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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公务消费规章制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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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直机关公务消费制度 ... 市直机关 领导职务及单位公务消费公示制度 为了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单位公务消费的监督,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以及省、市“三项治理”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对象 我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班子成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公示内容 ⒈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内的差旅费、培训费、小汽车修理费、燃料费及其他费用(因用车无法固定,车辆修理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燃料费按车牌号进行公示)。 ⒉本单位的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 三、公示方式和时间 每季度公示一次。季度末次月日前,由办公室和财务科按照市“三项治理”办印制的统一表格一式三份填制。单位纪检组长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章后,一份报市“三项治理”办制奢组备案,一份留本单位存入廉政档案,一份在本单位醒目位置用大版面进行公示。 公示牌要公布本单位举报电话和市“三项治理”办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为次季度第一月的前天,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四、要求事项 公示表内容的填列必须与市政府结算中心的数字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⒉公示情况作为我单位年终工作考核、党风责任制考核、“三项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要认真如实填报。 ⒊市“三项治理”办公室举报电话:×××××××× 机关举报电话:×××××× 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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