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程序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包括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在蔡甸区内就业再就业的下列人员: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
(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报送的材料:
1、《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或复员退役军人证件或申请之日起两年内的大、中专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登记相片5张。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借款资料进行审核,并通知联社联合开展实地调查。
(三)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报送的材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2、合伙人或股东的《现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注册验资原件及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议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
9、企业当年(或近二年季、月)财务报表;
10、拟提供的贷款风险防患措施;
11、按规定属于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
(四)担保人及担保办法:
1、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由区财政局提供,并存入其在联社开立的专用账户。
2、小额担保贷款实行个人信用担保,凡区财政局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自有住房、门面房的蔡甸户籍有稳定职业、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人员均可为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同一担保人最高担保额为5万元。
3、担保人如承诺担保,应在《蔡甸区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相关栏内签章,担保人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以示证明担保人的身份和担保能力。
4、借款人贷款到期如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的,区财政局依据联社扣划的贷款本息额度,责成担保人所在单位从担保人工资中扣收,甚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
(五)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
1、下岗失业人员本人及合伙人或股东持上述需报送的有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2、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区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明确和具体的推荐理由和审查意见。
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贷款担保额度、期限、风险防范措施、财政贴息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和银行经办机构出具《担保承诺书》。
4、银行经办机构对《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贴息、还款能力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和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一般在2—5万元左右,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款双方商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一般为贰年。贷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供担保的,银行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确定,不得上浮。贷款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馆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包括从事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馆服务、洗染缝纫、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免收的有关费用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兴办经济实体或创办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市劳动保障、财政、科技、工商、房产、公安交管等部门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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