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65197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3.1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保管妥善。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源性疾病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出现医疗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医基本用药目录,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执行进货检查制度。 五、实行24小时门诊工作制,做好出诊、转诊及抢救工作,提供巡诊上门服务,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 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范药品采购、使用与管理。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薄,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三、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四、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六、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建立健全财务账本,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帐记录。由所辖卫生院财务经办员定期审核。 二、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三、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帐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 四、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月底核对清楚。 五、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付凭证。 六、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七、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村卫生室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二、村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或可疑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向所属乡镇卫生院报告。 三、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并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网络直报。 四、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于24小时内向所属乡镇卫生院报告。 五、报告实行一人一病一登记,一人患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必须另做登记。 六、村卫生室医生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履行职责,对不报、漏报、迟报、隐瞒、谎报者参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七、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疫情的核实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