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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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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象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新入职员工、在岗作业人员及其他形式劳动用工和代培人员; (三)作业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 (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投入使用前,相关管理、操作人员; (五)特种作业及特殊岗位人员

2、; (六)相关方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资料存档;各单位或部门负责本单位或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人员的一级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各单位或部门负责本单位或部门人员的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财务人事部负责协调安排新员工接受各级安全教育并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设施;按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第六条其它相关对外的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外来施工人员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各部门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第七条财务人事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费用的保障。 第三章管理组织 第八条

3、培训教育管理 (一)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二)公司所有在岗人员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完成再培训规定学时,未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全部经过相应的培训,外来施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作业。 (三)每年12月底,各单位及各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情况,向安全环保部申报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员工来源等项目),安全环保部汇总报公司总经理

4、批准后,下发实施。 (四)计划外培训(包括外部强制培训)按以下程序开展: 1.计划外内部培训。组织单位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计划外强制培训。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外部培训实施会签制度。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培训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存档。 (五)培训完成后,培训实施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主要内容及考试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安全环保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培训效果予以评估,以确保培训教育的持续有效,达不到培训目标的,要按要求予以整改,并做好整改措

5、施计划及实际进展、最终结果等阶段性工作的备案。 (六)财务人事部每年制定安全培训教育预算(或资金计划),各相关单位及部门保证培训所需人员、资金、设施。 (七)通过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逐步确立安全终身教育观念,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九条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的再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财务人事部协同

6、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任职前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分包单位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由分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外培和日常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条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一)公司应依法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作业。 (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等,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受压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厂内专用机动车作业等)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规定定期复审,特种作

7、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账。 (四)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冒险作业者,相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 第十一条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一)新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司级、部门(单位)级、班组(岗位)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公司为新从业人员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档案中逐级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新从业人员(新招、调入、临时、派遣、代培、实习等人员)必须经过至少24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其中一级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二级教育不

8、得少于8学时,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四)三级安全教育必须逐级完成,在上一级培训考核合格之前不得进入下一级。 (五)新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持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反馈卡到安全管理部审批,由部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六)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一)员工转岗、复工(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工作岗位一年以上再上岗)应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转岗或复工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以便监督检查其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二

9、)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转岗前应进行新岗位需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对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并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四)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及应急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四)分包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人员进行遵守现场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教育。 第十三条日常安全教育 班组日常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包括: 宣讲:由班长或安全员等向班组成员宣讲、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指示和要求。学习: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

10、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讨论。班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视频教学: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或利用电脑、电视等多媒体进行安全教学活动。演示:包括各种实物或其他直观教材,进行示范实验,使班组成员获得关于事故或现象的感性认识。 参观。组织和指导学员到特定现场直接观察,加深学习的印象。 考试、考问:利用口头、答卷考试、现场考问等形式,传授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竞赛: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安全活动竞赛等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其他适合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第四章效果评估 第十四条培训评估范畴包括公司内部培训活动和外部强制培训

11、活动。第十五条培训评估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培训效果反应评价。主要通过学员的情绪、注意力、赞成或不满等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价。效果反应的评估主要通过收集学员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教学方法、材料、设施、培训管理等的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学习效果评价。主要检查通过培训使学员学到了什么知识,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法是否合适、有效,学习效果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等。 (三)行为影响效果评价。主要是衡量培训是否给受训者的行为带来了新的改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使受训者树立安全意识,改变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技能。因此,评价培训的效果应看受训者在接受培训后其工作行为上发生了哪些良性的、可

12、观察到的变化,这种变化越大,说明培训效果越好。 (四)绩效影响效果评价。工作行为的改变将带来工作绩效的变化,例如,受训者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后,以及不安全行为改变后,相应的工作绩效体现就是违章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减少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及各部门每月对本单位或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生产部对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三)安全环保部对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能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如发现无

13、证上岗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本规定,按人每次罚款200元规定处罚,不参加规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罚违反者100元。第十八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公司安全环保部按每人次罚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九条对全体员工、新员工、转岗、换岗、待岗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安全生产责任书扣罚责任单位安全奖的5%,同时,对未受教育上岗者,按每人次罚单位负责人2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其个人月当月全部收入的20%。 第二十条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责任人200元。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

