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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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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 陳劍 上海博物館近年從香港購回的大批戰國楚竹書中,有一種自題篇名為《訟城氐》的,“訟城氐”沒有問題當釋讀為古書中的上古帝王名“容成氏”。此篇共存50多支竹簡,兩千七百餘字,包含豐富的古史傳説内容。《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馬承源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 發表有關資料後,學界迅速掀起了研究的熱潮。 從簡文整理的角度講,原整理者李零先生已經在竹簡的拼合與編連、文字的釋讀、跟傳世古書有關内容的比較等方面作了很好的工作。簡文發表之後,又有衆多研究論著在上述幾個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進展。本文談不上是對《容成氏》的研究,僅僅是在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從本篇所記載的古史傳説内容的角度,對簡文所作的一個簡單的資料性質的介紹,或可作爲對此有興趣的同好進一步研究的參考。 下面抄出全篇釋文,略作分段加以介紹。簡序有調整之處,主要據舊文《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簡帛研究網站,03/01/09,http://www.jianbo.org/Wssf/2003/chenjian02.htm。 調整的理由不再贅述。釋文凡中間空一行的表示前後簡文是否連讀不能肯定,其餘則均應連讀。釋文盡量標準從寬,大量常見的、毫無疑問的通用字均直接釋寫。但凡是遇到不太常見或有疑問的通用字,以及文意不明的地方,則盡量嚴格釋寫或逕出原形。 [尊]盧氏、赫胥氏、喬結氏、倉頡氏、軒轅氏、神農氏、桍(?)丨氏、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賢。其德酋清,而上愛【1】下,而一其志,而寢其兵,而官其材。於是乎喑聾執燭,(瞀)(工)鼓瑟,許全勝《〈容成氏〉補釋》(簡帛研究網站,03/01/14,http://www.jianbo.org/Wssf/2003/xuquansheng01.htm。下引許全勝先生說皆見此文)讀“”為“瞀瞽”。按“”讀為“瞀”可從,“”則應逕讀為“樂工”之“工”。目不明曰瞀,“瞀工”猶“瞽工”。《韓非子·八說》:“上下清濁,不以耳斷而決於樂正,則瞽工輕君而重於樂正矣。” 跛躃守門,侏儒爲矢,長者厇(宅?),僂者數,癭【2】者煮鹽,厇者漁澤,棄不。凡民俾者,教而誨之,飲而食之,思役百官而月青(請?)之。故當是時也,無并【3】 □氏之有天下,厚愛而薄斂焉,身力以勞百姓【35B】 □於是乎不賞不罰,不刑不殺,邦無飢(?)人,道路無殤【4】死者。上下貴賤,各得其(所)。“”原釋讀為“世”,即認為其右半所从為“枼”;不少研究者又主張釋為从“桀”,即認為其右半所从為“桀”之省體“”。我們釋為“”讀為所,是考慮到楚文字中“”、“枼”、“”三個偏旁已經時有混淆的情況,同時“各得其所”之說古書習見。“”从“乍”得聲,跟“所”聲母都是齒音,韻部魚鐸陰陽對轉,沒有問題可以相通。 四海之外賓,四海之內貞(庭)。“賓”多解釋為“賓服、順從”,“貞”或解釋為“定”,義皆泛而不切。實則簡文“四海之外賓,四海之內廷”無非是說天下皆來朝見之意。分別言之,則“四海之外”非天子之臣,雖為表示服從而來,但係賓客,故言“賓”,“賓”乃動詞“來朝”、“來賓”之意。古書“來賓”之說多見,如《韓詩外傳》卷六:“先王之所以拱揖指麾,而四海来宾者,诚德之至也,色以形于外也。诗曰:‘王猷允塞,徐方既来。’”而“四海之內”則乃天子之臣,來至朝廷朝見曰“廷”,“廷”亦為動詞,或作“庭”(“廷”、“庭”同音,簡文“貞”與之為端、定鄰紐,耕部叠韻,音近可通),古書“來庭”、“不庭”亦多見。前引《韓詩外傳》卷六所引《詩》見於《大雅·常武》,下文即云:“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參看王國維《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二》,《觀堂集林》第一冊,82頁。中華書局,1959年6月。 禽獸朝,魚鼈獻,有無通。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5】年而終。 以上一段係講述堯以前的上古帝王政事。開篇衆多“某某氏”之名引人注目。原注釋已經指出,本篇篇名“容成氏”“從文義推測,當是拈篇首帝王中的第一個名字而題之。”“此人應即《莊子·胠篋》所述上古帝王中的第一人:容成氏。