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昆明人为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范
已被浏览:24 次 添加时间:2010-1-14
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范
一、 水电工施工质量标准
1、水表进水管前应装有阀门,水表与管道连接应采用活接头,各种阀门安装应便于操作及维修,并符合设计及业主的要求。
2、地漏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与管件连接处四周必须密封并低于地砖表面。
3、卫生间、厨房间墙地面应做防水处理,管道敷设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如遇防水层破坏,还必须重新做防水处理。
4、各种管道不得改变原有性质。
5、给排水管道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管外径在25mm以下的给水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角阀、管道终端100mm处及螺纹连接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管安装与电源和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
(4)给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经压力试验,压力0.6Mpa,保10分钟无渗漏。
★要全数检验,以目测、手感、通水、卷尺测量等方法检验,各项均应符合要求为合格。
二、卫浴设备安装
卫生洁具安装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外表面应清洁,无损坏。安装应牢固,不得松动,给排水畅通、不堵;各连接处不得渗漏,阀门开关灵活。
(2)给排水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现象。
(3)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地漏坡度满足排水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4)座便器应用油灰或硅酮胶连接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和膨胀螺栓固定,浴缸排水必须用硬管连接。
★要全数检验,用目测、手感、泼水、渗漏试验等方法检验各项均符合要求为合格。
(渗漏试验,便器高低水箱应盛水至扳手孔以下10 mm处;各种洗涤盆,面盆应盛至溢水口;浴盆应盛至不少于缸深的三分之一,水盘应盛至不少于盘深的三分之二。试验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电气安装
1、基本要求
(1)每户应设置分路配电箱,配电箱内设置与负荷容量相匹配的漏电断路器,并设置总开关和若干分开关,不得使用一次性融断开关,每户用电负荷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2)导线的铺设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4)接地保护要可靠,接地线径应与相应零线同径。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兆欧,用500伏兆欧表对各回路逐一测量。 (5)导线管端及导线管与接线盒的连接可靠。
(6)闭路电视线按设计要求铺设到相应房间的终端,并在闭路电视进线端设置分配器。
(7)灯具安装严禁用木楔固定,根据情况可采用支架,膨胀螺栓,塑料胀管固定。
(8)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及位置尺寸图。
(9)回路应保证负荷正常使用,电源线截面积应能保证电气的安全使用,各分线路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总容量。
(10)电源线除通过空气楼板外均应穿管铺设。穿管铺设时,管内电源线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扭结。不得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的通信线路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2、电气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吊平顶内的电话线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吊架或龙骨上。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软管长度不应超过0.5m..软管两端专用接头连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用卷尺及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2)接地保护应可靠,零钱与地线不得短接,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面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用兆欧表抽查3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3)大功率用电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4)开关插座等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与墙体间隙不得大于1 ㎜ (用目测、手感及塞尺检验,间隙不得有2处以上含2处大于1㎜)。
(5)线盒内导线应当有余量长度宜为150㎜接线时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螺口灯头火线不得接外壳(目测、抽查五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6)闭路电视线按设计要求铺设到相应房间的终端,并在闭路电视进线端设置分配器。
(7)灯具安装严禁用木楔固定,根据情况可采用支架,膨胀螺栓,塑料胀管固定。
(8)面对电源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火线;有接地孔的插座,地线孔应接在正上方(用测电笔抽查五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9)用于设计高度的开关,插座其高度差不得大于5㎜,(用卷尺抽查五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10)开关插座灯具等电器连接良好,线路连接正确,离地高度不应小于200㎜,落地插座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开关、灯具全数检验,插座抽查五处,均应符合要求) 。
(11)导线与燃气管道间的间隔应不小于50㎜,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应不小于150 ㎜(用卷尺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涂装 )
(12)回路应保证负荷正常使用,电源线截面积应能保证电气的安全使用,各分线路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总容量。
(13)电源线除通过空气楼板外均应穿管铺设。穿管铺设时,管内电源线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扭结。不得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的通信线路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14)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及位置尺寸图。
