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书致:福泉市人民政府、福泉市建设局 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福泉市金山、马场坪污水处理厂BOT打捆建设中,因各种原因造成资金未全部到位,尚欠办公楼建设款项及装修费、各种劳务工资等共150万元,造成建设单位、材料商、民工经常拉电闸、堵门情况,影响我公司正常运行。但我公司也一直按BOT协议书的要求谨慎运行着污水厂,并使出水好于国家排放标准,因项目的收集管网与泵站和厂区诸多实际问题,我司己大大超越承担了BOT协议以外的责任和义务,加大管理强度及运行费用,为此每月承担巨额运行费用,而贵县至今未付半分运行费用。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到年底完成省、州政府明确的减排目标,现需向福泉市人民政
2、府或福泉市建设局借款壹佰伍拾万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和完善厂办公用房后续工程及10-12月份运行电费,并向福泉市建设局做出如下保证和承诺:1、在2010年10月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B组的改造工程, 使A/B两组生物池同时运行,并保证污泥沉降比大于10%;2、加强污水处理厂内部运行管理和台帐完善,确保正常运行,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10年底前完成黔南州人民政府明确福泉市的减排目标任务。敬请福泉市人民政府及福泉市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借款给我公司以保证完成减排目标及我公司能维持运行管理为谢!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 人: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借款合同书甲方:福泉市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3、)乙方: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2009年3月12日以BOT方式承包了福泉市金山、马场坪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由于财力原因,尚欠办公楼建设款项及装修费、各种劳务工资等共150万元。为确保2010年12月30日前实现福泉市城污水处理厂各项工程、设施全部完工目标,保证完成2010年的减排任务不受影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协议:乙方向甲方提出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万元)。甲方经县政府许可后,同意借款给乙方,乙方借贷款后需遵守以下条款: 一、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二、按照2010年8月26日全州污水处理项目级廉租住
4、房建设现场会上会议内容的指示,乙方应从2010年10月1日起,按月提取所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三分之一用于偿还借款利息,直至还清为止; 三、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乙方如违约,出水无法达标排放,又不能还清所借款壹佰伍拾万元(¥150万元)本息,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的福泉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和设备收回,进行拍卖偿还向甲方所借款本息,由此造成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甲方:福泉市建设局 乙方: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鉴证方:福泉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月八日附件:借款申请书 承诺书 借
5、款条承 诺 书 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福泉市金山、马场坪污水处理厂BOT打捆建设中,因各种原因造成资金未全部到位。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到年底完成州政府明确的减排目标,先从福泉市建设局借款壹佰伍拾万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和完善厂办公用房后续工程,并向福泉市建设局做出如下保证和承诺:1、在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完福泉市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所拖欠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2、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福泉市金山、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办公用房及厂区所有后续工程;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10年底前完成贵州省及黔南州人民政府明确福泉市的减排目标任务。以
6、上是我公司对福泉市建设局做出的承诺,如未按期实现福泉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全部完工和减排目标,我公司赔偿未到达预期目标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特此承诺!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 人: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借 款 条今向福泉市建设局借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万元),用于福泉市金山、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办公楼装修、厂区后续工程建设及支付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运行费。还款承诺:1、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2、按照2010年8月26日全州污水处理项目及廉租住房建设现场会上会议的指示,乙方应从2010年10月1日起,按月提取所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三分之一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直至还清为止;3、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
7、下,如借款人违约,福泉市建设局可将借款人经营的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和设备收回,变卖经营权用于偿还借款。此 据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 手 人: 二O一O年十月 日黔南州福泉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二零一零年八月一、 总则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都匀市福泉市签署:甲方是指:福泉市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由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的( )先生/女士正式代表乙方: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黄 申,由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的( )先生/女士正式代表鉴于:按BOT协议规定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以设计、建设、拥有、运营污水处理厂
8、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己基本完成并投入试运及验收阶段。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尽快达到现实意义的达标排放,提高福泉市污水处理厂COD减排运营效率,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实际进水水质情况,甲方要求乙方尽快解决:1. 出水在线系统氨氮检测仪、数采仪、巴氏流量槽、流量计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同时满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验收。2. 在目前污水收集管网未完善进水水质极不稳定,为尽快达到稳定达标排放,甲方要求乙方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优化保证在进水水质极不稳条件下能稳定达标排放。3. 按BOT协议规定乙方每日处理量是设计规模75%,现甲方要求乙方在保证出水达标前提下,必须把收集管网收集到厂区的污水全部处理。本补充
