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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业-技术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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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五轮山煤业技术管理体系(采掘专业)为加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同时实现采掘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全矿采掘及设计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负责及时传达公司对采掘及设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对矿井生产技术方案的确定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引进和推广采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攻关等工作。 为改善企业技术面貌,结合矿区实际,工程技术部对此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的

2、技术工作,为保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章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工作面调采、初采、末采、贯通、过断层、过老巷、揭煤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卧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为规范公司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复审工作,提高规程和措施的编制质量和可操作性,更

3、好的指导服务于现场,真正实现安全有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第一节 规程措施编制 1、工程技术部在作业规程编制前一个星期,将巷道设计开口位置、断面规格、支护设计、掘进长度、顶板管理等施工参数以文字及巷道布置示意图形式提供到各相关部室,各部室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资料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的相关内容提供编写依据。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发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及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坚持“安全第

4、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作业、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 4、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 的原则,决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5、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编制,并做到: 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比例恰当,图面清晰,内容标准齐全,数据要准确;按章节顺序编制,字体、格式规范统一,打印纸张统一等。 6、作

5、业规程编制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制定作业规程;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作业规程更加符合现场实际。7、编制作业规程时,规程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标准,均应高于或等同于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测监控标准、机电设备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根据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工作面供电设计;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监测监控系统布置;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察资料;特殊工种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6、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爆破和火工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进行编制。 第二节 规程措施审批1、规程措施编制完成后由施工项目部自行会审签字,并写出会审意见。然后报施工单位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并有审批意见。2、规程措施预审后报工程技术部部,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监理部、调度中心、安监部、通防部、地测部、机电部、综采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室针对涉及各自专业的内容提出会审意见,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对规程措施进行修改补充。3、规程措施修改补充后,再经集体审查同意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签注审

7、查同意意见后,各专业部室进行审批签字。 4、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规程措施报相关业务部门备案。 第三节 规程措施贯彻1、规程措施经审批后,施工单位必须对规程措施进行贯彻学习,并进行签字确认,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全员考试,此工作必须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 2、规程措施贯彻学习由编制人负责,作业人员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成绩应登记在本规程的培训学习签到记录表上。考试不合格者需进行补学补考,直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因假未能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及新招工人,必须进行补学补考,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入井参加作业。 4、未参加作业规程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班,并由安检部负责监

8、督。5、贯彻学习确认签字及考试必须由本人完成,不能出现代签、代考或复印现象。 6、从开工之日起,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对施工队组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学习, 重点学习补充修改内容和根据现场多发的 “违章”现象强调的内容,重新学习应有记录。 7、作业规程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各部室应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实行有效的检查考核。 8、在检查过程中若有与规程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必须及时给施工单位下达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保证施工单位完全按照规程措施的要求组织施工,如有规程措施不满足现场需要的情况,应及时补充。 9、施工单位

9、管理干部在井下应随时监督、检查、纠正与规程措施要求不符的内容,并把检查问题作为班前、会后的主要内容。第四节 规程措施复审1、规程措施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在规程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现场情况,当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规程措施及时修改、补充、变更与作业现场不符的内容,使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修改补充的内容及时贯彻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 2、为了及时掌握作业规程与现场作业不符内容,由工程技术部每月12日组织各部室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3、施工单位应针对复审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使规程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适用性,合理指导生产。 第五节

10、其它要求1、规程措施编制需严格按公司统一版本进行编制。2、规程措施编制内容严格按照能化公司2012187号文件要求执行。3、对不按制度管理规程措施的施工单位将进行罚款,单位负责人200元/次,技术负责人500元/次。4、本制度从下发日开始执行。第二章 设计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1、设计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 2、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采区设计前勘探程度必须达到矿井地质规程及规范的要求,并编制

