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零售业存在的问题及其政策选择摘 要 中国零售业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过度竞争,业态结构不合理,业态区域结构失衡及过度开放等。为进一步优化零售产业的组织结构,中国应制定反垄断政策,加大力度实行零售业进入管制政策,制定零售业并购、联合的政策,制定零售业国际化经营政策,鼓励开拓农村市场等。 关键词 零售业;过度竞争;业态结构;过度开放 在零售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由于内外资零售企业实力悬殊,中国零售业面临着外资零售企业的巨大冲击。中国零售企业在应对国际化竞争所显现出的竞争力低下问题,并非仅仅是在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过程中产生的,而是长期以来问题的积累。因此,全面深入地分析中国零售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
2、问题的原因,是有针对性地提出零售业发展对策的基础。 一、零售业过度竞争及原因分析 (一)过度竞争 中国零售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出过度竞争的态势,对零售业过度竞争格局的判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 市场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近几年来,中国零售企业有规模化的趋势,扩张步伐也很大,但是整体规模不大,尤其是与外资零售企业相比规模较小。2004年在世界零售业排名首位的“沃尔玛”全球的销售额达到2 852亿美元,与之相比,中国最大的零售企业“百联”2004年的销售额为676亿人民币,仅占中国零售总额的1.25%,而2004年中国前30家零售企业总计实现销售额3 845.6448亿元人民币,约占全社会
3、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1%。中国零售企业绝大部分是由中小企业组成的,缺乏大型零售企业,从而使中国零售业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2 企业竞争手段以价格战为主。在竞争激烈的中国零售市场上,价格战一直被众多企业当作克敌制胜的法宝,就降价而言,其名目繁多,如:积分销售、折扣销售、返点销售、买几送几等。零售价格战从20世纪90年代起,一直持续十多年。1992年,著名的“郑州商战”是中国零售业价格战的开始,这次商战最终以发起者郑州“亚细亚”的倒闭而告终,但中国零售业的价格战仍末停止,激烈的竞争仍在继续。2005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的西单购物节上,中友百货有限公司“买200返216购物券”,西单购物中心“买
4、150送168购物券”,京城商战此起彼伏。这种恶性竞争是中国零售业过度竞争的必然结果。 3 零售企业盈利能力较差。零售业的过度竞争状况使零售企业微利经营甚至是无利经营,整个零售业的利润水平处于较低的水平。2003年中国商业零售企业500强的平均利润率为1.06,行业排名倒数第3位,毛利率平均为9,而发达国家的零售企业平均利润率为2.3,平均毛利率则达到24%。由此我们能看出来,零售业的过度竞争,导致盈利能力比较差。 (二)产生过度竞争的原因 1. 体制的影响。由于受行政区划、部门利益及地方利益的影响,中国零售企业在进行跨区域发展以及跨区域商业重组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障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规模化
5、进程。市场分割使企业只能在给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分割式经营,导致企业扩张速度慢、辐射能力差。因此,零售业的散乱局面与传统体制有一定的关系。 2. 进入壁垒低。中国零售业的进入壁垒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规模经济壁垒低。零售业本来是属于规模经济性很明显的产业,其主要通过连锁经营、大量采购、大量销售来实现规模效益。但是,目前中国零售企业单店经营还很普遍,店铺规模较小,即使连锁经营也很难实现规模经济。所以,中国现阶段零售业的规模经济门槛很低,导致零售企业过度进入。(2)技术壁垒较低。尽管零售业信息化发展很迅速,各个企业技术投入不断增加,但未真正形成技术壁垒。同时,零售业作为一个成熟行业,IT产业
6、硬件、软件国内市场竞争激烈,技术障碍实际并不存在。(3)成本壁垒较低。零售业在启动成本方面并不太高,开业的费用除了必须预先全额支付房租外,其他如门店装修、货架、收款机、冷柜的费用都可以延期付款,而商品大都是代销或者厂方供应商铺底,只有个别厂商要求现款进货,另外还可以收取厂家的进场费,因此,成本也不会成为主要障碍。(4)政府管制壁垒偏低。零售业是最早进行市场化改革的行业之一,政府对零售业的发展一直持鼓励态度。由于零售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可以解决就业问题,因此政府通常支持新建零售企业,很少对零售业进行规制。 3. 大型零售企业退出壁垒高。对中国大多数中小零售企业来说,退出壁垒是较低的,但对于大型的
7、零售企业来说,沉淀成本、高负债率等经济因素会产生很大的阻止退出效应。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地方政府往往采用税收、投资、银行信贷等优惠政策来支持处于竞争劣势和亏损的企业在竞争中存活下来,致使目前许多零售企业虽亏损却依然不能够顺利退出。 4. 外资的大量涌入。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造成了大量外资的涌入。目前,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己经有40多家在中国“抢滩登陆”,其中包括“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伊膝洋华堂”、“万客隆”等零售巨头。外资零售企业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而这些城市零售业原本己经饱和,外资的进入,进一步加剧了这些地区零售业的激烈竞争。 二、零售业业态结构不合理及其原因分析 (一)业
