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德州一中初见文学社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本社团的名称为“初见文学社”
2 社团宗旨:交流借鉴 展示自我
3 本社团是由学生创办和管理,在德州一中团委及政教处指导下的学生自主社团。
4 本社团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的前提下给广大学生以实战文学才华,倾吐心声,交流学习的园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社员文学素养。
二、社员
1> 加入社团
1 申请加入本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护本社团的活动章程,自愿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②未违反校规校纪,未受学校任何处分,思想品德良好。
③爱好文学并能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成员招收程序
①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的同学向本社团交个人简介一份,另附文学作品一篇。
②经社团考核,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2> 社员权利
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⒊对本社团工作的监督权与批评建议权
⒋介绍或推荐热爱文学的优秀同学加入本社团
⒌参加其他社团
3> 社员义务
⒈遵守校规校纪
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⒊执行社团的决议
⒋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⒌按时完成社团交办的工作
⒍按时参加社团会议及活动
⒎坚持以社团利益为重,为社团多做贡献
4> 退设程序
本社团成员如因退学、转学等特殊情况申请退社,应经过以下程序。
⒈社员向其所在部长提出申请并说明情况
⒉部长向社长、副社长提出申请
⒊经社长、副社长审核批准后方可退社
三、活动纪律
⒈社员应按时参加社团活动,多次迟到者予以通报批评。
⒉社员如因特殊情况参加社团活动应提前向其所在部部长或副社长请假。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社。
⒊社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携带与社团活动无关物品或打闹者,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⒋凡是本社团举办的活动,副社长及各部部长无故缺席者,撤销其社内职务。
⒌社团内的任何成员不得在外以本社团的名义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社会公德个人活动,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四、附则
⒈本章程由德州一中初见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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