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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籍法学家
(一)法理法史学
张光博,吉林省怀德县人,1929年生。1949年全国解放后考入东北行政学院学习法律,后被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主攻宪法。1953年毕业后回到吉林大学法律系任教,从此在吉大校园辛勤耕耘近四十年。他先后担任过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当代法学》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1992年退休。
张晋藩,辽宁省沈阳市人,1930年出生。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1952-198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1983-1994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副校长兼院长,同时兼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所长。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副会长、名誉会长,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高鸿钧,黑龙江省海伦市,1955年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
马长山,黑龙江省肇东县人,1964年生。1986年考入黑龙江大学法律系, 1995年调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1996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9年破格晋升教授。2001年考取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现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宪法和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刘笃才,1943年9月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行政法硕士点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主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宪法学。科研成果有:《极权与特权》(专著)、《走向法治之路------20世纪的中国法制变革》(主编)、《二十世纪的中国法学》(主编)、《中国的法律与道德》(专著)、《中国法律思想史》(主编)等,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中国古代判例研究考论》、《中国古代民间规约引论》、《秦简“廷行事”考》、《论张斐的法律思想》、《中国古代匦函制度考略》等多篇学术论文。
(二)宪法行政法学
韩大元,吉林人,1960年10月出生,朝鲜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陈伯礼,辽宁盖州人,1965年出生,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所,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会理事,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三)民商经济法
石少侠,辽宁省庄河市人,1952年8月生。1978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2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等职。
徐卫东,吉林长春人,1959年5月生。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8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考取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1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原理、保险法、破产法、罗马法。
马新彦,吉林延吉人,女,吉林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震,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教授,博士,现任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博士生导师。1980年2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并留校任教。先后到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大学政法学院进修法学,回校后,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1998年5月任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04年1月任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渠涛,1956年5月23日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研究员。
申卫星,1970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省东宁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甦,辽宁大连人,1957年12月出生。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党委书记,兼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和国际法所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等。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在《公司法》修改中,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在《证券法》修改中,为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
张舫,辽宁沈阳人。重庆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1997),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城市大学和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
张守文,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在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法学会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薛虹,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69年8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学。1988年至1995年就读于黑龙江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8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今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任教。她还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全球域名管理机构用户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唯一代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专家,香港大学法学院研究员等。她于1999年、2000年、2002年、2003年分别出版了中、英文专著各两部。其中的《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一书,代表了国内网络知识产权研究的前沿水平,在国内被广泛引用。
(四)刑法
何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系教授。1924年7月生,辽宁省沈阳市人。1948年毕业于原国立东北大学法律系,1951年又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研究生班。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系教授,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何鹏自1950年以来致力于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在我国首开系统研究外国刑法之先河,他作为我国唯一的以比较刑法为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在我国外国刑法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比较刑法研究模式的探索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于1989年入选英国剑桥国际名人传论,1994年入选美国ABI世界名人录等。何鹏教授治学严谨,勤于耕耘,出版专著多部、译著2 部。其中《外国刑法简论》和《外国刑法》学(下学册)在我国法学界引起广泛反响,《外国刑事法选论》、《现代日本刑法专题研究》、《中外罪犯改造制度比较研究》等著作,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研究外国刑法的与比较刑法的空白。他有较大坚实的外语功底,不仅精通日语,还初通英语与俄语。他是我国最早几位刑法硕士和博士生导师之一,已先后培养硕士生23名,博士生19名。
张旭,辽宁黑山县人。女,生于1962年。1985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89年开始在职攻博士学位,1993年10 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9月聘讲师,1996年9月聘副教授,2000年9月聘教授。2003年开始担任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生导师。现任法学院副院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吉林大学欧洲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吉林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刑法、犯罪学、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
吴振兴,辽宁省沈阳市人,汉族,中共党员,1946年2月16日生。1970年8月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在吉林电台担任编辑、记者,从事法学宣传工作。10年后师从何鹏教授,先后取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学研究所特邀研究员。
陈玉范,吉林长岭人,法学博士。1982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工程机械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政治系的二学士学位班,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10月聘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证据法学,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项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合著著作一本,主编参编3本,主力专著一本。
徐岱,吉林四平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9月-1992年6月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92年7月-2000年9月于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任编辑、副编审,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月至今于吉林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教研部主任,《当代法学》副主编。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主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取保候审监督员。
(五)诉讼法
张建伟辽宁锦州人,1966年生,曾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先后二度,相隔五年)。获得法学本科、硕士、博士学位;先后供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历背景: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术成果:著有《司法竞技主义》、《刑事司法体制原理》和《刑事司法:多元价值与制度配置》等学术专著。学术随笔结集为《法律皇帝的新衣》,并著有教材《刑事诉讼法通义》。论文代表作为《认识相对主义与诉讼的竞技化》、《法学之殇》、《对抗与和合》、《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等。在法学杂志和报刊发表论文、随笔二百余篇。
闵春雷,吉林省长春市人,女,汉族,生于1965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6年毕业并被保送为硕士研究生。198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200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诉讼理论与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长,吉林大学法学院试验示范教学中心主任,刑事法教研部副主任,兼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研究员,吉林省政法委执法执纪监督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自诩委员会委员,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专家自诩委员会委员,《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编辑。研究方向 :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刑法学。
(六)国际法
杨松,辽宁沈阳人,1968年2月生,法学博士, 1989年毕业于辽宁大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免试保送辽宁大学研究生,1992年获硕士学位。1995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1998年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现任职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曾讲授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税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国际私法公证与律师制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等课程。 科研成果:有专著《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法律出版社)、合著4部、参编3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科研立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法与国际货币新秩序研究”、主持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九五规划项目“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法律问题研究”、主持辽宁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地方基础设施建设BOT法律问题研究”。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八五重点项目“中国涉外经济法律问题研究”等。 获奖项目:曾获国家教育部首届“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辽宁省第五、六届社科省级优秀学术成果奖、辽宁省法学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沈阳市“青年科技先锋”、辽宁大学先进青年、优秀共产党员、辽宁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A类)等奖励。
另外,在青年学人中,陈景辉(黑龙江呼兰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所副所长,副教授,博士)、于立深(黑龙江省讷河市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凌斌(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北京大学讲师)也开始崭露头角,非常值得我们进一步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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