可惜本篇第一簡已脫佚。”此外集中記載這類上古帝王名的又如《六韜·大明》、《六韜·興王》和《帝王世紀》等書,有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畜氏、祝融氏、昊英氏、有巢氏、葛天氏、陰康氏、朱襄氏、無懷氏等諸人,首簡所殘去者大概即多在其中。參看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簡帛研究網站,02/12/27,http://www.jianbo.org/Wssf/2002/liaominchun03.htm。 簡文及《莊子·胠篋》敍上古帝王皆以“容成氏”爲首,《淮南子·本經》中有一大段文字敍述上古之事,云“昔容成氏之時……逮至堯之時……舜之時……晚世之時,帝有桀、紂……是以稱湯、武之賢”,跟簡文全篇結構甚為相近,而以“昔容成氏之時”開頭,也是將容成氏置於上古帝王的首位。 簡文所存帝王名跟古書難以對應的有“喬結氏”、“桍(?)丨氏”、“氏”三人。“喬結氏”研究者或讀為“高辛氏”,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許全勝:《〈容成氏〉補釋》。 或疑讀為“蟜極氏”;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簡帛研究網站,03/01/15,http://www.jianbo.org/Wssf/2003/huanrener01.htm。 “桍(?)丨氏”的“桍”字原釋為“椲”(此字右半略有模糊,諦審圖版似是“夸”字形),或讀為“混沌氏”;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簡帛研究網站,03/01/14,http://www.jianbo.org/Wssf/2003/helinyi01.htm。又載《學術界》2003年第1期,題爲《第二批滬簡選釋》,89~90頁。另據程燕《上博楚竹書(二)研讀記》所引,徐在國先生也有此意見。簡帛研究網站,03/01/13,http://www.jianbo.org/Wssf/2003/chengyan01.htm。 “氏”或疑讀為“伏羲氏”。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 按從古音通假的距離來看,這些讀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困難。尤其是像“氏”讀為“伏羲氏”,恐怕根本沒有成立的可能。參看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 其實,這些在古人看來就屬縹緲難稽的上古帝王名,在流傳的過程中或湮沒不顯,有幾個沒有保存在現有古書裏,是實屬正常的,似不必一定要在古書中找到對應者。 “倉頡氏”古代本有“黃帝史官”和“古之王也”兩種説法,參看《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孔穎達《正義》。 但後說晚出,而且多見於讖緯之書。故梁玉繩以為“倉帝之說出於讖緯雜説……乃後人尊之云爾,非其本號,不足取據”。《漢書古今人表考》卷三,收入《史記漢書諸表訂補十種》,597頁,中華書局,1982年7月。 現在由簡文來看,以倉頡為“古之王也”的說法也是有較早的來歷的。古書中“容成造歷,倉頡作書”之說常常同時出現,“容成”亦是兼有上古帝王和黃帝史官兩種説法,跟“倉頡”情況相類。 姜廣輝先生指出,《莊子·胠篋》和《容成氏》對這些上古帝王的記敍,“若從炎黃古史傳說體系來看”,其“次第排列是混亂無序的”。“我們或許可以認爲,這是有別于炎黃古史傳說體系的另一類古史傳說,或者可以認爲它是在炎黃古史傳說體系之前的未經整理加工的原生態的古史傳說。”姜廣輝:《上博藏簡〈容成氏〉的思想史意義——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初讀印象札記》,簡帛研究網站,03/01/09 ,http://www.jianbo.org/Wssf/2003/jiangguanghui01.htm。 《論衡·自然》舉“傴者抱關,侏儒俳優”為例,謂“語稱上世使民以宜”,簡文“官其材”、“喑聾執燭,瞀工鼓瑟,跛躃守門”云云,正是這類“上世使民以宜”的“語”(即傳説)。古書類似説法多見,如《國語·晉語四》:“官師之所材也,戚施植鎛,蘧除蒙璆,侏儒扶廬,蒙瞍循〈脩〉聲,聾聵司火。”《禮記·王制》:“喑、聾、跛、躄、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注:“器,能也。”《淮南子·齊俗》:“伊尹之興土功也,修脛者使之蹠钁,強脊使之負土,眇者使之准,傴者使之塗,各有所宜,而人性齊矣。”但簡文從“長者厇”到“棄不”幾句尚難以確切解釋。 第3簡之後,從35B開始,應是講堯以前的一位古帝王,具體是誰則難以推斷。簡文說他“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似乎他也是先被另一帝王舉為輔佐以“匡天下之政”,而後再被禪讓、授以帝位而“王天下”的,跟堯、舜之事相類。 