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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校学生会是全心全意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机构,下辖学生会以及秘书处、学习部、纪检部、文宣部、生活部、体育部。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和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障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能,也使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人事制度
一、成员
在本校学生会正式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和副主席、各部主管和副主管以及其他成员、干事均为学生会的成员。
二、权利和义务
1、 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4)维护学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保守学生会秘密和工作秘密;
(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2、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非因正当事由和非经规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
(4)获得不低于同职他人的正常待遇;
(5)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7)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辞职。
三、录用
1、校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经过校学生会招员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学生会工作。
2、在每学期初或由主席团认为需要招员的时候,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校学生会招员考核,考核原则上面向全校同学,依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适当照顾学生干部培训班优秀结业学生和在各年级学生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学,择优录取;
3、在校学生会工作的同学,为了保证精力的投入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不得兼任年级学生会成员,特殊情况须经主席团批准;
4、新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或工作职务有变动的成员,在新岗位上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由主席团另行决议。
四、考核和任免
1、校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由秘书处依照本制度第四章之规定具体负责实施;
2、具体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一次;
3、学生会成员的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
4、一般情况下,校学生会实行委任制:各部门部长(主管)和副部长(副主管)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门部长(主管)任命,但须报请主席团同意,主席团成员的委任办法另行决议;
5、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或由主席团通过,可以对相应部门成员实行选举制,具体另行决议;
6、换届的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7、校学生会全体成员须在秘书处注册备案,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名单也应报至秘书处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其为学生会成员;
8、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不含职务变更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单位)部门调入学生会任职的;
(3)在学生会内部部门间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9、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转换职位任职的;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4)不能继续担任该职的。
10、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罢免职务、开除成员的,参照第四章之规定。
五、工作调动和退出
1、在担任学生会的工作期间,确须调整工作部门的,可直接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主席团转交由秘书处具体操作;
2、调动工作的,个人首先要在原工作部门办理调离手续,经部长(主管)同意后方可调离该部;
3、在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内,确有原因须终止学生会工作的成员,要向所在部门部长(主管)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最终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终止协议。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会议通知
1、例会。例会时间由各相关部门于学期初确定,报秘书处备案。例会一经确定,如无变故,一般不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应按时到会;
2、非例行会议。非例行全体会议由秘书处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主管,再由部门主管逐个通知。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通知;
3、通知一般以广播形式传达
4、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会议的,应通过秘书处,以会议召集部门的名义发出专用会议通知。
二、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记录员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或者于会议前点名。
三、会议进行
1、与会应严肃,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等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会议由专人做记录,一式两份,会后第二天一份交秘书处存档,一份自留。
四、请假及处罚
1、确有原因不能与会的,应向会议召集人于会前作出书面请假,不得会后请假或口头请假。全体会议的请假条交至秘书处;
2、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秘书处追究相关责任人;
3、具体处罚措施参看第七章之规定。
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一、总则
1、校学生会各部门、各成员的日常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
2、对于校学生会内部的考核,秘书处实行评分制,初始分为0分,按照本章第二条内之规定进行评分;
3、每学期初为一个结点,记初始分,各学期分数不累加。
二、细则
1、 会议出席
(1)全体例会和部长例会的出勤率由秘书处直接统计;
(2)部门例会的出勤率由部门主管统计,每周一中午将上周情况统计报秘书处;
(3)无故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4)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违反第三点的,扣分加倍;
(5)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确须请假或拖后的,向秘书处请假,则不予扣分;
2、工作出色,成绩公认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部门成员由部门部长(主管)向主席团提出,部门部长(主管)则由分管副主席向主席团提出,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3、在职期间,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者,由其本人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加2-6分;
4、以书面形式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实质性建议,认可并被采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4分;
5、工作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扣分部门成员由部门部长(主管)向主席团提出,部门部长(主管)则由分管副主席向主席团提出,但扣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6、泄露学生会机密,根据情节轻重,扣2-4分;
7、以下情况应劝其自动退出学生会:
(1)一学期内有2门必修课未通过者;
(2)学期德育成绩不合格者;
(3)在学生会工作明显不积极者;
(4)连续两月每月综合评分低于0.5分者;
8、以下情况可直接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
(1)故意损毁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污蔑学生会荣誉的;
(2)一学期内有3门或3门以上必修课未通过者;
