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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行政许可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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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县局行政许可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 行政许可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交通运输运输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对其行使职权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将下列内容予以公示: (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事项; (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依据; (三)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四)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 (五)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的机构; (六)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条件; (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数量; (八)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程序和实施期限; (九)依法需要举行听证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 (十)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十一)申请书文本式样; (十二)作出的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决定; (十三)实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依法应当收费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 (十四)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监督部门和投诉渠道; (十五)依法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运输局窗口统一受理局直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申请,并统一送达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 第四条实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应当实行责任制度。实施机关应当明确每一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第五条实施机关受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实施实质审查,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第六条实施机关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 实施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七条建立行政许可会审会制度。涉及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要召开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审会集体研究决定。会审会研究确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八条建立会议纪要制度。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研究重大事项召开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局政策法规股备案。 第九条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依法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十条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三条发生严重的实施行政许可过错或者多次发生实施行政许可过错的部门,年度内取消评先。 第十四条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系统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追究。 政策法规股负责实施行政许可过错案件的检查和认定,并依照有关办法提出纠正意见。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过错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和局党组或纪检组研究意见,对过错责任人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应当主动纠正本部门发生的实施行政许可过错。法制工作部门和行政许可办理部门发现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错,需要追究行政责任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二篇:县局行政执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XX县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执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应向受委托组织书面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将执法事项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第三条 严格实行执法证件年审。每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及格的执法人员一律收回执法证件,离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能发还执法证件。 第四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执法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文明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将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时限要求等告知当事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还应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证据、处罚理由。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越权执法、不得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第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经过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30日内,应向上级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第七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做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符合法律目的,处罚的内容、标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 第八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重大和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集体讨论应当有详细的讨论记录。 减免处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执法机构集体讨论决定。严禁随意降低、减免处罚。 第九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将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罚款应由当事人缴付给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执法机关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法定时限内将罚款缴付给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 罚款应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第十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归档,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县局每季度对所辖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案卷数量不得少于案卷总数的50%;市交通运输局半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案卷评查不合格的单位,应当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未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案卷评查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 第十二条 上级行政机关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明显不当的,应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发现危害严重的执法违法行为,情况紧急时可以立即制止纠正,再提请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包括。 (一)纠正违法行为: 1、撤销、部分撤销、变更原执法行为;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责令重新做出执法行为; 4、责令履行职责; 5、责令赔偿损失,或返还财产、恢复原貌; 6、责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责令检讨; 2、通报批评; 3、给予行政处分; 4、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或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停止执行职务; 5、责令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6、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三)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作出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追究责任人过错责任的同时,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核标准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机制,推进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运用于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为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完备机制服务。 第二章信息收集、登记 第一条畅通腐败风险信息收集渠道,通过信访举报等各种途径,广泛收集各类腐败风险信息; 第二条坚持日常登记,及时收集并整理各类腐败风险信息; 第三条坚持腐败风险信息举报及登记保密原则,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第四条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登记的重点,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三章预警处置、督查 第一条实施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办公室,负责对预警对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第二条采取领导谈话、专班督查等方式督促预警对象认清问题实质,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条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经最后查验仍不合格的,提高预警等级并进行行政问责追究。 第四章信息处置结果回告及情况通报 第一条各股室及个人接到预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腐败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报告及时回告实施预警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办公室; 第二条对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处置措施的预警对象,要在5日内上报剖析材料、廉政承诺和整改措施; 第三条对受到纠错谈话、接到纠错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行政监察建议书的预警对象,要在10日内上报整改情况,相关单位要提交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健全制度的书面材料。 第四条对重要个案或有影响的预警处置综合情况,必须向局党组报告; 第五条对腐败风险预警处置情况的通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 第六条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结束后,采取集中通报或个案通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信息档案管理 第一条腐败风险信息管理员负责风险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条风险信息资料收集、整理遵循“原始、真实、完整”的原则; 第三条对单位、办公室及个人的相关廉政资料、违纪违法记录及预警处置情况建立风险信息档案,风险信息收集、整理后,建立信息登记台帐; 第四条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风险信息资料统一建档立卷,妥善保管。 