裘錫圭先生指出,顧頡剛先生認爲我國古代各部族都出自黃帝的大一統帝王世系,是戰國以來各族不斷融合、各國逐漸趨於統一的大形勢的產物。上引《容成氏》講堯之前歷史的部分簡文,雖然“竹簡殘損較嚴重,但可以看出並不存在《五帝德》所說的那種五帝系統”,這是對顧說有利的。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説》,盧偉編著《李珍華紀念集》,233~241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10月。 昔堯處於丹府與藋陵之間,堯戔而=(賽?),“”釋為“賽”從劉信芳《上博楚竹書試讀》(簡帛研究網站,03/01/09 ,http://www.jianbo.org/Wssf/2003/liuxinfang01.htm。又載《學術界》2003年第1期,97頁)之說。但“堯戔而=賽”句意仍難明。 不勸而民力,不刑殺而無盜賊,甚緩而民服。於是乎方【6】百里之中率,天下之人就,“率”字原屬下讀,陳偉《竹書〈容成氏〉零釋》改屬上讀,並將其解釋為“服”。此從其說。陳文載張光裕主編《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295~300頁,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2003年10月。 奉而立之,以爲天子。於是乎方圓千里,於是乎板正立,四向禾(和?),懷以來天下之民。【7】其政治而不賞,官而不爵,無勵於民,而治亂不共(?)。故曰:賢及□【43】 是以視賢,履地戴天,篤義與信。會在天地之間,而(包)在四海之內,(畢)能其事,而立爲天子。堯乃爲之教,曰:“自【9】內(納)焉,余穴窺焉,以求賢者而讓焉。”堯以天下讓於賢者,天下之賢者莫之能受也。萬邦之君皆以其邦讓於賢【10】□□□賢者,而賢者莫之能受也。於是乎天下之人,以【11】堯爲善興賢,而卒立之。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也指出簡11與簡13當連讀。 以上講述堯由微賤而立為天子。堯為天子之前的事,古書本就語焉不詳,故簡文不少内容為古書所未見。如“堯處於丹府與藋陵之間”,原注釋引《周易·繫辭下》疏引《世紀》等古書云堯生於“丹陵”,指出“丹陵”似是“丹府與藋陵”二者的合稱。簡文敍述堯成為天子的過程,似是層層遞進的。先是“方百里之中”的人民立堯以爲天子,接下來講堯德及於天下,天下之人立之為天子,又言堯欲“求賢者而讓”而不得(甚至“萬邦之君”亦以此為表率,“皆以其邦讓於賢[者]”而不得),於是“天下之人,以堯爲善興賢,而卒立之”。“卒立之”即最終還是立之為天子、(在他讓位之前)始終以之為天子。從古書記載來看,“求賢、舉賢、讓賢,是堯享譽後世的主要功德,其中以得舜為最大成功。” 陳泳超:《堯舜傳説研究》,85~87頁。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8月。 簡文記載跟古書相合,且將這一點大作鋪張渲染。此外,時代跟《容成氏》大概相差不遠的郭店簡《唐虞之道》篇簡14云“古者堯生於天子而有天下”,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157頁。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 或是就傳説中堯為帝嚳之子(見《大戴禮記·帝繫》等書)而言的,跟《容成氏》所述不同。 昔[者]舜耕於(歷)丘,“昔”與“舜”之間空有一個字的位置,原釋文補為“者”字,可從。“”字原釋為下部从“鬲”,許文獻指出其下實為从“啻”,其說完全正確。轉引自蘇建洲《〈容成氏〉譯釋》,載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29頁。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 陶於河濱,漁於雷澤,孝養父母,以善其親,乃及邦子。 舜耕歷山、陶河濱、漁雷澤等事迹古書多見,似不必詳引。其中“歷山”寫作“丘”,兩字都不相同,值得注意。“丘”字原注釋以為“可能是‘山’字之誤”,蘇建洲先生則以為“‘丘’、‘山’義同,此處或許是用同義字來表示”。《〈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29頁。 本篇後文簡40“桀乃逃之歷山氏”的“歷”,和《郭店楚墓竹簡·窮達以時》簡2“舜耕於歷山”的“歷”,原都寫作“”形。“”形古文字多見,即“鬲”字上加雙手形的“”而構成的繁體。“”字从“”从“啻”,“啻”从“帝”得聲,跟“鬲”、“歷”均音近可通,故“”釋讀為“歷山”之“歷”確實是沒有問題的。戰國文字增“口”為繁飾的情況習見,“”从“啻”,大概也可以直接看作就是从“帝”的。又《山海经·大荒西经》:“故成汤伐夏桀于章山,克之。”“章山”即“歷山”,“章”字應即“帝”字之形誤。若然,這就是一個“歷山”確可寫作“帝山”的例子。 