11、采区地质说明书报公司审批后,作为采区设计依据。 4、 采区几何参数应根据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开采技术装备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确定,推广大采区、大工作面布置提升采掘装备水平。 5、 采区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采区地质条件、煤层生产能力、采掘机械化程度、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及其接替关系等因素综合论证后确定。 6、 煤层开采顺序应根据煤层及瓦斯赋存状况、开采技术条件等,经分析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近距离多煤层开采一般应采用下行式开采顺序。 2)、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选择保护层应优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当煤层群中有几个煤层都可作为保护层时,应

12、综合比较分析,择优开采保护效果最好的煤层;当矿井中所有煤层都有突出危险时,应选择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有条件的矿井也可以将软岩层作为保护层开采,保护层开采应优先选择上保护层;选择下保护层开采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 3)、多煤层开采时,应根据煤层厚度、灰分合理搭配开采。 7、采区内区段开采顺序应根据生产准备、巷道维护、瓦斯治理、防治水等要求确定,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严禁在采煤工作

13、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3)、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采空区内不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的采空区内留煤(岩)柱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留设的煤(岩)柱应作好记录并将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4)、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5)、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6)、应避免两翼工作面同时向采区上下山胶带大巷或盘区大巷接近,条件适宜可采用跨上下山或跨大巷回采。 7)、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

14、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5m不得安排其他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但不得小于30m;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 8)、在同一突出煤层的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的同一区段内,相向、背向回采和掘进的工作面间距均不得小于100m。 8、 巷道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 1)、巷道层位选择必须以有利于巷道维护且减少维修工作量为原则。 2)、在时间和空间上应尽量避开采掘活动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应将巷道布置在开采后所形成的应力降低区内。 3)、不能避开采动支承压力影响的,应尽量避免支承压力叠加影响或尽量缩短支承压力影响时间。 4)、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或煤层中。 5)、

15、相邻巷道或硐室之间选择合理的岩(煤)柱宽度。 6)、巷道的轴线方向应尽可能与井田主应力场方向和构造应力方向平行,避免与其垂直。开拓准备巷道尽可能避免沿断层布置。 7)、施工方便、尽量避免长距离单孔掘进。 9、开拓巷道布置方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矿井开拓、通风、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采近距离煤层群,宜采用集中或分组集中运输大巷布置方式;煤层间距大时,宜采用分层运输大巷布置方式;运输大巷应优先选择布置在岩石中。 2)、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 3)、当煤层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无冲击地压,煤层顶底板围岩较稳定、煤层较硬、

16、含水量较小或无自燃发火、不是高瓦斯煤层时,采取安全措施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主要运输大巷及总回风巷可布置在煤层中。 10、采区准备巷道布置方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方法、采掘机械化装备水平、采区运输方式、采区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开采煤层群时,采区集中运输巷、采区上下山、胶带大巷或盘区大巷等准备巷道采用集中或分组集中布置方式的,应优先选择布置在岩石中;当非突出煤层顶底板条件较好、煤层较硬、含水量较小、地应力较小时,也可以选择布臵在非突出煤层中。 11、 采煤工作面回采巷道一般应采用单巷布置,条件适宜的应采用无煤柱护巷。当煤层瓦斯含量大、采区涌水量大,或

17、因掘进、通风、运输等要求,单巷布置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双巷或多巷布置。 12、 井下硐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备安装尺寸进行布置,并应便于操作、检修和设备更换,符合防水、防火等安全要求。 2)、主要硐室应选择在稳定坚硬岩层中,并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含水岩层。所有主要硐室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 3)、主要硐室要考虑安装检修设施和铺设轨道,以利于设备检修、运输。 4)、硐室与相邻巷道间应留有不少于15m的净岩(煤)柱。5)、机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硐室地面应高出临近巷道底板0.30.5m,应采用混凝土或其他不燃性材料铺底(厚度