(3)学年德育成绩不合格者;
(4)在学生会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明显不积极者;
(5)连续两月每月综合评分低于负5分者;
(6)任职期间,提前解约或无故毁约的;
(7)连续1周无故未至学生会工作者;
(8)受到校纪处分的;
9、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加分,但累积加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10、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扣分,但累积扣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11、部门考核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第五章 奖惩条例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特制定奖惩措施,具体如下:
一、奖励措施:
1、开展每学期“先进工作者”的评比,主要从助理、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的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在例会上给予公开表扬,年终评奖优先。
2、到期末各个部选出一名“优秀干事”,经审查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3、在期末从各个部之间评出“先进部门”,在例会上公开表扬并张榜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对于在整学期的工作学习中,各个方面较突出的成员,将推荐为“双十佳优秀学生干部”,由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惩罚措施
1、发现不戴胸卡者,第一次当面提醒,第二次例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第三次辞退。
2、在校有抽烟、打架、赌博、喝酒,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辞退并交学生工作处处理。
3、发现早恋者,做思想工作,态度好者,留会试用,不好者,辞退并交学生工作处处理。
4、成绩不达到要求者,写保证、观察,本学期完后决定是否辞退。
5、在校内看到垃圾,故意不拾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例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第三次辞退,并要督促其他成员。
6、破坏公物者(包括踏草坪、采花、折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7、工作不积极,不负责者,第一次警告,例会公开批评,第二次辞退。
8、开会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9、与同学发生冲突者,不管什么原因,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10、以上处分只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受处分的成员,在一段时间内表现好,除“辞退”处分外,其它的可申请撤除,但情况严重者,如打架斗殴,早恋、赌博等交于学生工作处处理,请各位成员督促。
11、本条例解释权属校学生会。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秘书处;
三、本制度已经主席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守则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珍惜时光。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已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严于律已,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介绍
学生会下设:
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主席:
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制订、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经常向学生科、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各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对干部分工明确,督促部长做好分管的工作,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搞好工作,根据学生会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责。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秘书处:
(1)做好秘书处日常工作,包括认真作好会议前点名制度及会议记录安排会议会务,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等。
(2)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3)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和及时汇报工作。
(4)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5)监督考核学生会干部、干事的工作。
纪检部:
(1)积极参与维护学校稳定以及整顿学风等工作,肃清校风校纪,维护我校形象。
认真做好上课前的学生考勤及中午休息与晚就寝的纪律检查。
(2)负责维护各种大型活动、例会的纪律。
(3)不定时检查夜不归宿及晚休晚归者,培养同学们良好的作息习惯。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中午休息及晚就寝的纪律检查、平时的宿舍区的违纪查处等。
(4)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和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且建立各部门、各成员纪检档案,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设立监督岗,在校内进行巡逻。
文宣部:
开展各种旨在普及艺术知识,陶冶文化情操的欣赏活动,策划每年度的校园歌手比赛等文艺比赛、举办艺术讲座,举办迎新晚会、新年晚会、校园舞会等活动,邀请艺术团体来院演出,协助全院五月鲜花合唱节、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及其他拓展性工作。为学生会整体形象设计策划,以海报、橱窗、学生刊物的形式宣传介绍学生会各项大型活动,负责创意和设计,结合时代要求举办各种具有一定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展览、宣传活动及各种具有纪念意义的宣传活动,举办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种竞赛,浓厚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同学艺术情操。
生活部:
作为突出反映学生会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直接负责与校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才提供切实服务。
(1)在学生科的指导下,协助搞好全校的卫生工作。
(2)对教室、分担区、寝室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寝室成绩纳入“文明寝室”考核中。
(3)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做出一定的处罚。
(4)定期组织全校性大扫除,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5)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2)协助生活服务中心开展“节水、节电”活动,对各班和全校同学的用电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6)组织、加强学校膳食工作民主管理,及时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餐厅的“希望栏”监督食堂的卫生、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并在学生就餐用餐过程中维持买票、吃饭排队秩序。
(7)维护好学校的公共财物,每天对各班的门窗进行检查。
(8)组织人员对小卖部的物价进行调查,维护同学的合法消费利益。
(9)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体育部:
通过组织各种娱乐性和竞技性体育比赛,达到增强同学体质、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同学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培养他们的体育意识。
(1)在体育教研组指导下,配合学校搞好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2)做好两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成绩及时公布,并纳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3)协助体育老师开展全校性各大体育比赛及课外活动,并根据季节变化和同学们的要求自行开展体育活动。
(4)组建校足球队、篮球队、女子排球队。
学习部:
以浓厚校园学习氛围为宗旨,结合时代特点,举办包括名人讲座、文化沙龙、辩论赛、演讲比赛、论文比赛等在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参与校际学术活动的交流,引导同学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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