但它字形中包含“帝”字,又跟“丘”字連在一起,很自然地讓我們想起了傳説為帝顓頊所都的“帝丘”。《左傳·僖公三十一年》:“冬,狄圍衛,衛遷于帝丘。”又《昭公十七年》:“衛,顓頊之虛也,故曰帝丘。”其地在今河南濮陽縣,古今似無異説。而傳説中舜迹所在的歷山、河濱、雷澤等地,有很多人主張在今河南濮陽、山東菏澤一帶。據此,則“歷山”、“帝丘”兩地不遠,甚至可能就是同一地。簡文“丘”的寫法,又可以說正處於“帝丘”與“(歷)山”之間,跟二者都不能完全等同——“”固可讀為“(鬲—歷)”,但下字作“丘”不作“山”;“”固可讀為“帝”釋為“帝丘”,解釋為簡文的張冠李戴,但“”字比較獨特地从“”,又跟“(鬲)”在形體上存在難以割裂的聯係。由此看來,簡文舜所耕的“歷山”寫作“丘”,似乎確實跟顓頊所都的“帝丘”是存在某種聯係的。 堯聞之【13】而美其行。堯於是乎爲車十又五乘,以三從舜於畎畝之中,舜於是乎始免蓻(笠)、幵(肩)耨菨(鍤),“蓻”字又見於後文第15簡,應分析為从“艸”从“執”得聲,疑可讀為“笠”。“執”跟“立”上古韻部都為緝部,中古都是開口三等字,聲母也有關係,其讀音相近可以相通。“幵”讀為“肩”,從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之說。“免笠、肩耨鍤”意謂脫下斗笠、將農具耨鍤扛在肩上。大概堯多次到田野中見舜,舜均未予理會,最後才(“始”)脫下斗笠、扛耨鍤於肩停止耕作而見堯。 而坐之子(茲)。陳偉《竹書〈容成氏〉零釋》讀“子”為“茲”,意為“蓐席”,此從其說。 堯南面,舜北面,舜【14】於是乎始語堯天地人民之道。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也指出簡14與簡8當連讀。 與之言政,敓(率)簡以行;與之言樂,敓(率)和以長;與之言禮,敓(率)敀而不逆。“敓”字原注釋讀為“悅”,研究者多從之。按下文云“堯乃悅(字本亦作“敓”)”,顯然是說堯聽了舜關於政、樂、禮的見解後才“悅”,可知此三個“敓”字讀為“悅”不妥。疑皆應讀為“率”。“率”與“帥”古音相同,兩字相通習見;而跟“敓”字同从“兌”得聲的“帨”字,《說文·巾部》以為“帥”之或體,此可證“敓”與“率”讀音相近可以相通。率,範圍副詞,“表示‘悉’、‘皆’、‘全都’一類意義”,古文字及古書中都很多見,《詩經》、《尚書》中這類“率”字舊多誤解。參看詹鄞鑫《釋卜辭中的範圍副詞“率”——兼論詩書中“率”字的用法》,《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5年第6期,174~180頁。 堯乃悅。堯【8】 [堯乃老,視不明,]聽不聰。堯有子九人,不以其子為後,見舜之賢也,而欲以爲後。【12】[舜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不得已,然後敢受之。] 以上敍述堯舉舜於畎畝之中並禪之以天下。堯“三從舜於畎畝之中”云云一段,《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子羔》第5簡正面謂“堯之取舜也,從諸艸茅之中,與之言禮,敓尃”,内容大致相同,“敓尃”即此處簡文的“敓敀”。劉樂賢先生引下面兩種古書與簡文相印證:《尸子》:“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其政致四方之士。堯聞其賢,征諸草茅之中。與之語禮,樂而不逆;與之語政,至簡而易行;與之語道,廣大而不窮。於是妻之以媓,媵之以娥,九子事之,而託天下焉。”又《路史》卷二十一(《四庫全書》本):“語禮,樂詳而不孛;語政,治簡而易行;論道,廣大而亡窮;語天下事,貫昵條達,咸叶於帝,而咸可底績。於是錫之絺衣、雅琴,命之姚姓。妃以盲,婭以瑩,以窺其內。九子事之,以觀其外。”並指出據此可知簡8後殘去的內容“可能是講堯以二女妻舜、以九子事舜之類的事情”。 舜聽政三年,山陵不(處),水潦不洞(通),“”原讀為“序”,此從白於藍《讀上博簡(二)劄記》(待刊稿)讀為“處”,訓為“止”,“山陵不處”指山陵崩解而壅塞川谷造成水患。“洞”字圖版有模糊之處,原釋為“湝”,諦審字形不類,且文意難通。今改釋為“洞”讀為“通”,“水潦不通”正承上山陵崩解而言。 乃立禹以爲司工(空)。禹既已【23】受命,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也指出簡23與簡15當連讀。 乃卉服、箁箬帽、芙蓻,从“夫”聲之字與从“甫”聲之字常常相通,例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7月)916~920頁各條。疑“芙蓻”可讀爲“蒲笠”,《國語·齊語》“令夫農……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以旦暮從事於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管子·小匡》作“苧蒲”),身衣襏襫,霑體塗足,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以從事於田野。”