14、被评估为“不合格”的,将对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评估结果纳入公司年度考核指标。影响较大或后果较为严重的,将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讨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种类、内容、考核及安全生产作业证的发放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2、安全教育的种类 2.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车间、岗位2.1.1凡新招聘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a入厂(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b车间(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

15、c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2.1.2入厂(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2.1.2.1教育要求 2.1.2.1.1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a了解安全生产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b明确安全生产的目的、任务是保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和生产设备安全,促进生产顺利进行,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c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形势,初步知道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化工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客观要求。 152.1.2.1.2了解公司概况、生产规模、化工生产的特性及主要生产特点。 a全面介绍企业概况、生产规

16、模、生产历史及在国内外市场的重要地位作用。 b重点讲明化工生产的主要特点,是易燃、易爆、易中毒腐蚀性强,具有高温、高压、低温、负压、连续自动性生产手段等。c明确交待新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法令、法规等,安全规定,防火防爆、防毒防绞伤、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防触电、防高空堕落、防车车辆伤害、防火伤、防起重伤害等安全要求。 2.1.2.1.3初步掌握防毒防火的基本知识及急救常识 a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介绍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中毒原因及症状,预防和急救措施。 b介绍各种可燃、易爆物质的理化性质,燃烧与爆炸机理,预防和急救措施。 c进行公司各类防毒、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的实际训练。

17、2.1.2.1.4公司生产的经验和教训 a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人物 b同行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重点介绍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发生过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事故训练。 2.1.2.1.5时间安排 16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成,但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包括复习和考试时间。 2.1.3车间(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2.1.3.1教育要求 a全面了解车间概况,车间生产历史,生产特点及其在公司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b学习车间的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方面的共同性的安全生产要求与注意事项。 c学习车间的生产设备和维护检修方面应注意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18、 d学习车间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介绍车间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2.1.3.2教育时间 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包括复习考试时间在内。 2.1.4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2.1.4.1教育要求 a由班长负责组织新员工学习,全面了解掌握本岗位的生产任务及作用。生产的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等。 b学习和了解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由班长指定一名员工进行传、帮、带。 c由班长介绍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并教育新员工正确使用防护器具的方法。 172.1.4.2教育时间 按部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包括

19、复习和考试时间。 2.2有关规定 2.2.1新招聘员工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2.3日常安全教育 2.3.1各级主管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加强法律观念,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使员工自觉遵守纪律,履行安全职责,不阻碍安全生产。 2.3.2公司应通过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影视安全教育片,宣传画、安全简报、事故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3.2.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早会和班前会的安全讲座。a传达上级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要求。b讲明车间对的安全生产的要求。 c讲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经验与好人好事。

20、d讲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2.3.3各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生产形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周或月),配合生产。 2.3.4由公司每年对所有员工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工作2.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2.4.1特殊工种作业范围 18a电工作业b电、气焊工作c锅炉工作业2.4.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5复工、调岗2.5.1复工教育 2.5.1.1工伤伤愈,复工之前回公司工作时,由本部门进行复工教育。 2.5.1.2病、事、产假超过半年者回原部门时,由原部复门进行教育。 2.5.1.3复工教育内容 a安全思想

21、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忽视安全检查的不良影响。 b学习与事故有关的安全技术及预防措施。c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2.5.2调岗教育 2.5.2.1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由调入部门的生产负责人组织,负责按二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再由班组长按三级教育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填卡工作。 2.5.2.2车间内部调动由班长按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5.3安全考试 2.5.3.1员工由各自所在的部门组织进行考试2.5.3.2公司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2.5.3.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 192.5.3.4安全考核

22、成绩均记录在安全卡和作业证上2.5.4发放范围 2.5.4.1凡是公司内从事化工生产的车间及辅助生产车间的员工,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发放安全作业证 2.5.4.2凡是公司内工作调动或换工时需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考核与实际操作合格后,重新办理调工种作业证.2.5.4.3特殊工种作业证,一律由各主管上级部门负责进行考核签发2.5.5使用与保管 2.5.5.1安全生产作业证只限于本部门员工,证明其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此证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更改。如有丢失立即报告,申报补发 2.5.5.2员工进行安全技术规程考核,一次不合格者应进行复试,复试仍不合格者,停工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第三篇:安

23、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前言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稳定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教育,特制定制度。 本制度根据消防安全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由*归口。 本制度起草单位:*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于2010年*月*日首次发布,于2010年*月*日实施。 1、0入厂安全教育

