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苏致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苏地2010-B-23地块项目外遮阳工程(一标段)(16#17#21#楼)
甲 方:江苏致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苏州英之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年02月14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全称):江苏致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苏州英之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地2010-B-23地块项目外遮阳工程(一标段)(16#17#21#楼)
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马运路北,滨河路东天之运花园
工程内容:外遮阳制作供货和安装
二、工期要求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要求
四、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质保期: 贰年
五、合同价款
单价:252元/㎡,图纸面积为2851.68㎡
总价:(大写)柒拾壹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圆(小写)¥718623元整
乙方组织生产前,须现场测量窗户尺寸,并向甲方出具实测尺寸清单,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此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排产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苏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补充条款,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施工图纸,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工程有关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规、行政法规:《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的管理规定。
2.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江苏省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其他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江苏省、苏州市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中明确的标准、图集。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规定: 按行业惯例
二、双方人员
1.甲方代表
姓名: 张百领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13914996986
2. 乙方代表
姓名: 王慧华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1589563651
三. 乙方工作
3.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16#17#21#楼外遮阳尺寸丈量,排产,运输,卸货以及安装调试(包括导轨,帘片,手摇钢丝或者手拉皮带控制系统等成套设备安装及调试)。
(2)配合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3)施工区域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承担。
(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到乙方应做的工作,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工程完工后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的移交。
四、工期延误
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因素,所有的工期顺延都必须经监理、业主代表共同确认。
五、质量与验收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苏州市质量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和监理要求执行,应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单位参与验收。
六、安全施工
按苏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含所有人工、主材、辅材、设备、机械、运输、吃住行以及与现场配合所有发生的费用等等,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1.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经监理、业主、甲方审计代表共同认可的工程签证、合理设计变更,此部分工程量变化可按实调整。
1.3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A.无预付款。预付款30%;
B.工程进度款:设备全部到工地经点验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
C.全部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D.通过验收并移交物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
E.质量保证金为决算价款的5%;
F.质保期满贰年后十五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H.质保期以工程移交物业的移交验收单出具的日期起计算。
八、甲乙双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
乙方负责采购及生产所有主材、辅材。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如不符合合格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每推迟一天相应赔偿合同价的千分之一,总赔偿限额为合同价的5%。
2.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以苏州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不可抗力证明为准
十一、合同份数
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 补充条款:
a) 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乙方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罚款或赔偿,可由甲方代为支付,在竣工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按实扣减。
c) 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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