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第一章 交通事故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概 述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已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大的社会问题。美国是个“汽车王国”,它每36s就可生产一辆汽车。但是美国1981年因车祸死亡50700人,伤300万人左右(大约15万人成为终身残废),相当于每lOmin就有一人死亡,每18s就有一人受伤。车祸死亡人数增加率超过人口出生增长率,有200多万家庭由于交通事故而遭受不幸。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在35万人左右,受伤人数约l000万人,交通事故给千家万户带来不幸。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惊人的,同在1981年,美国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就高达406亿
2、美元。许多国家的交通事故经济损失约占该国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因此,国外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严重性也有清醒的认识。、我国在汽车拥有方面虽然远远少于发达国家,然而近年交通事故死亡率却大大超过它们,伤亡和经济损失相当惊人。我国城市道路上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混行的现象相当严重,而且城市道路窄,车种类型杂和交通管理差。因此,我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最多的国家之一,“七五”期间年平均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5万多起,死亡5万多人、伤20万余人,经济损失无法估量,这不管从绝对数来讲,还是从万车比来讲,均居世界之首(如表11)。 “七五”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表 表11年 份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1986年1987
3、年1988年1989年1990年22万29万27万25万25万42万53万54万50万49万144万184万170万200万195万以上仅是上报的公路交通事故,实际上“七五”期间,各类事故死亡达50多万人,其中公路交通事故25万余人,铁路与公路交通事故5.2万人,工伤事故4.2万人,矿山事故4.8万人,水运事故0.6万人,失火事故1.1万人,民航0.03万人,农机部5万人。此外,还有没上报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4万人。这里除火灾、工矿事故以外,在“七五”期间约有40余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加上受伤人数等于毁掉一个大城市,等于二次唐山大地震。交通事故的危害,不仅在政治上给国家造成严重的影响,在经济上造
4、成巨大的损失,更重要的是给广大人民群众在精神上造成巨大的痛苦,在生活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1990年7月2日,新疆旅客运输公司一客车因半轴套管断裂,在乌鲁木齐南部六十五公里处翻车起火。共烧死38人,烧伤16人,其中有七个家庭全部遇难。像这样的惨案,其危害程度可想而知。当前人们称交通事故为“交通战争”,而且是“永不休止的战争”,称汽车为“流动的杀人武器”,而且是不分贵贱、高低、男女、老少等。只要出行,都有可能与车辆发生冲突。汽车不断的增长,并不意味着交通事故也一定随之增长,相反,却是在下降。自进入70年代以后,世界上不少国家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都在逐年下降,尤其是日本,其交通安全方面在世界上取得
5、了惊人的进展。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由1970年的16800人降到1977年的8900人,受伤人数由98万人下降到59万人,10万人口的交通伤亡率由7.4降至2.5,而同期的车辆总数由1850万辆增加到3250万辆。然而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交通事故却在增加。我国的交通事故也在原有水平上波动,有时略有增加。因此,交通事故在我国已成为日益突出和急待研究,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人、车、路环境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而人是交通安全的核心,我国对近年来的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表明有70左右的事故责任在驾驶人为了防止交通事故,加强交通安全,从理论上来说要使道路满足车辆行驶所提出的要求,避免车与车、车与
6、人、车与物体的冲突;减少接触时的能量;车辆的技术性能要安全可靠;驾驶人的工作状态要良好。为此,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措施。第二节 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分类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 1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的事故。日本道路交通法中规定:凡在道路或供一般交通使用的场所,因车辆之类的交通所引起的人身伤亡或物品的损害,均称为交通事故。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交通事故所下的定义是:交通事故是在道
