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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初稿)
公司文件、传真件等资料
打印、复印及收发工作的管理制度(试行)
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公司设立专门科室(文印室),主要负责公司文件、传真件等资料的打印、复印及收发工作。
三、文印室文员只能打印、复印及收发办公用文件、传真件等资料,严禁私用。
四、公司文件、传真件的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1、各部门经办人应明确告之文员其文件、传真件等资料需要打印、复印的格式及份数;
2、文印室文员接到资料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文件、传真件等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请申请部门经办人签字认可;
3、文印室文员打印公司红头文件时,应经相关领导批准并编号后方可打印;
五、公司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1、公司传真件由文印室文员利用电脑统一查看,其他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看;
2、文员应每天及时查收是否有传真件,发现有传真件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确认是否接收;
3、在确认传真件需接收后,文员应及时准确地按要求打印,并做好记录,请接收人签字确认;
六、文员应在每月26日前,做好各部门文件、传真件等资料的打印、复印及收发时的用纸型号、数量及金额的统计工作(电子版),并通知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接收查看。
七、各部门员工在做文件、传真件等资料打印、复印及收发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不得将公司资料外泄。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公司现有办公资源,节约办公成本,降低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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