韋昭注:“茅蒲,簦笠也。襏襫,蓑薜衣也。茅,或作‘萌’。萌,竹萌之皮,所以爲笠也。” □足□【15】面乾皵,脛不生(之)毛。“乾皵”、“脛”之釋及“之”字當為衍文,從孟蓬生《上博竹書(二)字詞劄記》之說。簡帛研究網站,03/01/14,http://www.jianbo.org/Wssf/2003/mengpengsheng01.htm。孟文引以下古書記載與簡文相印證:《莊子·天下》:“禹親自操耒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風,櫛疾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也如此。”《史記·李斯列傳》:“禹鑿龍門,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決渟水,致之海。而股無胈,脛無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於外,葬於會稽。”徐在國《上博竹書(二)文字雜考》釋“乾”、“脛”同,並引《韓非子·五蠹》:“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爲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尸子·廣澤》:“禹於是疏河決江,十年不窺其家,足無爪,脛無毛,偏枯之病,步不能過,名曰禹步。”簡帛研究網站,03/01/14, http://www.jianbo.org/Wssf/2003/xuzaiguo02.htm。又載《學術界》2003年第1期,100頁。 □濏湝流,禹親執枌(畚)耜,“枌(畚)耜”之釋參看劉樂賢《讀上博簡〈容成氏〉小札》。簡帛研究網站,03/01/13 ,http://www.jianbo.org/Wssf/2003/liulexian02.htm#_ednref2。下所引劉樂賢先生意見皆見此文。 以陂明都之澤,決九河【24】之(阻),於是乎夾州、徐州始可處。禹通淮與沂,此“通”字下文屢見,意為“疏通”。陳偉先生提出:“‘通’有疏通的意思,也有連接、溝通的意思……竹書說‘通’的時候,都是同時提到兩條河流。在‘淮與沂’之外,還有……其中淮水與沂水、三江與五湖、伊與洛以及涇與渭,彼此相通,有著可靠的記載。因而,竹書講河道的‘通’也可能是說將兩條河道溝通。”(見下注所引陳文)我們認為此説實無必要。《呂氏春秋·古樂》云“禹……通大川,決壅塞,鑿龍門,降通漻水以導河,疏三江五湖,注之東海”,“通”與“決”、“疏”對文,應該就是“疏通”之意;此云“疏三江五湖”,《淮南子·本經》同,而簡文後文及《呂氏春秋·貴因》皆云“通三江五湖”,亦可見這類“通”與“疏”無別,不能解釋為“連接、溝通”。“通三江五湖”猶言“通三江、通五湖” ,正如《管子·輕重戊》云“禹疏三江,鑿五湖。”晏昌貴先生主張簡文下文“通蔞與易”之“蔞”即古書的“漊水”,“漊水”為“虖池別流”,而“‘南易’水與虖池水相合,東流入海”,正即指簡文“通蔞與易”。但他同時又注釋說:“秦漢圖幅所畫虖池水、易水二水,各自單獨入海,並不相合,較之先秦已有變化,待考。”(見下文所引晏文)看來就是拘於“通蔞與易”之“通”解釋為“連接、溝通”之故。 東注之海,於是乎競州、莒州始可處也。禹乃通蔞與易,東注之【25】海,於是乎州始可處也。禹乃通三江五湖,東注之海,於是乎荊州、揚州始可處也。禹乃通伊、洛,并里〈瀍〉、澗,東【26】注之河,於是乎豫州始可處也。禹乃通涇與渭,北注之河,於是乎州始可處也。禹乃從漢以南爲名谷五百,從【27】漢以北爲名谷五百。 以上一段講述大禹治水、分天下為九州,是本篇中最為引人注目的内容,牽涉到的問題也最爲複雜。有好幾位學者已經對此發表專文進行了探討。限於筆者的學養和本文的篇幅,下面只能簡略地介紹他們的部分主要觀點。 簡文九州之名,從文字釋讀和跟古書記載相對應的角度看,徐州、荊州、揚州、豫州應該是沒有什麽問題的,研究者亦無異議。“夾州”,原注釋疑當“兗州”,陳偉先生從之,陳偉:《竹書〈容成氏〉所見的九州》,《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3期,41~48頁。下引關於“九州”的陳偉先生的意見均見此文。 以為“夾”、“寅”形近易混,而“寅”、“兗”音近可通;晏昌貴先生以為當與“冀州”對應,“‘夾’意爲夾持、夾輔,夾州當得名於兩河夾持其間地”,跟古書釋冀州之意正同。晏昌貴:《上博簡〈容成氏〉九州柬釋》,簡帛研究網站,03/04/06,http://www.jianbo.org/Wssf/2003/yanchanggui01.htm。下引關於“九州”的晏昌貴先生的意見均見此文。 朱淵清先生從之。朱淵清:《禹畫九州論》,簡帛研究網站,03/8/7,http://www.jianbo.org/Wssf/2003/zhuyuanqing03.htm。下引關於“九州”的朱淵清先生的意見均見此文。 州原注釋疑即“并州”,但將字隸定為“蓏”,應該是不可信的。陳偉先生改釋為“藕”,以為“藕州”之與“并州”相當是因爲“‘耦’的辭義與之(并)相通。