7、路上所发生的意料不到的、有害的或危险的事件。 2道路交通事故的六要素 从上述交通事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六个要素:车辆、在道路上、在运动中、发生事态、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有后果。对于某一交通事件,这六个要素缺一项,就不算构成一起交通事故。 车辆:指当事人一方或一方以上使用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人自己在走路过程中发生意外(不是受其它车辆影响)造成伤亡不属于交通事故。在道路上:指交通事故事态发生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上。应该指出,判断事态是否发生在道路上,应以事态发生时车辆所在的位置,而不是事态发生后车辆所在位置来判定。如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制动
8、使车辆翻下路边山沟,应判定是在道路上。在运动:指我国交通事故定义中所说的车辆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停放过程中应理解为车辆的停放过程,还是属于运动状态。停车后溜滑发生事故,在道路上属于交通事故,不在道路上则不属于上报交通事故。停在路边的车辆被过往车辆碰撞、刮擦发生事故,那是对方车辆在运动,也是交通事故。发生事态:指发生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必有一种现象。若没有发生事态,则不算构成交通事故。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指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事态是由于人为原因,而不是由于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原因造成的。例如:地震、台风、山崩、流石、泥石流、雪崩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不算交通事故。因车辆机械
9、故障(如转向节、前桥、横拉杆等折断、制动失灵等)以及道路方面原因造成事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应算交通事故。有后果:即发生事态造成了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坏的后果,没有后果则不算构成交通事故。 以上六要素可作为鉴别是否构成交通事故的依据。据此可以判定下列情况不能算作上报交通事故:机关、学校、工矿企业等单位大院内及生活区楼群之间的通道上发生的事故;军用车辆在演习中(在野外或断绝交通的公路或街道上),因车辆事故所造成的伤亡、损物事故; 农机车辆在农田和场院作业中,以及在县内非公路上发生的事故;参加体育竞赛的车辆在竞赛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工程车辆在作业时,发生的轧死、轧伤施工人员的事故; 经查证确属自杀或精
10、神病患者自己碰撞车辆的事故,以及有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在铁路与非公路交叉口发生的事故;各种机动车尚未开动时,发生的乘车人挤、摔伤亡的事故;行人在道路互撞、自跌引起的伤害。应该指出:在机关、企业的院内如遇集会、迎宾的活动,因外来车辆较多,主办单位已通知交通管理部门派人在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和指挥交通,这时所发生的车辆相撞和车辆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应按交通事故处理。二、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类,目的在于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合理分析研究和合情处理。如果分析的角度和方法不同,对道路交通事故所分类别也不相同。根据我国目前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状况,主要有下列三种分类方法。1后果分类根据事故造成
11、的后果,按照198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统计标准,将交通事故分为;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2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50元以下的事故。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200元以上至5000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50元以上的事故。3)重大事故 指+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l2人;或重伤3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000元以上至10000元;或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危及首长、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事故。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3人或