18、100mm),并设3的向外流水坡度。 6)、采区上下山与运输大巷或石门之间应设采区煤仓进行转载区段运输顺槽与采区上下山之间应优先选择区段煤仓转载运输上山布置在煤层中的可直接搭接转载。 13、 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和原则 1)、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4)、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 5)、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避难所设置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 6)、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

19、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但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避难所设置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 1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下山开采。回采工作面范围内不得随意设计施工联络巷等辅助巷道,特殊情况确需施工的,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之间施工联络巷,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5、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照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等需要进行计算选取。 16、巷道支护形式应根据围岩性质、巷道用途及服务年限、巷道受采动影响程度等因

20、素确定。岩石巷道宜采用光爆锚喷支护,煤及半煤岩巷道宜优先采用锚杆支护。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采煤方法及工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设备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等因素,以安全、高效、低成本、高回收率为目的,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大型矿井应以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为主。条件适宜的中型矿井,也宜采用综采工艺。 3)、设计核定生产能力3.0Mt/a及以上的矿井,条件适宜应设计高产高效采煤工作面,采用先进的、大功率、大规格、高强度成套综采设备。 18、缓倾斜、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缓倾斜、倾斜煤层一般

21、应采用长壁采煤法。当煤层倾角大于12时,宜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开采;当煤层倾角小于12且条件适宜时,可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开采。 2)、低瓦斯矿井地质构造简单煤层厚度小于2.5m煤层不易自燃可采用长壁采煤法前进式开采。 3)、煤层倾角大于35时可采用伪斜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开采。4)、厚度1.5-4.0m的煤层,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稳定应采用综采工艺。 5)、厚度4.0-5.5m的煤层,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稳定、煤层较硬宜采用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 6)、厚度5m以上的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符合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技术规定条件的宜采用综放开采工艺;不具备综放开采条件的应采用分层综采

22、等工艺。 7)、厚度1.5m以下的煤层,条件适宜应积极推行薄煤层综采工艺。 8)、工作面可采储量达到20万吨及以上,条件适宜应采用综采工艺;低于20万吨的原则上不得采用综采工艺。 19、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报公司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 2)、采放比大于1小于3的。 3)、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 4

23、)、煤层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 5)、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 6)、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10 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20、采区及采煤工作面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不应小于75%,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2)采煤工作面回采率,厚煤层不应小于93%中厚煤层不应小于95%,薄煤层不应小于97%。 21、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

24、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首次开采保护层时,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遵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执行。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编制防治水设计1)、提高回采上限开采。 2)、底板承压含水层上的煤层开采。 3)、接近或穿过老塘、老空区时。 4)、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发育带、陷落柱、疑似陷落柱时。 5)、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采掘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时。 6)、下山采区开采时。 7)、其他需要进行水害防治的工程。 23、采面编号及设计文本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面编号应采用SMC格式。其中:S为

25、开采水平序号;M为开采煤层组编号;C为采区序号。 2)、上报设计材料份数及文本格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文字材料一式二份图纸一份并附电子版。 2、文字材料应采用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封面及目录,图纸应采用采矿AutoCAD软件计算机制图。 第二节 生产系统设计 1、井下运输系统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运输机械化、系统简单、环节少、取消人工搬运。煤炭运输皮带化,辅助运输采用电机车,推广无极绳绞车或卡轨车。 上下环节运输能力相匹配,设备能力备用系数合理。 2)、便于设备运输、安装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电气设备上方顶板要牢固,并不得有淋水,否则要采取措施。 2、井下

26、煤炭运输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运输大巷、采区上下山、胶带大巷或盘区大巷、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等主要运输环节应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因巷道长度较短等不适宜采用带式输送机的,可采用刮板输送机。 2)、开采缓倾斜煤层采区上下山采用普通带式输送机运煤时,向上运输倾角不宜大于18,向下运输倾角不宜大于16。 3)、减少运输、转载过程中煤的破碎及降低粉尘。 4)、采区、工作面运煤路线应避免与轨道运输及行人路线相交叉减少轨道和行人跨越输运机等不安全环节。 3、井下辅助运输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区上、中部车场采用甩车场布置形式,轨道下部车场与大巷之间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条件适宜时,采