8、态结构不尽合理 在分析中国零售业态之前,先看一下零售业高度发达的美国的业态结构。美国2002年前100家零售企业的业态分布为:百货商店占5.4%,超级市场占29.8%,专业店25.70%。超级市场在美国零售业中起主导作用,而且比重也比较稳定;百货店比重不大,并逐步减少;专业店比重增长较快。 随着零售业对外开放的深入,中国零售业已改变了过去百货商店单一的业态模式,各种新的零售业态形式相继出现,形成了业态竞争多元化的局面。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的数据:截至2004年底,在综合零售业法人单位中,百货零售单位1.8万个,占39.3%,超级市场0.69万个,占14.8%,其他综合零售单位2.1万个,占45.
9、9%。与美国零售业业态相比,中国零售业业态结构明显不合理。百货商店所占比重依然较高,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新型业态所占比重还较低。百货店长期以来是各大城市零售业的龙头,但在激烈的竞争中暴露出许多问题,近几年来百货店业绩普遍大幅下滑,处于衰退期,无法与外资大型综合超市相抗衡,市场定位和经营方式已不能适应多样化的需求。 (二)零售业业态结构不合理的原因 1. 业态发展缺乏长期规划。20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快速发展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购买力迅速膨胀,这与商店“短缺”相矛盾。在当时超级市场还未被引进到中国的情况下,百货店成为各地发展零售业的首选,各地政府也积极推动百货业大力扩张。在外界环境
10、的促使下,全国各地大中型百货商店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据统计,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前五年内,新建的大商场比此前40年的总和还多四五倍。在发达国家早已进入了衰退期的百货店,在中国确实得到了过度的投资,直接导致中国目前零售业态仍以百货店为主,新兴业态比重较低的不合理局面。究其主要原因,中国政府对零售业业态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对零售业投资也没有给予正确的引导是最终导致百货店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 2. 业态调整困难。中国的零售业业态调整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传统的百货店由于受地理位置、建筑结构等方面的限制,改造难度大,业态结构调整困难。一方面传统的业态改造困难,另一方面零售业在发展新兴业态的时候,
11、缺乏创新。中国零售业应该结合国情,在模仿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发展适合中国消费者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的业态,优化中国零售业业态结构。日本在这方面值得我们借鉴,日本零售业结合本国消费市场对新鲜度和便利度要求高的特点,大力发展便利店,取得很大成功。 三、零售业区域结构失衡及其原因分析 (一)区域结构失衡 零售业的区域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东西部地区差距明显。中国零售业像中国经济一样呈现出东强西弱的局面。东部零售业发展水平较高,拥有众多具有竞争力的零售企业,而西部零售业发展水平较低,大部分企业都是属于规模小、竞争力差的小企业。入围“2004年零售业百强”的企业分布在21个省市,东部地区百强
12、企业的数量远远高于西部地区,其中北京15家、上海10家、江苏9家,广东和山东各8家(不包括外资企业),而西部地区仅7家。从销售额看,最高的五个省市分别为上海、北京、江苏、山东和广州,其销售额占零售业百强销售总额的比重依次为21.5%、15.0%、9.9%、6.5%和5.9%,而西部地区只有5%左右。 2. 城乡差距严重。在大中城市里,零售店无处不在,各种新兴零售业态也随处可见,零售业发展呈现过度竞争的局面。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市场却是另外一种情形:零售业态以传统的杂货店为主,经营方式仍以古老的货架方式为主,零售业发展非常落后。目前,占全国总人口60%的农村消费市场的销售额尚不足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
13、35%。农村零售业的发展情况可以用规模小、业态单一、经营手段落后来概括。 3. 城市内部区域分布失衡。中国的城市中心区往往也是传统的城市商业中心区,在中心区聚集着大量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等零售店铺,而郊区、城乡结合部及大型居住区周边的商业设施比较少,店铺比较分散,很难满足居民的需求。这样的商业布局一方面使商业中心区的商业过度集聚并引发过度竞争,另一方面城市郊区却因为零售店铺较少,居民生活不便,消费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二)产生区域结构失衡的原因 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是中国零售业区域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中国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均衡,表现为东西部差距和城乡
