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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劳务的不同.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028909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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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到底有何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都是单位对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支付,两者有不少相似之处,实践中也较易混淆,但实际上,这两者属于个人所得税的不同应税项目,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正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很重要。   一、两者在税法上的定义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及任职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两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   从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外,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华侨、香港、港门、台湾同胞适用附国减除费用3200元。而劳务报酬的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三、两者的适用税率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薪金所得税)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500元的5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即税率为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税率为40%)。   四、两者在财务核算上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所得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个所得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呢?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角度以看,《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显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力义务,和用人单位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持有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的《职工劳动手册》或《人员就业证》,按国家规定已参加社会保险。这样取得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一般通过根据《合同法》中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签订的合同取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其劳务受《合同法》的调整。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等方面不享受单位员工待遇;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   第二,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日常管理。领取工资、薪金的职工,其姓名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且企业日常都对他们进行考勤管理。领取劳务报酬的人员并非企业的职工,企业对他们也没有日常考勤要求,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责。   第三,个人劳务是事“独立”。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主要区别还在于其是否“独立”从事劳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工资、薪金所得是从事依附于人、受制于人的劳务活动所得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报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为非独立个人劳务;后者则不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为独立个人劳务。   综上所述,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别是明显的,并非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转换”。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税负支出,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问题日益为人们关注,如分摊支付工资、均衡发放奖金等。但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自由转换”的所谓“节税办法”,实际上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经变“节税”为“逃税”,这样的做法应当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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