12、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10000元以上的事故。所谓死亡,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当场死亡和伤后7天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重伤是指骨折及其它严重伤害,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试行)进行鉴定;轻伤是指经医务人员诊断,需要休息一天以上,且不致重伤者。所谓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修复损坏车辆的材料费用,物品、货物、牲畜损失的折价费用。目前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人员伤亡的医药费、护理费、赔偿费、生活补助费等,也不包括因事故所用的间接费用2原因分类任何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的原因。因此,从
13、原因上可以把交通事故分为两大类,即主观原因类和客观原因类。主观原因类是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不当等方面的错误行为。1)违反规定 是指当事人由于思想方面的原因,不按交通法规和其它交通安全规定行驶或行走,致使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紊乱,而发生事故。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故意不让、违法超车、违法装载、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2)疏忽大意 是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的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的失误。如心理烦恼、情绪急躁、身体疲劳都可能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
14、,表现出观察不周,措施不及时或措施不当;也有的当事人凭主观想象判断事物,或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引起行为不当而造成事故。3)操作不当 是指驾驶人技术生疏,经验不足,对车辆、道路情况不熟悉,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错误操作。如有的机动车驾驶人制动车辆时误踩加速踏板和有的骑自行车者遇情况不能停车而造成的事故。从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看,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一般不是单一的,但任何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都有其促成事故发生的主要情节和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诸多的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都是由当事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客观原因类是指由于道路条件(包括气候、气象、环境等)不利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这类事故虽然没有
15、因驾驶人主观原因发生的事故所占比例高,但在某种情况下,它都常常是产生事故的诱导原因。3车种分类根据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可以把交通事故分为三大类:1)机动车事故 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为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相对为强者。2)非机动车事故 是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两者比较非机动车为强者。3)行人事故 是指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如突然横穿公路,乘车人扒车、跳车等。第三节
16、 一些常用术语在处理和分析交通事故时,常用的术语很多,涉及到汽车、公路、运输、交通、法律等各个方面。下面介绍一些道路交通事故的常用术语。1)交通 泛指的交通包括公路、铁路、航空和水上的交通。我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所说的交通概念只限于公路交通,即指车辆在公用道路上通行。2)事故 即意外的变故或灾祸。在道路交通中的事故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词目前在国内外已广泛使用,在解放前,多用交通肇事一词;而把飞机事故称为失事,航运事故称为海事。所以,肇事一词目前也常用,尤其作形容词用为多,如肇事车辆。车祸的意思与交通事故相同,但使用的较少,多用在文艺作品里。 3)交通事故种类 指交通事故发生的事态。如撞车、翻车