14、差距。东部地区最早进行对外开放,凭借着其优越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迅速,居民消费水平有了较快的提高,这为零售业的发展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其消费市场的发展。2004年中国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为9 422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2 936元,城市人均收入是农民人均收入的3.2倍。因为农民收入水平低,居住分散,所以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并不看好农村市场,新兴业态也就很难进入农村,且农村零售市场中大多以“夫妻店”为主。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是农村零售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从根源上消除零售业区域发展不平衡,就必须缩小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别。 四、零售业过度开放及其原因分析 (
15、一)过度开放状况 1. 地方政府越权审批导致零售业超前开放。中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的,承诺有计划地逐步开放零售市场。外资零售企业的审批权在国务院,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局部利益,进行越权审批,并给予各种优惠投资条件,擅自将零售业提前开放,使中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程度大大超出了中央政府的承诺。地方政府在零售业引进外资过程中采取一些变通的措施,如以中方名义注册零售企业,交给外方经营,批准其他行业的利用外资项目变相经营零售业,使许多跨国零售巨头以惊人的速度抢滩中国零售市场。截至1998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的中外合资商业企业有20家,但是各个地方自行审批,以各种形式、各种途径违规经营的
16、非试点企业就有227家。 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本来是经过艰苦谈判争取来的,是为了给国内零售企业争取几年的保护期,然而各地方政府实际上并未按国家的开放政策进行,使得中国零售市场前门末启、后门巳开,外资零售企业提前进入了中国市场。 2. “超国民待遇”导致零售业的不公平竞争。从目前的状况看,内外资零售企业所享受的不平等待遇,己经影响到市场的公平竞争。外资零售企业所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是税收优惠。外资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中央与地方合计为33%,名义税率虽与内资企业相等,但是大部分地区为了吸引外资,一般并不征收地方所得税,因此内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并不相等。在5个经济特区和上
17、海浦东的外资企业更是享受“两免三减”的超低税收优惠。其次,一些地方政府为满足招商引资、搞形象工程的政绩要求,竞相攀比向外商提供优惠政策。某些地方政府违规审批外资建店,并且在土地、税收、扩张区域和商业网点等方面对外资零售企业实施“超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选址上,不惜出让城市黄金地段和给予最优惠的政策。外资零售企业与国内企业本来就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如果再享受“超国民待遇”,那么在与国内企业的竞争中就更占据绝对的优势了,这也是外资零售业能够在中国快速扩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过度开放的原因分析 1. 政府对零售业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零售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产业
18、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良性循环、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等方面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战略作用。但是,中国长期以来由于受“士农工商”和“重农轻商”传统理念的影响,整个社会对零售业的战略地位普遍认识不足,中国政府同样对零售业也重视不够。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争相保护本国零售业不同的是,中国政府不仅提前开放市场,而且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这些都是政府对零售业战略地位认识不足的表现。2. 中央与地方缺乏统一调控。目前,中国零售业开放中出现的“两超”现象(“两超”现象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将零售业超前对外开放,并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一种现象),与中央、地方政府调控不统一、引资工作多头管理直接相
19、关。尽管中央对零售业开放的把关比较严格,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为了追求政绩,不惜违背了中央政府的意愿,盲目引资,更不考虑国家的产业安全。各级政府各自为政,缺乏协调一致的体制,从而造成零售业对外开放的混乱局面。 五、促进中国零售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外资进入中国零售业对中国零售产业组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通过提高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程度、市场进入壁垒来促使中国零售业市场结构趋向合理,改善中国零售业的市场绩效。另一方面,市场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外资零售企业不仅会扩大在中国的市场份额,甚至会形成对中国市场的垄断。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原先有关零