四、木工施工质量标准
(一) 制品基本要求
1、含水率≤12%(胶拼件材含水率8-10%)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2、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
3、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生腐朽。
4、造型结构,各龙骨间距、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
5、框架应采用椎头结构,(细木工板及类似材除外)。
6、表面光滑,无毛刺和明显钉痕,采用贴面应平服(包括防火成型板),牢固,不脱胶,边角不起翘。 防火成型板的表面无划痕,无色差。
7、贴面板应用粘合剂粘贴后再用钉子固定。
(二)吊橱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毛刺,锤印,粘贴面平整牢固,不脱胶,无空鼓,边角处不起翘,表面不得有钉帽外露。
2、橱门安装应牢固,开关灵活,门下口与底位置平行,小五金安装齐全,位置正确,间隙一致。
3、抽屉开关灵活,无卡阻现象。
4、橱门缝塞度≤2.0㎜(游标长尺,楔形塞尺)
垂直度≤2.0㎜(线垂、卷尺或其它宅量具)
对角线长度差≤2.0㎜(线垂、卷尺或其它量具)
相邻门高低差≤2.0㎜(卷尺、钢直尺)
木材含水率≤15%(含水率测定仪)
门板平整度≤2.0㎜ /m(1m靠尺、塞尺)
★用目测,手感及相应工具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4条中每抽检各项不少于2处)。
(三)护墙板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表面应光洁、棱面光滑、无飞边毛刺、木纹朝向一致、缝口紧密、板面间间隙宽度均匀,表面不得有钉帽外露。
2、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3、阴阳角垂直,阳角呈45O连接。
4、上口平直度≤3.0㎜ (5m拉线,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面板垂直度≤2.0㎜ (线锤、钢直尺)
表面平整度≤1.50㎜ (1m靠尺,楔形塞尺)
面板间隙宽度≤2.0㎜ (钢直尺)
★用目测,手感、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4条中每面测量不少于2处)。
(四)木地板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地板与墙面间应留5-15㎜的伸缩缝,伸缩缝应用踢脚线盖着。
2、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应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毛刺、开裂、明显凹痕、钉眼及其它影响美观和使用的缺陷。
3、木格栅应安装牢固、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4、地板铺设应牢固无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
5、地板表面平整度≤2.0㎜(2≤2m靠尺、楔形塞尺)
缝隙宽度、长度不小于900㎜的地板≤1.0㎜,其它地板≤0.5㎜。(塞尺)
地板接缝高低差≤0.5㎜ (游标卡尺)
地板接缝平直度≤3.0㎜ (5m拉线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 用目测及相应工具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5条中各独立空间每一项抽检不少于5处,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一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200%以上,即为不合格。
(五)其它木制品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判定
1、木质楼梯踏步与相邻立面应用榫槽连接。
2、楼梯长度、高度、宽度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高宽一致,结构稳固。
3、楼梯扶手应平直,弯头平顺、坡度适宜,栏杆与扶手踏步连接牢固,无摇动。
4、木制品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判定(适用于门、门套、窗帘盒、木扶手、木梯、木阴阳角线等项目)。
(1)木材含水率≤15%(含水率测度仪、全检、均应符合要求)。
(2)表面光滑、洁净、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表面无刨痕、毛刺、锤印及其它影响美观的缺陷(目测合格均应符合要求)。
(3)安装位置正确、割刀整齐、拉缝严密、与基体紧贴(目测、手感)。
(4)窗台板两端高低差≤2.0㎜(水平尺、塞尺)。
(5)踢脚线上沿口、顶角线下沿口平直度≤3.0㎜(拉线5m,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6)门、窗套内侧平直度≤3.0㎜。(拉线5m,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 用目测、手感及相应工具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六)木门、窗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判定
1、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门窗安装应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
3、外门窗安装时,其填充材料、嵌缝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渗漏水。
4、在木门、窗上安装铰链时,其开槽深度、尺寸应与铰链厚度、大小匹配。铰链安装应平服;螺钉面与铰链面平,不得用榔头将螺钉打入木门、窗框内。门窗上冒头必须刷油漆。
5、木门窗偏差项目质量要求检验办法及判定。
(1)框的正侧面垂直度≤3.0㎜ (1m靠尺)。
(2)框的对角线长度差≤2㎜(钢卷尺)。
(3)框与扇、扇与扇接触处高低差≤2㎜(钢直尺)。
(4)扇与框留缝宽度 1.5-2.5㎜(塞尺)。
(5)门扇与地面应有留缝,其宽度:内门宜为6-8㎜,卫生间厨房宜为10-12㎜(楔形塞尺)。
★ 以上各项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七)花饰
1、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
2、安装应牢固,不得有裂纹、翘曲、缺楞、掉角;接缝严密。
3、条形花饰安装尺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 ㎜;全长不大于3 ㎜。
4、单独花饰安装尺寸偏差≤5㎜。
★ 目测、用钢卷尺、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八)锦缎软包
1、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严密、牢固。
3、尺寸正确、楞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锦缎面松紧适度、手感舒适。
4、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花纹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褶皱。
