、断面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调度室调度员必须指令采煤班长立即整改。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