20、售业的产业政策,有相当部分已不适应零售业的发展,为了更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我们必须加紧制定一系列协调的零售产业组织政策。 (一)制定反垄断政策 从现状看,零售业缺乏大企业、市场集中度低的状况正在逐渐改变。外资零售企业在某些零售业态领域占据了相当的份额,影响了中国零售市场集中度,市场结构的垄断性正在增强。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零售市场集中度还是比较低的,还没有形成垄断的现实。尽管如此,拥有一定“市场力量”的大零售商(特别是跨国零售商)还是有可能实施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因此,在制定反垄断政策时应从规范零售企业垄断行为的角度进行着手。大零售商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价格歧视、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的压榨
21、行为、合谋抬高价格等等。规范垄断行为的政策主要是出台反垄断法律。对于低价倾销,中国政府己经出台了若干由国家部委发布的规定,在价格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通常针对制造企业,并没有顾及到零售业低价倾销的特殊性。所以,应该针对零售业制定相应的法律。美国的经济法律较为完善,在规范价格歧视方面的法律有罗宾逊帕特曼法;在规范低价倾销方面,各州有最低价格法;规范压榨和合谋的法律有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制定适合中国零售业情况的反垄断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任何企业垄断或企图垄断,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共谋垄断市场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反垄断法的出台将有效地预防外资零售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垄断。值
22、得重视的是,反垄断立法不仅仅针对的是企业垄断行为,更是针对行政行为、行政性垄断(如带有明显地区保护主义色彩的地区垄断或部门分割、各种形式的政企不分,官商一体的行政性公司垄断等),这些垄断行为己经干扰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抑制了竞争活力,降低了经济效率。中国已加入WTO,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已与世界经济接轨,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反垄断立法,实行政企分离,强化竞争机制,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二)对大规模零售商实行进入管制 依法对潜在大型零售商在进入资格、数量、区位、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政府管制,是许多国家实行零售产业组织政策的一种主要手段。这种政策的意义在于限制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扩张的速度,给国内零售
23、企业一个快速发展并缩短与外资零售企业差距的时间和空间。国家可以通过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限制大规模零售企业。最近几年,在商务部的推动下,各大城市纷纷制定了各自的商业网点规划,建立了开设大店的评议机制 (90听证会),对开设大型店铺进行规划。在各地的规划中,同行都设置了一个门槛,这种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目前的商业网点规划存在有效性不强的问题。由于零售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政府资源一般不会投入到该行业,零售企业都是自主决策的,以民营企业为主的零售业属于政府较难控制的行业,因此规划的很多内容都不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设计的,实施起来就会出现企业不配合的现象。因而在制定规划时请零售业专家对商业网点规划进
24、行可行性分析非常重要。 (三)取消外资零售企业的“超国民待遇” 所谓“超国民待遇”是指给进口产品和外资企业以优于国内产品和企业的政策环境,外资零售企业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主要表现为税收优惠。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外资企业以出现盈利的年度计算,两年免交、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就是常说的“两免三减”。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此外,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为外资零售企业开后门,违规审批外资进入,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利益,将城市黄金地段以低价转让给外资零售企业,这同样是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 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外商己经意识到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开始把资金大规模地注入国