5、表面平整、清洁、无污染、拉缝处图案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 目测、手感、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九)吊顶
1、各种吊顶骨架安装应牢固,其间距、焊接应符合设计要示,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采用木龙骨架和嵌装灯具等物体时,应进行防火处理。
2、吊顶位置应准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
3、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拆裂、缺棱掉角、凹痕等缺陷。
4、粘贴固定的罩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应有漏透翘角现象。
5、偏差尺寸项目及检测
(1)罩面板表面平整度≤2㎜(2m靠尺、楔形塞尺)
(2)罩面板接缝平整度≤3㎜ (5m拉线,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3)罩面板压条平整度≤3㎜(5m拉线,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4)罩面板接缝高低差≤1㎜(钢直尺、塞尺)
(5)罩面板压条间距≤2㎜(钢直尺)
(6)吊顶水平度≤㎜(水平尺、塞尺)
★ 目测、手感、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第5条中每个独立空间每项抽检相互垂直的方向不少于2处,均应符合要求。
(十)墙面镜子(玻璃)安装
1、玻璃、玻璃砖及镜面玻璃的品种、规格、图案、朝向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端正、边角处不得有尖口、毛刺、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污迹。周边打玻璃胶时,玻璃胶应均匀、美观、饱满。
3、镜子安装基面应平整,其平整度应不大于3㎜。 目测、手感及用平直尺、塞尺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五、瓦工施工质量标准
(一) 抹灰
1、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爆灰、脱层、裂纹、空鼓、掉粉等缺陷。
2、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裂纹、空鼓,掉粉等缺陷(目测,用小锤轻敲击)。
(2)表面平整度≤4㎜(2 m靠尺,楔形塞尺)
(3)立面垂直度≤5㎜(2m托线板,线锤)
(4)阴阳角垂直度≤4㎜(2m托线板)
(5)阴阳角方正度≤4㎜(200㎜阴阳角尺)
(6)分格条(缝)平直≤3㎜(5m拉线,直尺)
★每个相对独立空间,每项抽查4处,各项中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1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150%即为不合格。空鼓而不裂的面积大于0.02㎡即为不合格。
(二)镶贴
1、基本要求
(1)面砖贴前应浸水2小时以上,待表面晾干后方可使用。
(2)每块砖应镶贴密实,缝隙均匀,周边顺直。
(3)卫生间,厨房与其它区域的交接处应有防水措施。
2、墙面镶贴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目测,分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2)无空鼓、脱落(用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空鼓面积大于总数的5%,或有脱落即为不合格。单块空鼓面积<0.001㎡可不计)。
(3)平面平整度石材≤2.0㎜,墙面砖≤2.0㎜(2m靠尺,塞尺)
(4)垂直度,石材≤3.0㎜,墙面砖≤2.0㎜(2m托线板)
(5)阳角方正,石材≤3.0㎜,墙面砖≤2.0㎜(200㎜阴阳角尺)
(6)接缝高低差,石材≤0.5㎜,墙面砖≤0.5㎜(游标长尺)
(7)缝隙宽度,石材≤2.0㎜,墙面砖≤1.0㎜(钢直尺)
(8)接缝平直,石材≤2.0㎜,墙面砖≤2.0㎜(用5米拉线小于5m拉通线直尺)
★每一独立空间,每项抽检不少于5处,各项中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一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200%以上即为不合格。
3、地面镶贴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适用于天然石材,地砖等)
(1)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缝隙均匀,周边顺直,无漏贴,错贴,无歪斜,砖面无裂缝,掉角, 缺楞,相邻材料无明显色差(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2)地面饰材镶贴不得空鼓(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3)有排水要求的地面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无积水和渗水现象,与基宅构件的结合处应严密(泼水 后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4)表面平整度≤2.0㎜(2m靠尺,楔形塞尺)
(5)接缝高底差≤0.5㎜(游标长尺)
(6)接缝平直≤2.0㎜(用5m接线,小于5m拉通线,钢直尺)
(7)接缝宽度≤2.0㎜(钢直尺)
★(4)和(7)项每一独立空间,每一项抽检不少于5处,各项中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1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200%以上即为不合格。
六、油漆工施工质量标准
(一) 清漆
1、施工前选择好油漆材料品种、颜色,做好基层处理,严格按操作程序和遍数要求施工,保护好成品,完全干燥后进行验收。
2、木纹清晰、棕眼刮平,无钉眼外露,表面平整光滑。
3、裹楞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4、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
5、无漏刷、脱皮、斑纹。
6、不得污染其它表面。涂料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二)混色漆
1、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2、表面平整、光滑、均匀一致。
3、不得污染其它表面。
4、颜色均匀一致,刷纹通顺。
5、不得有脱皮、漏刷泛绣。
6、装饰线分色线偏差≤2㎜ (钢直尺)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面1.5m处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三)水乳性涂料
1、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2、涂料工程新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
3、基层缺楞掉角处用1:3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平补齐。
4、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5、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6、表面平整,无掉粉、起皮、漏刷现象。
7、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
8、无明显砂眼、流坠、起疙、溅沫。
涂料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