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品损失赔偿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经济效益、控制成本,加强商品管理,防止商品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赔偿的范围超市商品部:
1、没有按照商品陈列要求、销售“先进先出”的原则,导致商品过期变质的;
2、因保管不当导致商品遗失的;
3、因张冠李戴贴错条码造成损失的;
4、临近保质期需作退货处理而拖延时间导致商品无法退换的;
5、因商品陈列堆放不当导致商场损失的;
6、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商品被盗的;
7、因装卸不当导致商品损坏的;
8、因盘点短少,超出货损差率的;
收货区:收货区在验收商品时,因工作不认真,收错商品、收少商品或收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防损部: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检查票据,导致实物与票据不符或被盗的;收银部:收银员短款或收到假钞的;
采购部。采购人员用现金采购或购销的商品,因质量原因导致商品无法销售,又不能退换或数量短少的,应予以赔偿。
二、赔偿的原则
1、能区分责任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2、因未及时发现,不能划分责任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赔偿。
3、商品的丢失(空盒),由当班人员赔按此比例赔偿。实物部门承担55%,防损部承担25%,收银部承担15%,门店总经理承担5%。
4、涉及到赔偿的,本公司内部员工按此商品的进价赔偿。
荔浦诚信百货商厦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
-1-诚信服务从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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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损失赔偿调解书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书
当事人:张某,男,1985年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住址:xxxx联系方式xxxx:(以下简称甲方)
關聯當事人:xxxx公司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鄧菊紅,1985年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住址:xxx联系方式:13530239149(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鄧陽明
2011年4月13日,在XX市坂田鎮上雪科技園xx地段,甲方的車牌號xxx因逆向行駛,造成右腿主骨和副骨同時骨折,交通事故发生后,甲方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将乙方送到雪象医院進行治疗,後因受雪象醫院條件所限,經雙方協商於2011年4月14日轉深圳平樂骨科醫院,经诊断:xxxx,在此期间乙方共花费医疗费xx万元,乙方在平樂骨科医院住院已xx天进行康复休养,目前伤势已经基本穩定,根据平樂骨科医院的主治医师的意见可以回家进行调养,在此住院期間,甲方已支付醫療費用xx万元,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一事,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伤残程度,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但傷情痊瘉的時間仍待醫生進一步確認,且預計一年後需進行第二次手術〃
二、甲方已替乙方支付的医疗费xx万元,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给乙方xx万元人民币整(其中包括2011年4月12日至今所產生的交通費用,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8月12日共計四個月的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同時包含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5月x日住院期間伙食補貼等费用),費用明細見附件〃
四、甲方与乙方签订此协议后,(并且公证书下达后)除立即给付乙方xx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清外,鑒于乙方仍處于恢復期間,且需預計於一年後進行第二次手術,甲方须按照预计发生的所有醫療費用及實際所產生的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交通費用等,在x年x月x日前预付,
发生的费用将在第二次手术后3个月内凭单据结清。
五、甲方与乙方签订此协议后,(并且公证书下达后)应当於2011年x月x日前一次性给付乙方第三條協議要求共計xx万元人民币,且甲方同意於乙方進行第二次手術前按實際情況一次性付清第四條協議要求款項〃
六、甲方在付清對應款項后,乙方应当将住院期间的医疗票据全部给付甲方,如果找不到原件票据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七、乙方收到上述所有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針對此次事故後續發生直接導致乙方遺留後遺症的情況除外〃
八、甲方承諾,若甲方當事人不承擔以上賠償事項,將由關聯當事人予以全部承擔〃
九、(1)如果甲方违反此协议其不得向乙方索要已经给付的钱款,并应再给付乙方xx元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金钱数额的20%).如果乙方违反此协议,应当将原来甲方给付的钱款全额退回,并再给付乙方xx元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金钱数额的20%).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存档一份.
双方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xx人民法院裁决.
协议是自愿达成调解凭证,一经签定后不得反悔.