17、、车撞人、失火、爆炸等等。4)交通事故类别 指根据交通事故的后果、原因、车种分为三大类。 5)交通事故性质 指交通事故原因中内含的实际性质。比如常说的责任事故、机械事故、政治事故。 6)交通单元 起步(出发地)运行(中途行驶) 停车(目的地)的最基本完成过程,称为交通单元。运行中遇到红灯或障碍物的停车、起步包括在中途行驶的过程中。比如一个公共汽车线路,每相邻两站之间,就构成一个交通单元。我们说的交通也可以理解为无限多交通单元的总和。7)交通元素 凡是利用公用道路行驶或暂时静止的运动体(车、畜、行人)称为交通元素。8)道路 道路是地面上供人或车、马通行的部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
18、明: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公路是道路组成的主要部分,我国将公路划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9)急弯 弯道的平曲线半径小于该等级公路极限最小允许半径时称为急弯。10)陡坡 路面的纵坡度超过9时称为陡坡。11)路宽 即路面宽度,指供车辆通行的道路表面部分宽度。路宽是一个定数,因为路面障碍便提出有效路面或可行路面宽度,把道路中心线变成一条随时变化的折线是没有道理的。12)路边 即道边。从字面上只定性没定量,因理解不一而发生纠纷屡见不鲜。我们对路边的建议值是不超过路面宽度一半的1/8。认为不超过道路中心线就算靠
19、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13)驾驶 按照车辆本身规定的使用方法在道路上使用车辆称为驾驶。所以,并不是开动汽车,就叫驾驶汽车;反应判断操作三个环节闭合作业的反复进行就是驾驶。三个环节闭合作业的技术基础是车辆本身规定的使用方法。 14)疏忽大意 由于心理上或生理上的原因,致使应该发现的情况而没有发现称为疏忽大意,其主要原因有: 注意力集中在其它事情上;认为没有其他车辆、行人等交通情况; 没有注意到其他车辆在背后突然出现的情况。15)判断错误 从看到的现象,到决定应采取什么措施的阶段,叫做判断阶段。对于危险情况,认为不危险即是判断错误。判断错误主要有: 凭自己的想象判断对方的行动; 看错了公路的情况和
20、线形;判断错了对方车辆的速度和距离; 对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 搞错了自己车的性质、速度和外形尺寸。16)措施不当 在遇到突然的交通情况时没有采取保证安全或尽可能减轻后果的措施,称为措施不当。 17)驾驶操作规程 为了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确保行车安全,所规定的车辆在各种情况下的驾驶操作方法,称为驾驶操作规程。18)交通违法 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各级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通知、通令、布告和条例者,称为交通违法。 19)交通事故的四个统计(考核)项目 统计交通事故次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四个绝对数、称为交通
21、事故的四个统计(考核)项目。 20)事故率 表示发生交通事故程度的指标称为事故率。随着道路交通的发展,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需要对不同年份和地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比较,以检查其交通管理工作的好坏,评定交通安全措施的效果。交通事故率分为:事故的绝对数字、万台车事故率、10万人事故率和亿车公里事故率。21)视距 从车道中心线1.11.2米的高度,能见到该车道中心线上高为10厘米物体顶点的距离内沿该车道中心线量得的长度。第二章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第一节 概 述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概念及分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人、畜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等所占有的空间。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有
22、现场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判定事故过程的依据,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变动现场中还包括伪造现场、逃逸现场。还有一种特殊情况的恢复现场。1原始现场原始现场是指没有被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车辆、人、畜和一切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均保持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原始现场完整地保留着事故发生后时间、空间变化状态,可以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认定提供客观的依据。2变动现场变动现场是指由于某种人为的或自然的原因,致使现场的原始状态有了改变的交通事故现场。1)正常变动现场一般正常情况下改变现场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为将伤者送医院抢救
