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 xxxxxxx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若干规定 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医疗队伍结构,积极有效地做好我院医疗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修原则 1、根据医院实际以及学科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选派,坚持“扶持新学科专业、保证重点学科专业、兼顾一般学科专业”的原则。 2、坚持“按需选派、保证质量、学以致用”的原则,积极选派优秀的中青年骨干。 3、加强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选派医疗人员学成后按期回院工作。 4、各科应根据本科室实际统筹安排,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而影响科室的正常工作。 二、进修人员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
2、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综合素质强,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能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进取精神,有钻研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进修学习工作。 3、取得医、护执业资格及主治医师(主管护师)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已定专业的住院医师。 4、在本专业有发展潜力,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 5、连续三年内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6、再次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1 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审批程序 1、科室拟定次年派出进修学
3、习计划,将进修申请于当年11月底前交医务科。 2、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对拟派出进修学习人员进行审查,报院长办公会讨论。 3、派出进修学习人员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由医院联系进修单位,医务科向所派单位提供进修人员介绍信。 4、派出进修人员进修前须签订外出进修协议书,方可进修学习。 5、派出进修学习人员根据进修单位的要求到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办理相关资质证明手续。 6、若同时有多名人员报名参加同一专业的进修,医院采取竞选机制,由医务科组织,科主任院领导参与,择优选派。 四、进修人员待遇 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2、进修人员给予报销进修费用及住宿费用。 五、考核管理 (一)
4、由医务科负责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 1、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联系外派人员的进修单位、进修科室了解其进修学习情况。 2、每半年一次到进修人员的进修单位现场考核。 3、对进修结束回院工作的人员,6个月内由医务科、院领导对其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考核。 4、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向医务科书面汇报学习情况。 5、进修(学习)回院3年内应积极开展1-2项新项目;每年度由医务科对其专业理论、操作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 核。 (二)考核及奖惩内容 1、进修学习期间如因违纪、违规、无故中断学习及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结业者(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将在3年以内不能派出学习,并视情况从每月工资中
5、扣除全部进修费用。 2、进修结束后必须及时返院,如不准时回院报到,又不说明情况者,按旷工考核。 3、进修学习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回院后1个月内应根据外派前的项目计划拟出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开展1-2项新技术(含引进项目),如回院后6个月内仍无法独立开展工作,退回院方在进修期间所支付的工资、学费等一切费用。 4、进修学习人员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回院工作不应少于8年,在此期间未经医院同意不得以其他理由单方面解除与医院的聘用合同(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否则承担全部进修费用5倍的违约金。 5、对进修期间进修成绩突出,受到进修单位表彰者或进修回院后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取得较好的临床效果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者,医院将根据所开展项目的病例数(10例)、经济效益(10万元)和社会效益给予1万元的奖励。并在考核评优、晋升方面享受优先待遇。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