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南沟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卫生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本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理。 2、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4、规范建设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实行定期消毒和清洁。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作毁形或保护性处理,按照类别分置于符合规定要求、具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 5、有关科室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放置到医疗废物暂存地前,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6、医院污水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指定专人定时收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暂存地进行管理,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并做好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8、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