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整流所安全供电制度
一、建立安全供电责任制
1. 工长、维修工、班长是相应等级的安全工作负责人,管供电必须管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制止三违和不搞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 安全预防为主,利用班前班后会形式,开展每周有记录的安全例会一次。每月书面考评一次,督导员工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整流操作规程。
3. 及时发现各种隐患(有文字记录)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工长或班长、维修工记录处理结果),建立设备缺陷台帐,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事故苗头和诱发因素。
4. 坚持按“两票三制”办事,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检制、设备定期测试与轮用制,把反事故措施落实在有据可查的行动上。
5. 发生事故,特别是明显隐患、未遂事故时,都必须追究问责,“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没防范措施不放过,惩处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
二、保证安全供电的主要措施
1. 在整流变上工作,必须先停电、拔钥匙、断隔离、拴牌子、挂地线后方可进行。
2. 不准身体触及带电的35KV整变外壳及接地线,单人巡检中禁止进入整变遮拦内。
3. 带电工作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一人工作另一人监护,劳保穿戴齐全。
4. 禁止在带电的整流柜内和柜顶上、以及铜排上使用金属物的工具工件工作,非使用不可时,应在工长、班长或维修工的监护下,采取绝缘遮护措施后进行。
5. 在整流柜内、控制柜内使用测试仪表时,测试头金属部分露出不超过5毫米,测试部位须经监护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测均流时,铜排上应用干燥的绝缘板垫护。
6. 禁止带压处理渗漏的软塑料管及其管卡子(加缠金属绑线除外),禁止没有监护人和没有遮护时进入柜内工作。
7. 禁止扛梯子和肩扛细长的金属物件在整流室内走动,应由两人各持其物一端行走。
8. 运行中禁止在晶闸管、快熔、端子排和线路板上工作,必需时应先定方案可行后再执行。
9. 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低压0.35米以上,高压0.6米以上。
10. 禁止员工私用电脑和私插USB接口,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三、停送电规定
1. 整流变的停送电工作由整流工长或维修工联系,两人均不在时由运行班长联系进行。
2. 配电柜、电控柜、UPS柜的停送电工作由整流工长或维护工操作。
3. 整流柜送电由运行班长在整流工长或维修工的同意下,与化工调度联系。
4. 直流刀开关送电及检查工作由整流工长或维修工在场监督时由运行工操作。
5. 整流控制柜停送电由运行班长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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