27、区上下山可与回采工作面顺槽组成连续辅助运输系统。 3)、采掘工作面优先采用无极绳绞车或卡轨车连续运输减少小绞车运输。小绞车运输时,摘挂钩地点必须设计足够的平车场。 4)、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垂深超过50m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长距离、大垂高的采掘工作面须采用机械运送人13 员。 5)、掘进工作面有条件采用皮带运送物料的,可采用皮带运送。岩石平巷掘进工作面当人工推车距离超过300m时,要采用机械运输方式。 6)、采掘工作面必须设计煤、矸分装分运系统。 7)、轨道运输交叉点应设计正规道岔。 4、非主要斜巷辅助运输,除斜井井筒、暗斜井、采区上下山以外的斜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主要斜巷辅

28、助运输应有正规设计,包括上下部平台长度、线路坡度和曲线半径、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绞车选型等。 2)、线路平曲线半径人力推车时不小于6m、机械调车时不小于9m,竖曲线半径不小于9m。 5、采用绞车提升。 1)、斜巷上部必须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 2)、斜巷上、下部必须设信号硐室。信号硐室规格为净宽1.4-2.0m、净高2.0-2.2m、净深1.4-2.0m。信号硐室位置应在变坡点附近平巷段,以保证把钩工操作安全和直视运行车辆为原则。斜巷上部信号硐室与绞车窝合二为一的,其空间应满足绞车安设及操作要求。 3)

29、、斜巷运输必须设计安全设施。 6、斜巷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躲避硐规格为净宽不低于1.2m,净高不低于1.8m,净深不低于0.7m。 7、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矿井必须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局部通风规范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8、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计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水平、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突出煤层的采区回风巷必须是专用回风巷;高瓦斯矿井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须至少设置1条专

30、用回风巷。矿井和采区的绞车房、变电所、炸药库、充电硐室等硐室必须实现独立通风。炸药库回风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瓦斯泵站应设在新鲜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专用底板瓦斯抽采巷道应实行全负压通风不能实现全负压通风的,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水平、采区胶带运输巷不应兼作回风巷,已兼作回风巷的,要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应满足瓦斯治理和热害治理的需要,严禁使用局部通风机处理瓦斯。突出煤层区域预测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其回风严禁切断其他采掘作业地点唯一安全出口。 9、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10、高瓦斯、高

31、地温、条带开采工作面应优先选择Y型通风。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11、井下各级电压等级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 第三节 采区设计 1、编制采区设计前应具备下列文件或资料: 1)、矿总工程师下达的采区设计任务书。 2)、经公司审批的采区地质报告。采区地质报告应包括地质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附图主要有采区井上下对照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储量计算图、勘探线剖面图、钻孔柱状图、采掘工程平、立面图等。 3)、矿井设计文件,包括矿井初步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等设计文件。 4)、经公司审批的矿井生产规划。 5)、邻近采区同组或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

32、料。 2、采区设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矿井根据采区接替安排,由矿总工程师下达采区设计任务书。 采区设计任务书应包括采区地质报告提交时间和采区方案、设计编制、审查、上报时间,对采区设计生产能力、采煤方法、开拓准备巷道布置及生产系统改革的要求等内容。 2)、矿有关部门根据采区设计任务书进行采区设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进行采区设计、编制采区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公司批准。第二阶段是进行采区施工图设计根据公司批准的采区设计,对采区巷道断面、采区上、中、下部车场、采区巷道交岔点及采区硐室等单位工程进行具体设计,计算有关尺寸、工程量和材料消耗量,绘制图纸和表格,并报公司生产