第六章风险预警防控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年度计划; 第二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腐败风险教育活动年度计划; 第三条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清权确责、优化工作流程、腐败风险查找、等级评定和防控措施制定及审核备案等工作; 第四条负责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落实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五条负责组织、指导本单位关于反腐倡廉制度的梳理、规范和监督执行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本单位腐败风险信息的收集、登记,组织开展风险信息分析评估、审核发布、预警处置、督查等工作; 第七条负责本单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 第八条做好上级关于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篇: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关于印发《XX县区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XX县区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腐败预警防控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市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省厅监察处XX县区林业局办公室2010年9月20日印发 XX县区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依据《XX市腐败预警防控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在保 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眼于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积极探索对林业局机关工作中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超前预警、防范、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着力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努力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林业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提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权利运行为核心,坚持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相结合、事前防范与预警相结合、专防专控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查找三类风险、完善十项制度、健全五项机制等工作,逐步形成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进行超前预警、科学防范、及时治理的工作格局,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风险、不冒险,把腐败产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有利于帮助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有利于推动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对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单位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生活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 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上述风险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 (二)重点对象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属各二级单位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腐败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腐败预警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等工作。 2、安排部署。制定《XX市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腐败预警防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召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对腐败预警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统一思想。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委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和掌握腐败预警防控的基本理念、内容和要求,提高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做好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风险排查及分析 1、排查风险点。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采取个人自查、科室议查、问卷询查等方式,查找自身可能存在的腐败风险 点。重点查找个人财物管理、工作作风、大局意识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对于查找出来的风险点,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登记汇总,建立市林业局腐败风险点目录。 (1)查找岗位管理类风险。以全员参与为基本要求,以科室为单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查、大家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主要查找岗位工作人员失职缺位、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品行不端、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办事不公、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造成的风险。 (2)查找重大决策类风险。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在人事任免、资金调拨、设备采购、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三重一大”事项上,可能发生的违反有关程序和原则,超越权限决策,以及随意决策、盲目决策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风险。 (3)公示确认。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主动上门等多种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上级部门领导、单位党员干部、服务对象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风险分析。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各个岗位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整理,召开专门会议,集中评议,组织核定,划分等级,并将确认的腐败风险点逐一落实到人到岗,建立指向明确、内容具体、涵盖全面、责任到人的权力运行风险库。 (1)腐败风险等级评定。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序、紧急程序等,由高到低确定 一、 二、三级腐败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腐败风险较低的三级风险,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对涉及“三重一大”执行和管理等腐败风险一般的二级风险,在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腐败风险等级较高的一级风险,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2)风险剖析。组织召开腐败风险剖析会和专题研讨会,分班子集体、科室及个人三个层面,对照岗位勤廉职责和腐败风险点,深刻剖析风险的诱因、表现形式以及防范对策,撰写腐败风险分析报告。在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党员干部要层层签订勤廉承诺书,做出廉政承诺。 (3)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各科室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需填写《XX市林业局腐败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自查表》,按风险等级、科室、职级、岗位顺序登记,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并汇编成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流程 1、制定《党员干部勤廉责任卡》。对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工、“三定方案”中规定的内设科室岗位职责以及 《党章》、《廉政准则》和有关制度规定,制订《党员干部勤廉责任卡》,责任卡包含岗位职责、年度任务和行为准则等项目。采取个人填报、领导审核、集中评议、领导小组审批的工作程序,确定每名党员干部的勤廉责任,汇总后制作单位党员干部勤廉责任台账。 2、编制流程图。在明确风险点的基础上,开展工作风险警示流程图编制工作,将本单位、本科室各项工作办事程序、办事环节、办事标准、办事依据等通过图表形式表现出来,重点环节作出风险警示标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张贴上墙,接受公众监督。重点组织编制以下二个方面的流程图:一是编制“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流程图,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二是编制岗位业务流程图,对各科室、各岗位的业务工作流程进行规范。 (四)建章立制 1、完善制度体系。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即: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机关工作规则、财务审核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政审批会审会签制度、“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公务员末位争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五项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健全以下五项动态监 控机制,加强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一是廉政评议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采用百分制办法,每年测评一次。测评结果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分值低于一定分值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告诫,帮助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廉政提醒机制。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施一周前,要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出国出境考察、公车购置等重要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回复《廉政提醒卡》,对于不按规定执行或不如实报告,以及不按提醒意见办事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或纪律处分。 三是廉政预警机制。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和危害性将腐败风险划分为三级预警,预警级别越高发生的腐败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越大,建立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处置机制,按照预警等级不同对腐败风险点实行分级监控。 四是廉政监察机制。针对执法监察、案件查办、案件审理、民主评议工作中发现在机制、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案发科室(个人)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控管理。 五是廉情通报机制。通过简报、通报及媒体等形式及时通报各科室成功经验和作法,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科室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林业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促使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防止和避免误入歧途、遗憾终生。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多法并举,切实做到清权明责注重“全”,查找风险注重“准”,制度机制注重“实”,实际操作注重“效”,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环节、不走过场,促进我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要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对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人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二是要扎实推进,点面结合。林业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点面结合,环环相扣。三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 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并及时汇报,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考核奖惩。领导小组将各单位、各股室以及每一名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党员干部实绩的依据。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促进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五篇: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会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学习体会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在我局领导组织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了《XX省质监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在质监工作中防范腐败风险,应从以下几点做起: 1.强化自律意识,构筑拒腐防线。 坚定信念,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清正廉洁、率先垂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学习,使头脑清醒,方向明确。一是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永不停歇地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不断增加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二是学习新知识。因为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工作能力的强弱,一个集体整体素质的高低。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新旧更替,随着历史的进步而推陈出新。尤其是当今,人类已步入信息时代,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实践证明,谁紧紧跟上知识更新的步伐,谁就能始终处于发展的前沿。三是总结新经验。经验是由实践得来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并随着实践的丰富获得深化和创新,最终用以指导实践。比如,如何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如何使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进一步落到实处等等,解决这类问题,就需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 2.坚定人生目标,提高自身修养。 注重自我管理。在进行党性锻炼的过程中,自我管理是极其重要的环节,自律是较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一是用社会公德的要求处理事务、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各项法令、规章制度;二是用党性标准、党的组织原则、生活的准则、规范,调整自己言行,自觉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三是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优点,摒弃缺点,不断矫正前进的轨道。 3.正视权力内涵,树立良好形象。 把握权力的双重性,谨慎用好权。正确运用权力,可以用来有序控制和科学管理社会,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如果滥用权力,就会践踏社会公共秩序,贻害社会,贻害人民。因此,正视权力的双重性,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永保人民公仆本色。 把握权力制约机制,监督用好权。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事实已反复证明,一切权力的运作都需要监督,一切权力的运作都离不开监督。因为对权力运作的监督, 既具有规范与纠错作用,又具有制约和约束作用;既具有防范与保护作用,又具有惩戒和警示作用。 第22页 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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