23、,移动了车辆停止和伤者倒卧的位置;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救险车以及首长、外宾、使节乘坐的汽车在发生事故后,因任务的需要驶离了现场;由于风吹、雨淋、日晒、下雪等天气影响及围观群众或事故当事人的不慎,导致现场痕迹的消失或被破坏的痕迹;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城区繁华地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立即排除,因而移动了车辆及其它物体。对于变动现场,必须注意识别和查明变动的原因及情况,以利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原因和责任。2)伪造现场 伪造现场是变动现场的一种,但与一般的变动现场不同。这是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伪造现场的特征是;现
24、场的表象不符合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物体的位置与痕迹形成的方向等与事故发生规律有明显的矛盾。在调查中,只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客观规律出发,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是完全可以识别的。 3)逃逸现场 逃逸现场也是一种变动现场。肇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车或弃车潜逃而导致现场变动,其性质与伪造现场相同。逃逸现场一般都会留下些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经过细致的调查、可以侦破,最后确定肇事逃逸者。 4)恢复现场恢复现场是指在现场撤除后,根据现场调查记录等材料为了再现现场面貌重新布置恢复的现场。恢复现场一般都是根据事故分析或复查案件的需要而重新布置的。在特殊情况下,将变动现场根据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指定,重新恢
25、复到原始状态进行调查时,对这种重新恢复原始状态的现场,称原始恢复现场,以与真正的原始现场相区别。二、现场勘察的目的现场勘察,是指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实地验证和查询,并将得到的结果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的工作。现场勘察是公正、客观、严密地查明道路交通事故真相的根本措施,是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并为事故损害赔偿和依法处理肇事人提供证据。为了客观的再现交通事故,必须进行事故勘察,其目的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准确资料;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提供可靠证据。集取交通事故资料,为改善车辆性能,改进道路几何设计、施工、养护、安全设施提
26、供依据,以及指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及制订交通法规,交通管理措施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节 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与伤者救护一、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已成为一项社会常识,无论是事故当事人或过往行人,都有自觉保护事故现场的义务。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人员不一定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事故现场的最初保护,主要应靠肇事驾驶人自觉维护并及时向交通执勤人员或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1保护现场的具体任务 1)迅速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损失情况,用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报告附近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并等待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2)遇有人受伤或可能失火、爆炸的现场,首先应抢救伤员,排除火
27、险。必须移动现场的车辆或物品时,要尽量减小变动范围,使其它方面免受破坏。同时,要记明变动前的情况,用适当的物品作出标记,或用白灰、粉笔等将原来的位置和状态画上标记,并请在场人员作证。3)划定现场保护范围。根据实际条件,把划定的现场保护范围用线索、白灰、小石块等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注意保护遗留痕迹,必要时要用席子、塑料布等将其遮盖起来,避免遭受人为的或自然条件的破坏。4)维护现场秩序,动员无关的车辆和人员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连锁事故。当车辆通行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交通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5)监护肇事人员。特大交通事故把肇事人运送往他处监护,防止发生意外。同时还