25、内市场进行投资。其实中国真正吸引外资的原因,已不再是那些超国民待遇而是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继续给予外资这些超国民待遇,必然造成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原本就处于竞争劣势的国内零售业面临更大的冲击。所以,中国政府应该尽快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并且严禁地方政府违规引资,保证零售市场的公平竞争。总之,市场的问题最终还要靠市场来解决。政府职责就是营造一个平等、公开、宽松的竞争环境,并且不断地规范、优化竞争环境,使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四)制定零售企业并购、联合的政策 目前国内零售业中少数业态存在进入过度以及过度集中在少数大中城市的态势,通过零售企业之间的并购、联合,既可以减少中国零售业整体的企
26、业数量,扩大现存企业的规模,提高市场集中度,实现规模经济,又可以给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业绩较好的大中型零售企业扩大市场份额的机会,可以使分散的零售产业资源适度集中起来,促进大中型零售企业低成本地快速成长,以便同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进行竞争。制定政策的重点在于促进企业间的兼并活动,从税收、金融、财政、债务重组、人员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国内零售企业的并购中,地方政府往往插手,而且“拉郎配”的现象比较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重视制定和实施企业联合政策,通过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大型零售集团,减少零售企业间的摩擦和矛盾,一致对外,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并存的有效竞争。对于不具备建立企业集团这种紧密型联
27、合方式的企业来说,也可以建立较为松散的联合关系。目前,国内已有60多家大中型国有零售企业实行了较为宽松的联合,他们采取统一联网、信息共享、统一退换等合作形式,减少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规模经济效应。目前,为应对中国零售业全面开放的新形势,政府相关部门在提升企业规模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培养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超级零售航母”。2004年7月末,国家商务部确定并正式公布了中国拟重点培育的20家大型零售企业集团名单,至此中国零售业“国家队”正式亮相。据悉,政府将在政策上给予企业一些优惠,甚至会给予一些资金上的扶持。其中由“上海一百”、“华联”、“友谊”、“物资总公司”四家企业整合而
28、成的总资产规模近280亿元的“上海百联”就是国家重点扶持的示范工程。但类似“百联”这样的联合体究竟应该如何建设似乎缺少办法。在组建之初,就传出关于人事安排的种种非议以及诸多抵触,但是如果没有行政力量的强势介入,这种联合的成功几率很小。对于这种“捆绑式”的联合,有专家表示担忧,认为靠政府“捆”不出一个国家队,中国的成功企业没有几个是靠政府扶上去的,中国内资最成功的行业也都是在与外资的竞争中强大起来的。但零售业如果没有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不但很难在与外商的激烈争夺中有所作为,而且还有可能成为被外资企业兼并的对象,而业内众多制度壁垒、行政壁垒的存在却使得企业的并购联合存在众多障碍,单单凭借市场力量
29、,恐怕没等到本土的大企业培育起来,本土零售市场已被外资巨头瓜分大半,在这个速度决定成败的时代,由政府主导的企业联合并购行为是一种无奈的权宜之计,尽管这样做也许会带来许多弊端,但不这样做,对国内零售市场会更加不利,韩国、日本的综合商社都是政府主导模式下发展起来的,只要行政手段在运用范围、程度上把握好,零售业“国家队”一样可以走向成功。 (五)制定针对中小零售企业的发展政策 在中国零售市场上,中小企业占了大多数,尽管中小企业数量过大会造成过低的市场集中度,这并不意味着中小零售企业不需要政策支持。大量中小企业的存在为市场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中小企业与广大消费者建立最直接、最密切的经济联系,是中国商业的
30、发展方向和战略基地。从“中小”入手,是中国零售业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也是建立广泛、牢固、统一、有序的民族商业的基础。中国需要培植自己的“航空母舰”和“联合舰队”,但解决群众生活的,还是中小企业、中小连锁。因此要辩证地看待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不能说中小企业就一定和规模经济无缘。中小企业通过松散联合、集中采购等措施,一样能实现规模经济。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既要解决中小企业数量过多问题,又要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解决他们与大企业竞争不利的问题。应给予中小零售企业足够的支持,合理引导中小企业向信息化、规范化、连锁化方向发展,促使其增强竞争活力。中国已经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广大的中小零售