24、1、1凡新入厂的职工和实习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不少于一天);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安全知识(“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遵章守纪,反“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 (2)车间教育(不少于一天) a车间生产特点,劳动纪律和注意事项。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车间历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 (3)班组教育(不少于一天) a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b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c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等。 1.2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方可进入现场

25、或岗位工作。新工人到岗后仍应在老职工带领下上岗操作,技术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1.3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注意事项教育。 1.4调换工种或因故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人员,返岗后仍需进行安全教育。 1.5班组安全三级安全教育回执单送回车间安全员处存档。 2.0特殊教育 2.1特殊作业人员(电气、起重、电气焊、行吊,车辆驾驶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 2.2在进行设备重点大修项目及进行危险作业前,对检修人员、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施工。 3.0日常教育 3.1各生产单元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坚持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26、3.2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活动分析会,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措施。 3.3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进行安全教育或离岗安全学习。 4.0“四新”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0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5.1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施工作业前,必需要经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2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必须要经综合办和企管部相关人员进行生产现场安全事项预先告知

27、教育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第四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企业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规定也适用于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质量环安部对各级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一章公司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四条公司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本公司的董事长

28、、总经理。 第五条上述人员由公司办理参加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举办的经理、厂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公司安全主管、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经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七条班组长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八

29、条所有新入公司人员(泛指新员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等,以下同),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公司的新入厂人员,由公司的安全员负责实施一级安全教育。 2、车间级教育(二级)。分别由车间负责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九条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 一、 二、三级教育均需进行考核,成绩分别登记入安全教育考核登册,接受教育者必须签名。 2、安全教育考核登册分别由教育负责人存档管理。 3、公司基层单位之间人员调动,要进行二级、三级教育。 第十条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经体检

30、并领取劳防用品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十一条厂级安全教育(一级)内容、方法: 1、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安全须知,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知识,消防化救知识和特殊危 险部位危险特性及防范措施介绍。 2、教育方法 制定“入厂安全教育教材”,统一教育内容,印发给每名新入厂员工; 利用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方面的展览;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 有重点地参观生产装置或检修现场; 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考核。 第十二条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内容、方法: 1、教育内容: 车间概况,生产特点,工艺及

31、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 车间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采取的治理措施;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了解车间生产设备和维护检修方面的通用安全标准与注意事项;介绍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教育方法: 车间领导介绍车间概况、生产特点、重要作用; 车间工艺员介绍生产工艺、流程及安全要求; 车间设备员介绍车间设备及安全要求; 车间安全员介绍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工伤和职业病主要措施、典型事故事例、经验与教训; 进行二级安全教育考核; 第十三条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内容、方法: 1、教育内容: 岗位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结构原理;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

32、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及个体防护用品、防毒面具、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班组安全生产经验,典型事故教训,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2、教育方法: 由班组长介绍岗位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及过去发生的事故教训; 班组安全员介绍岗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岗位师傅介绍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 贯彻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其中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按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举办

33、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片,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3、在大修或重点检修项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前,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4、外来施工单位的人员,由施工管理部门按照签订的“安全协议书”,组织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交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主管部门和车间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6、进入装置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

34、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须知教育,并指派专人陪同参观学习。 7、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第十五条复工、调岗教育: 1、厂内调动(含车间内调动、岗位调动、工种调动),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员工复工前,必须再对其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成绩记入安全教育、考核登记卡后,方可上岗作业。 2、厂间调动,应由接受单位主管部门对调入人员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

35、府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再下次修订或有新法律、法规颁发,促使本制度更替的,在修订版或新制度发布时同时宣布废止。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统一解释。 第五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才能保证其它安全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我公司综合办人事人员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定期识别安全教育

36、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人员和其他人员。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

37、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

38、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案例。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 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锅炉工和叉车司机。特

39、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并取得由质监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及证书复印件) 三、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1.我公司操作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

40、、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1)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41、;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进行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其他人员主要是指相关方的作业人员(如外来购货人员及供货人员)、外来参观

42、、检查、学习等人员。在其进入现场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应急通道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专人带领才可入厂,现场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五、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就是企业的安全意识、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素养、安全习惯、安全科技、安全设施、安全监管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总和,其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的健康,珍惜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并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作用。 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来规范其安全行为。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第29页 共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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