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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会上介绍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 2013-01-10
1月8日,国家文物局在京举办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办主任第一次会议暨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国骨干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单位文物部门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办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70余参加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副局长宋新潮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文物局副巡视员周魁英在会上作“陕西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汇报”并介绍试点经验。
周魁英从组织领导、普查方法等方面对陕西如何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进行汇报。他说,陕西突出的特点是省政府重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文物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文物部门组织保障、业务指导有力,编制了《陕西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成立普查试点工作专家组。在普查方法上确定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普查形式,全面进行信息采集,注意落实普查经费。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通知》精神,将陕西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省份。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陕西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积极开展普查试点工作,至2012年底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共调查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3312家、有文物收藏单位241家、收藏文物50万余件,文物系统登记文物76万余件。
据了解,国家文物局分别安排一家省级、市级、县区级文物部门和解放军、武警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分别由陕西省文物局、北京朝阳区、青岛市和解放军、武警单位承担。普查试点工作在普查模式、技术路线方面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问题,为全国各地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和提供了有效借鉴。(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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