28、应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如防火防盗等,避免诱发其他事端。2加强现场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好交通事故的现场是搞好现场勘查的基础。由于有些人的交通法规观念不强,认为只要有肇事车辆在,其他物证就没有必要保留。所以,不重视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致使现场失去许多重要的证据。造成事故原因分析含糊不清,责任鉴定不明,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所以,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城镇和公路沿线广泛、深入地进行交通事故现场保护常识的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保护现场的重要意义,明确现场保护人员的职责,懂得保护现场的方法。同时,奖励现场保护好的单位或个人,批评差的;对有破坏交通事故现场行为的人要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交
29、通事故中伤者的救护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体的各种损伤后,如果抢救不及时或救护运送不得法,往往会加重伤情,甚至产生不可挽救的后果。因此在救护伤者中,要讲究科学的救护方法。对事故重伤人员,现场指挥者要迅速组织抢救,通知急救中心派救护车前往急救。有些事故发生地远离城镇,给抢救、运送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山区公路发生撞车、翻车伤亡人员多的事故,在抢救伤员时,应分轻重,先抢救危及生命的伤者。如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深度昏迷,休克以及肢体开放性骨折,大出血的重伤员,必要时指挥者可直接请示省、市公安局,请求有关部门派直升飞机救护。临场救护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迅速用滑石笔(粉笔)或砖,石块,将伤者倒卧的
30、位置和姿态标记下来。如伤者压于车轮下或物体下,绝对不能拉拽伤者的肢体,以防损害伤者的神经或血管。需移动车辆时,可用人推动,避免驱车不慎,造成伤者二次伤害。在抢救时,如伤者神志清楚,问清伤情,护送到现场就近的医院或单位医务室救治。如伤者昏迷不醒,要认真观察,确认伤情后,按救护方法,可就地取材,利用一切可用的物品,如竹板、木板、树枝、三角巾、厚纸板、画板等物,固定伤位,征用过路汽车将伤者护送到医院。在运送途中,护送人员对伤者要全面细致地观察,因车祸致伤并非单一伤,或有些伤症互相掩盖,因此,不能只顾明显伤,而忽略其他致命伤。如只顾头部伤,忽视下肢横断骨折,倘若伤及动脉血管大出血,将会造成失血性休克致
31、死。伤者到医院后,护送人员应主动向医护人员介绍伤者致伤情况,以便抢救。1颅脑损伤的救护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的发生率很高,死亡率也较高。颅脑伤的症状是:伤者昏迷,失去知觉,瞳孔散大,呼吸粗声,呕吐等。在救护时可将伤者抬上汽车,护送人员扶置伤者呈侧卧位,头部用衣物垫好,略加固定,解开衣领、腰带等紧缩物,便于呼吸通畅。口腔和呼吸道如有分泌物、呕吐物应排出,防止阻塞气道,以利于维持呼吸机能,以免因缺氧而带来不可恢复的损害,如果伤者神志清醒,仅是头颅外伤,可进行伤部包扎处理,将大块敷料遮盖伤部,用绷带严密包扎,能达到加压止血的目的。若伤者耳、鼻、口溢血,不得加以堵塞。对颅脑伤者意识状态的观察:伤后意识障碍
32、的深度也不相同,可有由浅到深或由深转浅的变化,必须随时检查。2颌面、颈部损伤的救护颌面、颈部有大血管和大神经的通路,受伤后不仅有严重的出血和呼吸机能障碍,而且可以并发脑损伤,构成对生命的威胁。因此,对颌面、颈部伤要及时救护,防止发生呼吸道阻塞或失血性休克。1)颌面、颈部伤的救护在救护时,可使伤者坐起,面部向下,如发现伤者口腔或鼻腔内有泥土、血凝块等异物,应及时清除,保持呼吸道畅通,以免发生窒息。如颌面、颈部损伤,从伤口向外喷射鲜红血液,即可判断是动脉血管破裂,可在伤口近心端,找搏动的血管,用手指或手掌把血管压在骨骼上止血,迅速护送医院,若抢救不及时,会造成失血性休克而导致死亡。2)颌骨骨折的救
33、护上颌骨大部分深藏于颧骨和下颌骨的中央,一般不会造成单一骨折伤。下颌骨骨折的救护,采用包扎的办法。即先将上、下牙咬合对好再将移位的组织伤部复位,用绷带或布带将下颌向上托起(以免骨片移位,引起呼吸困难),一端绕过头顶到对侧颞部,与另一端成十字形,横向包扎于头部。3腹部开放性伤的救护在交通事故中,腹腔裂伤很少见。一旦遇到人员被车、物的锐利物刺破腹腔时,不论内脏器管有无伤(当时很难判断),都应将伤者抬放在汽车内呈仰卧状,使膝部处在半曲的位置,减少腹部紧张。腹腔伤口有脱出的肠等脏器时,不要送回腹腔,以便医生消毒处置。在护送中可用大量医药纱布或干净白布等敷盖或用干净的饭碗盖住伤口,防止脏器干燥。如有大块
34、腹腔缺损,脱出的脏器较多,未受脏物污染,可将脏器送回腹腔,避免在外界暴露时间过长,伤者发生休克。如肠脱出,发现肠内物从肠管穿孔溢出时,可用干净线将穿孔系上,防止污染腹腔。4脊柱骨损伤的救护 交通事故致人脊柱骨骨折多为闭合伤,以压缩骨折和脱位伤、压迫脊髓时为最严重。如果伤者自感腰部疼痛或下肢感觉神经减退,首先应考虑到有胸椎或腰椎损伤的可能。在救护运送时,绝对禁止让伤者坐起或采取一人抬肩,一人抬腿搬动或搂抱拖拽的方法,以免颈部和脊柱前屈,加重损伤的后果。因此,在搬动伤者时,应由四人共同进行,即一人托住肩部,一人托住腰部,一人托住臀部,一人托住双腿(双腿伸直并拢),用均匀力量,保持伤者身体平直的姿态