33、技术部备案。 3、采区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矿井概况。 2)、采区地质情况。 3)、采区范围,包括采区边界、回采上下限、与相邻煤层和采区的关系、采区地面情况等。 4)、煤层赋存状况,包括煤层走向、倾向、倾角,可采煤层层数、层间距、煤层厚度及煤层赋存稳定性、顶底板岩性及厚度等。 5)、地质构造情况,包括主要断层、褶曲构造情况、岩浆岩侵蚀、古河流冲刷情况、保护煤柱的留设等。 6)、水文地质情况,包括井上、下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隔水层特征及发育情况变化规律,矿井突水情况、静止水位和含水层水位变化、断层导水性、现生产区域最大及正常涌水量、采区涌水量预计提供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等。 7)、其

34、他开采技术条件,包括瓦斯、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然发火性及其发火期、地温、地压情况等。 8)、分煤层及采区储量。 9)、煤种与煤质,包括各煤层煤种及主要煤质指标、灰分、挥发份、含硫量、发热量等。 4、采区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计算、确定。 5、采区设计方案,分方案说明、比较方案不得少于2个。 1)、采区准备方式。2)、煤层开采顺序。3)、采区巷道布置。 6、开拓大巷布置,包括轨道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布置方式、巷 道平面位置、层位、主要技术参数选择及依据。 7、采准巷道布置,包括采区上下山位置、数目、层位、主要参数选择及依据、采区上下山与开拓大巷的联系方式。 8、区段布置,包括区段巷道布置方式及层位、区段

35、垂高及个数、工作面倾斜长度、区段开采顺序、区段巷道与采区上下山的联系方式。 9、采掘工作面安排,包括采区系统贯通路线和首采工作面采区系统贯通工程量,岩、煤及贯通工期,投产工程量,岩、煤及投产工期等。 10、采区设计方案比较 对各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先进性和安全可靠性以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定性、定量比较,并附各方案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比较表,分析确定推荐方案。 11、采煤方法和主要装备的选择 12、通风系统设计 1)、采区生产布局及采掘接替安排情况简述。 2)、采区及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计。 3)、采区需风量及配风计划,采区主要通风巷道通风断面校核及通风设施安装的具体位置等。 13、瓦斯治理设计 14、安

36、全监控系统设计 15、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1)、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分析。 2)、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16、防治水设计 1)、采区涌水量预计及主要水害分析。 2)、防治水工程设计。 3)、采区排水方式的选择及主要设备选型。 17、运输系统设计 1)、煤炭运输系统设计等,包括采区煤炭运输方式的选择及主要运输设备选型。 2)、辅助运输系统设计等,包括采区辅助运输方式的选择及主要运输设备选型。 3)、供电系统设计。 包括采区用电负荷计算、采区供电方式、采区变电所位置及主要设备选型。 4)、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预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灾害及穿过较大断层、火成岩侵蚀区等地质复杂

37、地区的安全技术措施。 5)、采区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采区走向长度和倾斜长度、区段数目、可采煤层数目及煤层总厚度、煤层倾角、煤的容重、采煤方法、主采煤层顶板管理方法、采区工业储量和可采储量、机械化程度、采区生产能力、采区服务年限、采区回采率、采区系统工程量、投产工程量等。 18、采区设计图纸应包括:1)、采区井上下对照图比例:1:5000或1:10000等。 2)、采区地质和水文地质图:比例1:2000或1:5000等。地质柱状图。 3)、勘探线剖面图。 4)、采区巷道布置平面及剖面图的比例1:1000或1:2000等。 5)、采区通风系统图。 6)、瓦斯抽采系统图。 7)、采区安全监控

38、系统图。 8)、采区管线布置图,包括防尘、供水、压风、灌浆、通讯等管线布置图。9)、采区供电系统图。10)、避灾路线图。 11)、采区上、中、下部车场施工图的比例1:500。12)、采区巷道断面图的比例1:50。 13)、采区主要硐室施工图的比例1:200或1:500。 第四节 采煤工作面设计 1、编制采煤工作面设计前应具备下列文件或资料等。1)、总工程师下达的采煤工作面设计任务书。 2)、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 3)、经公司批准的采区设计及相关补充设计资料。 4)、邻近工作面或采区同组或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5)、邻近区域内巷道布臵关系及采掘活动情况。 2、采煤工作