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见证人: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签名
2011年
月
日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见,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而其中的调解书是指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门的调解书。鉴于上述规定,若对方反悔起诉至人民法院,你可以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三篇:西马小学实验室损失赔偿制度西马小学实验室
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第四篇:离婚损失赔偿诉讼一、离婚损害赔偿案件可提起诉讼的情形较少
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适用仅限于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几种情形,适用范围较窄,不涉及其他情形,如一般的婚外恋、婚外性行为等。
但当今社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引起的夫妻双方离异案例的比例远远低于婚外恋现象导致离婚案件的比例。因此,影响配偶他方感情,并给对方造成精神痛苦,而且造成离婚的因素应该还包括婚外恋、婚外性行为,而且这几项因素影响离婚的比例要远比因与他人同居、重婚影响的要高很多。
因此,《婚姻法》第46条在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过错情形时,应采取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相结合的方法,在列举了前四项之后,应增加一项概括性规定,即“其它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二、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诉讼仅以离婚为原因和前提
《解释》第29条第三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这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说明,仅在离婚发生的条件下,受害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才能生效,但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情况下请求赔偿是不被受理的。但在事实案件中,因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从而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很常见,诉讼人不要求离婚,只索取赔偿,但我国目前大多数家庭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的共同财产仅在离婚时才会进行分割,因此双方若处于婚姻关系维持期间财产权并未确定,因此无法进行赔偿,并且婚内索赔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供参考。
因此为了调解这一问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主张索赔,可使用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进行赔偿,赔偿后索赔者获得赔偿方的赔偿并属于其个人财产。这样则可以对婚姻家庭中的弱势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力的法律保护,并对一系列关于婚姻的违法行为进行警示与预防。
三、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诉讼并不是对两种离婚方式都适用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中的是指诉讼离婚,因此若在进行协议离婚后则损害赔偿案件不被受理。协议离婚中有一项协议为对财产已有适当处理,因此其中应包括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若在协议离婚后在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则违背了协议离婚的目的和初衷,导致夫妻双方矛盾的升级与恶化。
但若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诉讼离婚,则飞定了协议离婚有等同于诉讼离婚一样的法律效力,但协议离婚的协议二字,其解释应包括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和损害赔偿等问题,并且不排除其中一方在协议离婚时对对方的过错不知情而没有向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因此为解决这一问题,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应规定在协议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则视为有效,但仅限于过错方作为原告的诉讼离婚案件。
第五篇: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
1、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
甲方:宁夏中卫市金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虎
乙方:高伟军
丙方:汪兴国
甲方雇用乙方高伟军的汽车运送化学物品,行到XX县区德胜工业园区时,和丙方汪兴国驾驶的汽车相撞,货物散落外泄,给甲方造成约十五万元损失。经XX县区交警队现场认定,乙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丙方负主要责任。在此情况下,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现就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赔偿甲方货物损失80000元。其中乙方赔偿30000元,丙方赔偿50000元。
2、以上赔偿费由乙方和丙方在协议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甲方无论损失多大,今后都不得因本事件再次向乙方、丙方索赔或提起诉讼。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元,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和丙方的损失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于甲方无任何关系。
5、因甲方已向XX县区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持本协议书和撤诉申请书到XX县区人民法院办理撤诉手续,法院不予退还的诉讼费由乙方、丙方按赔偿比例承担。即乙方承担元,丙方承担元。
6、本协议在乙、丙两方将协议约定的赔偿款全部偿付给甲方后,由三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生效。各方均不反悔。
甲方:宁夏中卫市金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虎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2、运输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甲方雇用乙方xxx的汽车运送xxx,从xxx运至xxx,车辆行驶至xxx,因车没拉腰绳造成车辆一面高栏车厢全部涨开,货物全部散落外泄,给甲方造成约xxx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现就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xxx元整。
2、以上赔偿费由甲方和乙方在协议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因此事件车辆所停运的损失费用。
5、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向乙方追究货物损失的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间人:
年月日
3、货物赔偿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20xx年2月25日早晨,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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