9、协议甲方系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政府授权,就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代表福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与乙方签订本补充协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信守。二、 摘自BOT协议 之 内容30.3在项目商业运营后可能发生的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工程丙方应使污水处理的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同时保证污水处理的出水指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逐年达标。(经营期间若国家、省颁布布新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相应等级的各项技术指标)。为达到(但不限于)上述目标而在项目商业运营后可能发生的污水处理厂的
10、升级改造工程,丙方应在(但不限于)国家提出水质达标明确的时限要求时向甲方及时提供建设方案及费用评估以完成以下事宜:1).丙方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前,本协议各方应就包括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方案、建设费用及运营费用等成本核定或因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而需调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达成一致。甲方可能通过承担建设费用并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方式,或者单纯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方式对丙方的投资和运营成本的增加进行补偿。该补偿金额的确定将在考虑上述升级改造工程对丙方财务影响的情况下,考虑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为基础,由丙方与甲方共同确定。32.2出水水质标准在进水水质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的前提下,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11、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具体检测指标及标准见特许经营协议。1.项目执行的出水水质标准根据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确定2.当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提高或检测项目增加导致处理成本增加时,丙方有权要求重新核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32.3在线监测 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的项目包括流量、COD、PH等三项指标。在线检测设备在进水口和出水口各安装一套。在线监测设备由丙方负责投资建设及维护,并实现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上传数据。38.2污水处理服务价格 1).在商业运营日起,保证水量的污水处理费单价为人民币1.02元立方米。除非发生必须调价的事项(按附件1调价公式),上述支付价格标准在
12、整个项目周期内应维持不变。2).超进水量单价:为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70%。3).污水处理服务费采取“每日计量、每月计费、每月支付”的办法,丙方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处理水量统计日报表抄报甲方处,由甲方向县财政申请支付。支付时间不晚于当月25日。三、 声明和保证1、 甲方的声明 a) 对总则中甲方要求乙方尽快解决: 1). 完善出水在线系统氨氮检测仪、数采仪、巴氏流量槽、流量计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同时满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验收。 2). 完善在目前污水收集管网未完善进水水质极不稳定,为尽快达到稳定达标排放,甲方要求乙方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优化保证在进水水质极不稳条件下能稳定达标排放。b)
13、 根据BOT协议30.3规定就包括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方案、建设费用及运营费用等成本核定或因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而需调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并单纯一次性对增加进行补偿。该补偿金额双方确定后从乙方向甲方借款中扣除。c) 对总则中甲方要求乙方尽快解决: 3). 按BOT协议规定乙方每日处理量是设计规模60%,现甲方要求乙方在保证出水达标前提下,必须把收集管网收集到厂区的污水全部处理。d) 按BOT协议规定乙方每日处理量是设计规模60%,超进水量单价:为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70%。现甲方要求乙方在保证出水达标前提下,必须把收集管网收集到厂区的污水全部处理;污水处理费单价为人民币1.02元立方
14、米。2、 乙方的声明a) 尽快达到现实意义的达标排放,提高福泉市污水处理厂COD减排运营效率,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实际进水水质情况, 保证生物池污泥浓度沉降比大于10%和溶解氧供氧量,保证双池运行正常;保证在进水水质极不稳条件下能稳定达标排放。b) 出水在线系统必须满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验收。c) 按甲方要求在保证出水达标前提下,必须把收集管网收集到厂区的污水全部处理(最大量是大于设计规模10%以内)。本协议一式十份,各执五份,由甲方与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并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它条款按原BOT协议规定执定。 甲方:福泉市建设局 乙方: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黄申日期:2010年8月20日 日期:2010年8月20日污泥处置协议书甲方:福泉市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书是根据2009年3月12日双方就BOT方式承包了福泉市金山、马场坪污水处理厂项目协议中第(33.4)条款签订,目前福泉市金山、马场坪城污水处理厂已进入正常运行,各单体己产生各种废弃物和污泥,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以下条款: 一、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污泥的含水率若不达标则视为违约,将处罚当日污水处理费用的50。 二、甲方指定提供垃圾填埋场或污泥处置场是 ,该垃圾填埋场距离污水处理厂的运输距离是 公里。
16、三、甲方指定运输路线 ;运输时间 。四、污泥和其他栅渣和沉砂等固体废物的运输费用乙方自理,甲方不收取任何污泥弃置费。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甲方:福泉市 乙方:贵州同壹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日期:2010年 月 日 日期:2010年 月 日BOT协议书 (参考条款)33.4、 污泥处置标准(1) 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泥须进行脱水处理,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丙方应安排能存放最多一(1)周所产生污泥的临时周转场地。污泥的含水率若不达标则视为违约,将扣除当日污水处理费用的50。(2) 甲方负责提供垃圾填埋场或污泥处置场,应满足丙方因进行污水处理而产生的污泥和其他栅渣和沉砂等固体废物的处置,该垃圾填埋场或污泥处置场距离污水处理厂的运输距离见下表:序号项目县污水处理厂至垃圾填埋场或污泥处置场运输距离(km)1平塘2.5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由甲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丙方负责污泥和其他栅渣和沉砂等固体废物的运输,但不考虑污泥弃置费。(3) 当因甲方要求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对污泥进行其他处理导致成本增加时,投资者可以要求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