39、面设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根据矿井回采接替安排:由矿总工程师下达采煤工作面设计任务书;2)、由矿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采煤工作面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批准。 3、采煤工作面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作面概况。包括工作面井下位置、范围、对应地表情况及邻近开采情况、工作面储量情况、工作面范围内煤层赋存及顶底板况、工作面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瓦斯、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然发火性及其发火期、地温等情况;2)、回采工艺选择和采掘设备选型;3)、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支护设计;4)、通风系统设计;5)、瓦斯治理设计;6)、安全监控系统设计;7)、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40、;8)、运输系统设计:综采工作面应考虑安装、拆除路线等; 9)、供电系统设计;10)、防治水设计;11)、避灾路线;12)、主要安全技术措施;4、采煤工作面设计图纸应包括:1)、工作面巷道布置平面图(比例1:1000、剖面图比例1:200或1:500、巷道断面图比例1:50);2)、工作面主要生产系统图(1:1000)可在工作面巷道布置平面图上加绘;3)、工作面设备布置图; 4)、主要联络巷、硐室施工图(比例1:200或1:500);5)、避灾路线图。 第五节 专项工程设计 1、专项工程包括矿井及采区主要生产系统、主要硐室等改造工程。2、编制专项工程设计前应具备下列文件或资料。 1)、矿总工程

41、师下达的专项工程设计任务书;2)、施工区域地质资料和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工程地质说明书;3)、邻近区域巷道布置关系及采掘活动情况;4)、与专项工程有关的设计资料(矿井设计、水平设计、采区设计等)。3、专项工程设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由矿总工程师下达专项工程设计任务书; 2)、由矿有关部门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专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公司批准。4、专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项工程目的及用途;2)、专项工程设计方案 (1)、巷道布置(包括巷道平面位置、层位选择以及同周围巷道的关系); (2)、巷道断面尺寸及支护设计; (3)、专项工程设

42、计方案比较。通过技术可行性、先进性、安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推荐方案; (4)、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5、专项工程设计图纸应包括: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2)、主要硐室施工图;3)、其他相关图纸。 第六节 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 1、矿井在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必须编制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作为工作面安装、拆除系统准备的依据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出主要路线宜优先采用无极绳绞车或慢速绞车运输;2)、组装拆除硐室及工作面顺槽靠近切眼附近应设置车场;3)、推广综采液压支架快速组装拆除硐室系统。2、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在综采工作面系统贯通前、回采收作

43、前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完成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批准后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3、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进出线路设计。包括线路长度、坡度、线路联接方式、轨道型号及轨距、轨枕型号及间距。 2)、组装拆除硐室设计。包括位置、断面尺寸及支护形式。3)、进出架线路上的车场设计。包括位置、断面尺寸、支护形式及双轨中心距。4)、绞车布置及选型。包括数量、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方向、钢丝绳规格及提升能力校核等。5)、起吊装置布置及选型。包括起吊装置布置图、起吊设备规格型号等。 第七节 设计管理 1、 公司设计管理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矿

44、设计管理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部分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矿生产技术部分科应设置设计专业组,配备专职采矿设计人员至少2人,井型在90万吨及以上的至少3人。矿机电、运输、通风、地质等部门应配备本专业专职或兼职设计人员至少1人负责编制采区、采煤工作面、专项工程等设计中涉及到本专业的各项设计。设计人员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具备生产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政策水平、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担任。3、矿井初步设计、改扩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专项工程设计等原则上由矿自主完成。本矿难以完成的采区设计或专项工程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4、矿井在编制生产规划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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