35、,托放在床板或长木橙上,用车运送到医院,抬着木板将伤者送急诊室救治。5肢体骨折的救护1)尺、桡骨骨折的救护 采用一块三角巾摊放在胸壁前,上端经伤侧肩部搭在颈后,将伤肢的肘关节屈起略小于90横放在胸前,再将三角巾下端提起,搭过未受伤侧肩部,在颈后将两端结扎,伤肢悬吊在颈上。也可在现场就地取材,使用木板,硬纸板等适于作夹板的物品,将伤肢托起贴在胸壁前,用绳索环套在颈后和代用夹板下端,将伤肢固定在胸前。如发现手、前臂、肘部伤口动脉出血,可用拇指或四指并拢,压迫上臂内侧上1/3肱动脉搏动处,即可止血。2)下肢骨折的救护在救护时,将伤肢平放在大于下肢宽的木板上,用绳索在踝上部、膝下和膝上部、大腿根部绑扎
36、四道,即可达到固定的目的。股骨颈或粗隆间骨折,将长木板放在伤肢外侧,用绳索分别于腋下部,髋部、膝上、下部、踝上部绑在长木板上,使上肢与躯干呈平直状。开放性损伤多见下肢小腿粉碎性骨折,并伴有软组织撕裂伤。伤位由于受撞、轧的方向和肌肉牵引方向的影响,往往使伤肢变形或骨折端穿透软组织戮出创口。如胫骨前面肌肉少,伤位容易造成皮肤缺损,使骨折端外露。在救护时不要随意复位,避免复位不当造成血管等软组织严重损伤。因此,在救护时先用干净布包扎好伤口,将伤肢平放在木板上,在膝上部和踝部用绳索绑扎固定。如伤肢大、小腿动脉出血,用两手拇指对称压迫大腿根部内侧股动脉搏动处,即可止血。6手、脚断指(趾)的救护手、脚断指
37、(趾)脱掉,用医药纱布或干净布,将断指(趾)端包扎好,再将脱掉的断(趾)。包好,随同伤者迅速到医院治疗。第三节 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一、现场勘察准备1、基本准备工作。现场勘察人员随时做好准备,车辆、人员、物品齐全,一旦接到报案及时赶赴现场,遇有重大现场通知领导参加。到现场后,首先要向保护现场的民警和群众了解现场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应迅速弄清变动的原因和移动的范围,并根据肇事人或证明人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恢复原状。2、了解事故基本情况。根据报案人、肇事人和证明人提供的事故发生经过,巡视现场周围的实际情况,以便确定现场勘察的范围。3、进一步落实现场保护措施。特别在夜间和视线不好的情况下,要注意防止
38、发生连锁事故。在有汽油等可燃物质泄漏的现场,要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件。对于现场的尸体、血迹、痕迹、被破坏的物体和其它散落物等,均要加以保护。特别注意防止下雨、下雪、刮风等不利天气的破坏。4、查明事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单位或住址,驾驶证号、准驾车种、驾车经历,当事人与事故的关系等情况,并对肇事人员进行监护。5、查询事故目击者。为防止目击者离开现场,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先注意寻找。如无法当场询问,可先记下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及与当事人关系,以便走访调查。6、邀请现场见证人。对现场中的痕迹、物体及其位置进行认定。7、现场勘察人员分工,各负其责。二、现场勘察的基本方法1、对肇事车辆和痕迹比较集中,
39、范围不大的现场,可以以肇事车辆或以接触方位为中心,由内向外进行勘察。2、对肇事车辆和痕迹较分散,范围大的现场,为防止远处痕迹被破坏,可以从周围向中心,即由外向内进行勘察。 3、对比较分散的重大伤亡(特别是逃逸事故)现场,可以从事故发生起点向终点分段勘察或从容易被破坏的路段开始进行勘察。具体采取什么样的勘察方法,应依据现场实际而定,有时也可将几种方法相互结合起来使用。三、现场勘察的基本步骤现场勘察的重点是发现、搜集及提取能判明事故原因和责任的痕迹、物证。如现场上的各种擦划和制动印痕;肇事对方车、物接触部位、方位(即接触点);肇事车辆和物体上的痕迹及附着物等物证,基本上可归纳为静态勘察和动态勘察两
40、方面。1静态勘察静态勘察是交通事故现场的初步勘察,即勘察事故发生后,未经变动的现场状态。勘察时不改变物体和痕迹的状态与位置,而通过现场摄影、录像,测量,记录和制图等手段,如实予以记载。静态勘察要达到的目的是:确定现场方位。大量和确定现场中人、车、物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散落物各自的方位及其相互的联系。遇有变动现场时,查明变动原来的位置与状态,确定其与变动后位置的联系。确定事故接触点和撞击点的位置,包括车与路、车与车、车与人、物与物、物与人接触时的部位和各自在道路上的方位。确定肇事车辆的档位、气压、装载、点火开关位置、雨天雨刮器效能、方向机自由转动量、夜间照明灯光及追尾事故中前车制动灯性能等。绘制
41、现场图,将上述方位、接触点、人、车、物着落点以米为尺度丈量清楚后,记录在坐标图上。将绘制的坐标图交肇事方审查并签字,同时现场勘察人员也同时签字。重大现场要拍照或录像。 撤离现场。静态勘察作为现场勘察的第一步结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移动车辆、尸体、物体的位置,继后进行动态勘察。但要注意在移动物体前,应在原位做好标记,以备复查。2动态勘察动态勘察即对现场实物,痕迹形态进行的全面勘察。因为在静态勘察过程中,由于不能改变现场的原始状况,有些痕迹、物证势必勘察不全,必须移动后才能进行。动态勘察必须在不破坏痕迹、物品原有形态的前提下,进行翻转或移动(如尸体、车辆等)位置。如果一移动就有破坏的可能时,必须采取
