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浦南小学财产管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61445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9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浦南小学财产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浦南小学财产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浦南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是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之一。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学校财产,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教师具体落实,学生人人爱惜。全体师生必须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 1.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管理,总务处负责。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体育室、音乐室、档案室、打字室、储藏室、美术室等专用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签订管理责任书,坚决责任到人。 2.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总值1000元以上的大量同类财产列为固定资产。 3.各办公室财产由各年级教研组长负责保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4.学校添置大宗教学设备由校务会研究决定,须参与政府采购的坚决参与采购。总务处购置固定资产的财务发票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的签名,会计凭发票登记财产帐,经办人员登分户帐后才可以交付使用。各类财产存放要有序、整齐、清洁。 5.学校财产必须入帐,建立财产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6.学校财产要避免闲置,努力提高使用率,需要添置物件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准外借,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校长室批准后,再办理出借手续方可出借。 8.总务处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校长室的要求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财场赔偿制度》、《财产审批制度》,以确保学校财产管理正规化科学化。 9.每学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专管人员进行财产验收检查,如发现损失缺少要查明原因。属自然损耗的各处专管人员列出清单报校长审批后注销;如是人为损失,要根据情况报校长室研究处理。 浦南小学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