31、企业带来了福音。还应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管理服务。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联合、并购扩大实力,或保持“小而特”占领特定市场,或成为大企业的战略伙伴,或组建企业集团等等。 (六)制定国内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政策 加入WTO以后,中国零售业的国际化趋势增强,主要体现在国内零售市场国际化的步伐加快,国内零售企业应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开拓将为国内零售企业提供更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但是目前国内零售企业只能从事内贸,缺乏必要的商品进出口权,且受资本实力单薄、国际化经验不足的制约,其拓展国际市场方面还很难有大的进展,还需
32、要国家制定鼓励国内零售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化经营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从事外向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实行资格审查,保证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国际竞争实力,并在资金、税收、人才引进政策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 (七)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中国农村人口多、市场容量很大。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市场购买力必将逐步增大,但农民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费主要来源于小型百货商店、农贸市场和一些个体小杂货店,商品零售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都大大落后于城市。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将成为中国零售企业与外资零售企业相抗衡的重要法码。目前,虽然农村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水平、流通网络等方面存在不少制约,但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限制,外资商
33、业网点不可能很快进入广大农村市场,从而为国内零售企业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沃尔玛公司在创业之初,美国零售市场己有了“凯玛特”、“吉布森”等一批颇具规模的零售企业,但他们主要把目标市场定位在大城市。而此时迅速掘起的一批小城镇居民购买力旺盛,却苦于无处购买,“沃尔玛”敏锐地把握这一机遇,把店铺开设在美国内陆各州5 000人25 000人的小镇上,为小镇居民提供各种需要的商品。正是这一“农村包围城市”的定位策略,使得“沃尔玛”成功避开了同其它大零售商的正面交锋,为自己的发展开创了一片新天地。 外资零售企业今后一段时间重点仍在大中城市发展自身优势较为突出的连锁超市、购物广场、专卖店、精品店等,而且国内
34、零售企业在对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民俗文化的了解和沟通、与当地管理部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便利条件,因此农村市场还将是以中国企业为主导。目前,“超市下乡”战略受到农民的欢迎且经营业绩良好,自该战略实行以来,门店类的城市超市迅速在全国至少26个省市的农村蔓延开来。据商务部透露,2006年己有1 150家流通企业在777个县市进行农家店试点,新建和改造农家店7.1万个,吸纳富余劳动力35万人,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约70亿元。政府应积极鼓励国内零售企业向外资尚未触及的中小城镇和农村市场扩展,抢先布好网点,发展特色化、便利性的标准型超市和卖场,这将会给中国零售企业带来新的市场。 (八)充分发挥
35、行业协会的作用 零售业是高度竞争、高度开放的行业,政府对零售业的管理不应面面俱到,随着中国市场的逐步开放,政府的管理职能也应进行相应转变,由直接管理市场主体向社会职能型转变,对行业的管理应借助于“零售行业协会”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服务、沟通、自律和监督作用,引导零售业自我管理。零售行业协会不应成为政府控制零售企业的手段,而应成为零售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维护整个行业合法利益的组织,政府公务员不应在零售行业协会中兼职;零售行业协会也不应成为行业中大企业控制中小企业的工具,而应成为有共同利益的企业组成的合法的利益集团;零售行业协会也不应成为大零售企业合谋垄断的工具,政府部门应对零售行
36、业协会进行监管。 注释: 。 。 o。 o。 自2005年2月开始,商务部开始推动城市超市下乡,计划3年内起码以25万家“农家店”的规模覆盖全国70的乡镇和50的自然村,并称之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据悉,财政部将拿出至少5亿元支持该工程,国家开发银行则将提供100亿元的专项贷款用于以该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资料来源:http:/www.qyscyxS。 http:/www.qyS。 参考文献 1陈阿兴.我国零售产业组织结构优化与政策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 2胡祖光,伍争荣,孔庆江.中国零售业竞争与发展的制度设计加入WTO后的新视角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3杨公朴,夏大慰.产业经济学教程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杨建文,周冯畸,胡晓鹏.产业经济学M.北京:学林出版社,2004. 金永生.中国流通产业组织创新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