42、照相或录像等手段保全和测量记录,在有见证人或当事人参加的情况下,然后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检验提取。动态勘察要达到的目的是;发现和搜集在静态勘察中未能发现的痕迹和物证(如人体组织、毛发、漆片、手印等)。用简单的实验方法(如痕迹形状和位置进行对比,血痕鉴别等)分析物体特征与痕迹形成的原因。根据车辆或行人运动的规律,分析现场中各种现象的产生和变化的原因。动态勘察要查清现场关键问题的一些细节,并对重要痕迹、物证进行细目或比例拍照。如果由于现场光线或技术手段不具备,一时弄不清楚时,应将车辆、物体、痕迹妥善地保全下来,并加以详细记录,待条件具备后或聘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静态勘察和动态勘察,是事故现场勘察两
43、个连续的工作程序步骤,并不是要求对于现场所有的东西都必须进行两次重复的检验。而是说,只有在对每个物体和痕迹进行了初步检验、拍照和记录了它的原有形态、位置及它们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后,再对那些有必要进行移动勘察的物体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切不可看一点动一点,以至破坏了现场的原始状态,并对原始现场内在联系的全面掌握造成困难。所以,静态勘察是动态勘察的准备,动态勘察是静态勘察的继续。3. 制作现场勘察笔录经过现场勘察除了形成各种具体的(如制图、拍照等)勘察材料以外,还应制作现场勘察笔录。它是其它勘察材料不足部分的补充和说明,是勘察工作的记实,是认定事故责任和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证据材料。现场勘察笔
44、录应详细记载以下内容:报案时间、报案人姓名、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现场勘察人员姓名、职务。现场勘察的起止时间、当时的气候和光线条件。现场的准确地点和位置。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其陈述。现场变动的情况。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的情况。现场照相或录像的内容和数量、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现场勘察负责人、勘察人员、笔录制作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4现场的后续工作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应迅速做好下列后继工作:由现场勘察负责人向事故各方当事人或法人代表介绍现场勘察情况,没有异议应在现场图和记录材料上签字。如当事人的法人代表不在场时,应邀请有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场签字作证。经现场勘察
45、负责人确认现场无继续保留必要后,要迅速加以清理;撤除现场警戒线,保证道路畅通。对伤、亡人员财物,应及时与肇事双方单位或家属办理交接手续,当面点清,开具有财物名称、数量的收据,由接物人在收据单上签字。尸体不需保留时,由当事人单位协助死者单位和或家属予以处理。如需要等候外地直系亲属向遗体告别或死者身份尚未查明时,由当事人单位设法将尸体妥善保存并及时查明身份。对需要扣留的物品和车辆,事故处理部门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四、现场勘察的注意事项1、勘察人员必须细心,不能马虎从事。2、对现场的遗留物品,包括车辆,有用者登记后由管理机关保管,无用者交当事人或者归还原主。对重大现场的遗留物品,如手表、现金、贵重金
46、属、检查清后再发还原主。3、做好现场笔录,不仅记录事故有关的数据情况,还应记录参加人员、遗留物品。4、对重要痕迹、物品及各种有关的散落物,要严加保管,防止丢失。5、对易损、易坏、易变的物品,及时和有关部门商讨处理。6、对受害一方哭闹、殴打当事人,要及时处理,遇有重大闹事苗头,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处理。7、现场图绘制要用国家统一的标准和符号。第四节 现场调查的内容及要求一、现场调查的内容现场勘察只是整个事故调查的第一步。现场勘察后的许多工作要靠调查来确定。任何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必然和时间、地点、交通环境及人、车、物发生内在的联系。这些联系可以在事故现场得到反映。但很多问题现场解决不了,要
47、靠进一步调查解决。交通事故调查就是为了搞清楚这些内在联系,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物及遗留的痕迹进行实地勘测和调查。1现场调查的具体任务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后如不能确认事故的全过程,还必须进行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各交通要素(人、车、物、畜)的运动路线及发生事故时双方的动态,碰撞时接触的部位及造成的损害后果。根据发现、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分析研究与认定事故有关的证据资料。了解当事人的活动过程,车辆和道路方面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因素,为分析事故和采取安全措施提供资料。对目击者进行调查和了解。 重大事故对车辆、道路死亡人员进行技术鉴定。2现场调查的内容 根据交通事故的性质,现场调查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时间调查时间是人类活动最基本过程,它也是分析事故发生过程的证据之一。时间调查是以发生事故过程的时间顺序,以及与事故有关方面的时间关系进行调查和询查。如车辆出车前、行车中发生事故时等时间过程。空间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