因而竹書中的‘藕’恐當讀爲‘耦’,是用一個意義相近的詞指稱《職方》中的并州”;晏昌貴先生從之。“州”,原注釋認為“應相當《禹貢》之雍州。其名或與沮水有關”。陳偉先生認為“或可讀爲‘阻’。阻訓險隘、障隔”,跟古書中“對雍州的說法相通”。“競州”和“莒州”為古書所載九州之名中所無,其所對應的是淮水和沂水。晏昌貴先生以爲“莒州當偏北偏東,在沂水流域;競州當偏西偏南,當淮水流域。” 綜觀簡文所記九州,“處於三方(東爲海)邊地的荊、陽、虘、藕四州與傳世文獻較爲符合,而處於黃淮平原及山東半島的夾、競、塗、敘、莒五州則與傳世文獻區別較大”,“是一個獨立的系統”(晏昌貴);“與《禹貢》等傳世古書相比,無論州名還是州域,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因而應屬於自成一格的九州系統。”(陳偉)其形成時期,晏昌貴先生認為“由莒州得名、藕州水系和九河的歸屬,似可推知《容成氏》九州形成于兩周之際或春秋前期”;而朱淵清先生則將簡文九州直接跟夏禹治水、畫九州的史事相聯繫,提出“《容成氏》九州與《禹貢》九州的區別主要在黃河下游各州。《容成氏》九州和《禹貢》九州的順序差別也許也有意味其中 ……《容成氏》九州排列也是有序的,這個次序或許就是大禹治水的次序。若果真如此,這也就暗示著,《容成氏》九州應該出自比《禹貢》九州更爲原始的文本。”而同時陳偉先生則認為:“在《容成氏》中,只是逐一說某州‘始可居’,而絲毫沒有提及創設或劃分九州之事。這應可理解爲,這些州在禹治水之前即已存在,其數目則是列舉出來的九個。這與上揭二說(按指舊說“堯分十二州、禹改爲九州”與“禹創設九州”)均不相同。” 天下之民居奠,乃(飭)食,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釋讀為“飭食”可從。其謂“”字“右上較爲模糊,右下則明確从‘力’”。諦審圖版,此字上端正當竹簡開裂處,右半上端筆劃應與下部連接,就是“力”形。“”應即“飭”字異體,亦見於馬王堆漢墓遣策,用為“飾”。參看陳松長編著《馬王堆簡帛文字編》208頁。文物出版社,2001年6月。 乃立后稷以爲(田)。“”讀為“田”從張富海《讀楚簡札記五則》(待刊稿)所釋。張文舉下引古書為證:《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為司空,契為司徒,臯陶為李,后稷為田。”《小匡》:“弦子為理,寧戚為田。”《淮南子·天文》:“何謂五官?東方爲田,南方爲司馬,西方爲理,北方爲司空,中央爲都。”皆稱掌農業之官為“田”。 后稷既已受命,乃食於野,宿於野,復(穀)豢土,五年乃【28】穰。民有餘食,無求不得,民乃賽,驕態始作,乃立臯陶以爲李(理)。臯陶既已受命,乃辨陰陽之氣而聽其訟獄,三【29】年而天下之人無訟獄者,天下大和均。舜乃欲會天地之氣而聽用之,乃立質以爲樂正。質既受命,作爲六律六【30】〈郘—呂〉,辨爲五音,以定男女之聲。當是時也,癘疫不至,妖祥不行,禍災去亡,禽獸肥大,草木晉長。昔者天地之佐舜而【16】佑善,如是狀也。 以上一段主要記敍舜時分職任事,除禹之外的其他職官,包括后稷、臯陶、質三人。所謂“質”即商契,詳下文。簡文跟《孟子·滕文公》上“堯獨憂之,舉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禹疏九河……后稷教民稼穡……使契爲司徒……”一大段話很類似。《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為司空,契為司徒,臯陶為李,后稷為田。”與簡文基本相合。 舜臣中的“樂正”“質”值得特別注意。此字原作形,可隸定為“”。原注釋已指出:“此字與《包山楚簡》第一百二十簡、《郭店楚墓竹簡·語叢四》第八簡‘竊’字寫法相同。堯、舜樂正古書多作‘夔’,唯《呂氏春秋·古樂》作‘質’,從讀音考慮,此字疑讀爲‘質’(‘質’是端母質部字,‘竊’是清母質部字,讀音相近)。”陳偉先生進一步指出,“竹書所記也許是舜的另一位大臣——契”。理由是:“竊”與“契”音近可通,“竊”从“禼”聲,“契”也正或寫作“禼”;在傳世古書如《大戴禮記·五帝德》、《史記·五帝本紀》等中,契與禹、后稷、臯陶、夔等人共事,而簡文中提到的舜臣也正有禹、后稷、臯陶以及此“(竊)”,亦可見“(竊)”即“契”。至於簡文記“契”為“樂正”,陳偉先生提出了兩種可能:或是“竹書作者或抄手將樂正夔誤寫成時代相同、地位也大致相當的契”,或是“傳聞有異”,簡文的任樂正的“契”和《呂氏春秋·古樂》任樂正的“質”為一人(“質”與“竊”、“契”均音近可通),就是一般所說的任司徒的商契。陳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零釋》。簡帛研究網站,03/03/17,http://www.jianbo.org/Wssf/2003/chenwei03.htm。 我們認為,陳偉先生提出的後一説應該是合乎事實的。無論是從文字釋讀還是從人物對應關係的角度來講,簡文“(竊)”都應該就是商契。