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大输液制剂等),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按“5s”管理原则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专人管理,定点、定量放置,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4.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管理。病区设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加锁保管;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双签名,保证基数;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使用,用后保留空安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建立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时间、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及余量处理方
2、式,护士两人核对签名。 5.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等应使用红色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6.每月清查库存公药,检查公药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8.护理部、药剂科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督导病区药品管理的落实。 第二篇:医院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毒、剧、麻醉药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医师开立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
3、后保留安瓿。 3、护士凭空安瓿到药房领取麻醉药品,并与药房人员同时在登记本上签名,以示确认。 4、病区存放毒、剧、麻醉药管理,应严格执行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1)专人负责。病区对于毒、剧、麻醉药品应设专人管理,一般为各病区护士长。 (2)专柜加锁:药品应单独放置,并加锁保管,不得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3)专用帐册:建立专用登记本,注明日期、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与剂量。采取药品基数管理,每日进出药品数量都应进入帐册登记。(4)专用处方:开具此类药品必须使用专门的麻醉药品处方,不得使用普通处方开具特殊药品。 (5)专册登记。对于每日消耗药品要做到班班
4、清点、签名登记,帐物相符。 5、护士在执行医嘱使用麻醉药品时,护士必须做好核对工作,保证药品正确使用。 第三篇: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临床病种和需要,经专业主任审核,报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批设置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2、药柜内口服药应使用统一药瓶,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颜色的药片,瓶签清洁、规范,有中英药名、剂量。 3、及时清退病人未使用完的针剂等余药,贵重药物专人专用。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
5、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帐数相符。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护士长、护理部、药剂科(晚上及节假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6、;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剧毒、有明显标志,并分别放置,专人管理。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同类针剂但不同批号不得混放。 6、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吴氏医院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第四篇: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2
7、)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账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以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
8、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4)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5)定期检食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6)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
9、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7)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8)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及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06年】 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账、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
10、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物帐相符。 3)定期检查毒、麻、限制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剂科和保卫科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骗取或冒领的。5)临床科室所有毒、麻、限制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6)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 7
11、)毒、麻类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空安瓿瓶。 8)各临床科室、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 核对批号和数量,并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9)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废贴数量。 10)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2015年11月24日修订 第五篇:医院管理-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12、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
13、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
14、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
15、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医学专用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16、品管理法规定执行。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采购人员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把药品质量关。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帐。要求帐物相符。 (三)保管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方法,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帐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花
17、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动物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医学专用药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签名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调配毒性中药及精神类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帐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 特殊药品是指医学专用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第11页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