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林业局林木抚育间伐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60314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林业局林木抚育间伐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林业局林木抚育间伐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林业局林木抚育间伐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林业局林木抚育间伐制度 为了促使林木正常生长,确保全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和标准,特制定林木抚育间伐技术要点和相关规定。 一、林木抚育间伐应坚持的原则 1、林木抚育间伐必须坚持统一组织、科学规划、有序采伐。 2、林木抚育间伐必须坚持既确保林木正常生长又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和标准。 3、林木抚育间伐必须坚持造林户申请与村、乡镇、县林业局层层审批相结合。 4、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以间伐为名或借间伐之机滥伐、毁坏树木行为。 二、林木抚育间伐技术要点 间伐抚育是林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措施,何时进行间伐,间伐多少主要有郁闭度和间伐强度两个控制指标。 1、郁闭度 郁闭度是树冠当阳光从顶部直射进遮荫面积与林

2、地面积的比值。郁闭度是进行间伐的主要控制指标,当林地郁闭度达到或超过0.8时就到了间伐的临界期。 郁闭度的确定方法。当树冠株间交接时,行间方向的平均冠径达到行距的90%时,如果是枝叶浓密的树种,像107、108、中林46杨郁闭度就达到或已超过0.8。一般初值密度株行距为23米三至四年生平均胸径14厘米,郁闭度高达0.9,平均胸径10厘米郁闭度0.6-0.7。初值密度株行距22.5米二至三年生平均胸径10厘米,郁闭度0.9以上。相同密度平均胸径相同的三倍体毛白杨由于枝叶稀疏郁闭度稍小一些。 2、间伐强度 间伐强度视初值密度、定植模式、郁闭程度和退耕还林植树标准而确定。 退耕还林植标准。每亩植树6

3、0株以上。平栽植模式,最大行距不得超过6米;大小行栽植模式,大行行距最大不得超过7米。 107、108、中林46杨初值密度平栽模式,株行距小于22.5米,郁闭度大于0.9以上的,间伐强度50-60%,亩保留60株。间伐模式,即留一行伐一行或留一行伐两行,对株距小于1.5米的还应留一株伐一株。初值密度平栽方式株行距23米或至24米,间伐强度30-50%,间伐模式,株行距24米的可留两行伐一行,株行距23米的可留一行伐一行。平栽方式初值密度株行距34米,间伐强度30%,间伐模式留两行伐一行。采用大小行栽植模式的如224米或225米的间伐强度50%,间伐模式留一行伐一行。大行距6米或大于6米的可采取

4、株距间伐的方式。 3、间伐方法 锯伐或刨伐、或移栽至方田林网、村村通公路两侧。 4、间伐实施时间 间伐实施时间在树木落叶后至发芽前进行。 三、对实施林木抚育间伐的几项规定 1、林木抚育间伐必须依法实施,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县林业局负责间伐技术设计和审批。 2、林木抚育间伐的程序。造林户书写间伐申请;村支部、村委会主要干部签字盖章;乡政府盖章、乡镇长签字;林业局现场堪验设计;核发准予间伐许可证;林业局对间伐效果进行核查。 3、县林业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分别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巡查监督队伍,对林木抚育间伐严格管理、科学设计、依标间伐,防止因技术指导不当或组织不力而造成毁林损失。 4、林业局要加强巡查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对以间伐为名或借间伐之机滥伐、盗伐和毁坏林木的行为,依法按滥伐、盗伐和毁林案件进行严厉惩处。 5、凡是未经林业局进行现场堪验审批擅自进行间伐或虽经审批但没有按林业局设计要求进行间伐的,一律视为乱砍滥伐,将依法按滥伐案件予以严厉查处。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