“契”在《呂氏春秋·古樂》中作“質”,同類的例子如:古帝少暤之名,古書多作“摯”,亦作“質”(摯、質相通習見),如《逸周書·嘗麥》:“乃命少昊清司馬鳥師,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質。”但也往往寫作“契”。《路史》(據《四庫全書》本)卷十六《後紀七》“小昊”條“于是興郊禪、崇五祀”注:“董氏錢譜引《世本》云:少昊,黄帝之子,名契,字青陽。黄帝殁,契立。王以金德,號曰金天氏。” 又“小昊青陽氏……名質,是為挈”注:“挈本作栔,乃契刻字。故《年代歷》云:少昊名栔,或云名契。”陳夢家先生曾主要據此及其它證據,主張少暤帝摯與商契實本當為一人,得到楊寬、童書業等先生的極力贊同。見楊寬《中國上古史導論》引,楊並有補充論證。呂思勉、童書業編著《古史辨》第七冊(上),257~25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1月。又童書業為顧頡剛《〈潛夫論〉中的五德系統》所作的《跋》,呂思勉、童書業編著《古史辨》第七冊(中),312~313頁。又收入顧頡剛《中國上古史研究講義》,386~388頁。中華書局,1988年11月。又郭沫若亦曾有此説,見其《中國古代社會研究》,201頁,人民出版社,1954年9月。 此説雖然陳夢家先生後來似乎已經放棄,陳夢家後來所著《殷虛卜辭綜述》340頁云:“今以為須分別之,契是傳說上的人王,而摯是少皡之神。”中華書局,1988年1月。 但直至今日仍在古史傳説的研究者中很有影響。現在我們看簡文,傳為任樂正的“契”,因音近而也可以寫作“質”,但是由於傳聞異辭,大概後來“契”任司徒的説法逐漸佔了上風成為主流的説法,於是,保存在《呂氏春秋·古樂》中的樂正“質”最後不但跟“契”已經毫無關係,甚至還被懷疑為是習見的樂正“夔”之誤了(《呂氏春秋·古樂》高誘注)。這種情況,是不是對少昊帝“質”跟商“契”本為一人之分化的説法,多少能夠提供一些積極的支持或起到一定的印證作用呢? 舜乃老,視不明,聽不聰。舜有子七人,不以其子爲後,見禹之賢也,而欲以爲後。禹乃五讓以天下之賢【17】者,不得已,然後敢受之。禹聽政三年,不製革,不刃金,不略矢。田無蔡,宅不空,關市無賦。禹乃因山陵平隰之可封邑【18】者而繁實之。乃因迩(?)以知遠,去苛而行簡。因民之欲,會天地之利。夫是以近(?)者悅,而遠者自至。四海之內及,【19】四海之外皆請貢。禹然後始爲之號旗,以辨其左右,思民毋惑。東方之旗以日,西方之旗以月,南方之旗以蛇,【20】中正之旗以(熊),北方之旗以鳥。禹然後始行以儉:衣不褻(鮮)美,食不重味,朝不車逆,舂不毇米,饗(?)不折骨。製【21】 孝辰(?),方爲三俈,救聖(聽?)之紀:東方爲三俈,西方爲三俈,南方爲三俈,北方爲三俈,以躗於溪谷,濟於廣川,高山陞,蓁林【31】入,焉以行政。於是乎始爵而行祿,“始”原釋讀為“治”,研究者無異説。按此字原作“”,本篇用為“始”之字多次出現,皆作“”形,而用為“治”之字則作“”形,如簡43“治而不賞”、“治亂”之“治”皆是。“爵”用作動詞,“始爵而行祿”謂此時才開始制定實行爵祿之制,跟前文簡43“官而不爵,無勵於民”相呼應。 以襄於來(?),亦=迵=,曰德速蓑(衰)此處簡文難以理解,但“曰德速蓑(衰)”可能跟《孟子·萬章上》所謂的“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有關。萬章所敍是以“不傳於賢而傳於子”為禹之德衰,《漢書·刑法志》則云:“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又《莊子·天地》:“子高曰:昔堯治天下,不賞而民勸,不罰而民畏。今子賞罰而民且不仁,德自此衰,刑自此立,後世之亂自此始矣。”簡文前文言堯之前“不賞不罰,不刑不殺”,堯時“不勸而民力,不刑殺而無盜賊……其政治而不賞,官而不爵,無勵於民”,而禹“始爵而行祿”,禹之“德衰”或即指此而言,跟《莊子·天地》文相類。 【32】 表尃。禹乃建鼓於廷,以爲民之有詓(謁)告者(訊)焉。“”原釋為“鼓”,蘇建洲《上博楚竹書〈容成氏〉、〈昔者君老〉考釋四則》,指出字右半明顯从“千”。簡帛研究網站,03/01/15,http://www.jianbo.org/Wssf/2003/sujianzhou05.htm。又參《〈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58頁。此從其說。從下文要引到的《管子·桓公問》有關詞句來看,此字顯然就是訓為“告”的“訊”字的異體。擊鼓以告,故字从“鼓”之象形初文“壴”為意符;“千”為聲符,與“訊”讀音極爲相近。 (擊)鼓,“”原釋讀為“撞”,研究者無異說。裘錫圭先生認為,“撞鼓”實不辭,字當釋為“”讀為“擊”,此從其說。 禹必速出,冬不敢以寒辭,夏不敢以暑辭。身言【22】 泉“泉”原釋為“”,此從施謝捷《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釋文》(未刊稿)改釋。參看吳振武《燕國銘刻中的“泉”字》,《華學》第二輯,中山大學出版社,1996年12月。 所曰聖人,其生賜養也,其死賜葬,去苛慝,是以爲名。