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对主要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做了详细的工作安排及职责分工,包括: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主要的负责人以及每个岗位上人员身上,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表现。我们深知,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比较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激发全员的安全责任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止和减少事故,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频繁发生,经济损失巨大,效益就不好,在
2、市场上也就不能生存。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只有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才能建立和规范安全管理程序,才能有效的搞好安全生产。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公司根据实际状况,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的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资金。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公司每月定期召开全体职工安全生产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限期解决。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重特大事故处理预案”、“消防预案”、“防洪预案”等,并进行了全员的培训,事故一旦发生,相关人员就能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避免事故救援的盲目性。及时、有效、正确的实施现场抢救和其他各种救援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一旦发生,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