舊文《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原將此段簡文及下文按21—31—32—22—33—34—35A—38的簡序連讀。但其中簡21與簡31相連處的“製孝辰(?)”難以講通。白於藍《〈容成氏〉編連問題補議》將此段簡文及下文重新編連,按21—22—31—33—34—32—35A—38的順序連讀,也存在有幾處兩簡連讀難以講通的問題。見張光裕主編《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301~308頁。今簡序仍暫依舊文之說,但分成幾段釋寫,表明其不一定能連讀。 以上一段敍述舜禪天下於禹,以及禹的各種製作、行儉、建鼓以開言路等美好的政事。禹作爲“號旗”之事,古書未見。東西方之旗以日月比較容易理解,“北方之旗以鳥”、“南方之旗以蛇”和“中正之旗以熊”的含義則還有待進一步探討。可參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54~155頁蘇建洲先生之說。 禹“方為三俈”之事,古書亦未見。此“俈”字跟“嚳”的異體“俈”沒有關係,它在戰國文字中常用為製造之“造”,其右半所从的所謂“告”跟祝告之“告”並非一字(參看後文簡52“造”字注釋)。董珊先生提出,這十二“俈”或即古書的“十二牧”,簡文是說每方設立三人以為帝王之輔佐,深入四方民間以行政事。《尚書·堯典》云舜時有“十有二牧”(今在古文《舜典》中),此説還見於不少其它古書,並且往往以“(四方)方三人”來解釋。如《韓詩外傳》卷六第十七章:“王者必立牧,方三人,使闚遠牧眾也……故牧者所以開四門,明四目,通四聰也。”《白虎通義·封公侯》謂唐虞之“牧”係“使大夫往來牧諸侯,故謂之牧。旁(方)立三人,凡十二人。”《說苑·君道》:“周公踐天子之位,布德施惠,遠而逾明。十二牧,方三人,出舉遠方之民……故牧者所以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也。”董珊先生此説確實很有可能是合於事實的。古書云十二牧輔佐帝王“明通四方耳目”(《史記·五帝本紀》)、“通(或達)四聰”,似乎也可以跟簡文“救聖(聽)之紀”相聯繫。“俈”跟“牧”從讀音看難以相通,它究竟表示的是什麽詞,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禹建鼓於廷之事,劉樂賢先生引下舉古書兩處記載跟簡文相印證:《管子·桓公問》:“黃帝立明台之議者,上觀於賢也;堯有衢室之問者,下聽於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鼓於朝,而備訊唉;湯有總街之庭,武王有靈台之復,而賢者進也。”又《路史》卷二十二引《太公金匱》:“禹居人上,慄慄如不滿日,乃立建鼓。”此外又如于凱先生所舉:《淮南子·氾論》:“禹之時以五音聽治,懸鐘鼓磬鐸,置鼗,以待四方之士。爲號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諭寡人以義者擊鍾,告寡人以事者振鐸,語寡人以憂者擊磬,有獄訟者搖鼗。’當此之時,一饋而十起,一沐而三捉髮,以勞天下之民。”于凱:《上博楚簡〈容成氏〉疏札九則》,簡帛研究網站,03/9/24,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010 。下引于凱先生說皆見此文。此段文字與《鬻子·上禹政》文略同,見白於藍《〈容成氏〉編連問題補議》所舉。 此外又如《呂氏春秋·自知》:“堯有欲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淮南子·主術》、《鄧析子·轉辭》略同。這類記載,各名目往往錯出,且“雜歸堯、舜、禹、湯諸聖名下,無有定説,不過是借先聖之名論説廣開言路的意思”。陳泳超:《堯舜傳説研究》,124頁。陳書接下來又説:“刊載此説的書籍,一般都成於戰國末或秦漢之間,故此説之起,或與秦代鉗民之口的高壓政策有關。”則現在可以根據時代更早的《容成氏》此文加以補正。 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爲後,見【33】臯陶之賢也,“臯陶”原作“叴咎”,從本篇用字習慣看實相當於“臯臯”。其下字寫作“咎”,當係因本篇“臯陶”既可寫作“叴秀”(本簡下文)又可寫作“咎”(簡29兩見)而誤寫。 而欲以爲後。臯陶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遂稱疾不出而死。禹於是乎讓益,啓於是乎攻益自取。【34】 簡文記禹讓位於臯陶,裘錫圭先生指出,《墨子·尚賢下》說:“昔者堯有舜,舜有禹,禹有臯陶……”“禹有臯陶”即簡文所記禹讓位於臯陶之事。顧頡剛先生曾經主要根據“禹有臯陶”這句話,認為《墨子·尚賢下》晚出,“定出秦後”,現在從此處簡文來看,“可見至晚在戰國中期就有這種説法了,《尚賢下》決非‘定出秦後’。”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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