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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用室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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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7 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 应根据工业企业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设置辅助用室,包括车间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以及在特殊作业、工种或岗位设置的洗衣室)、生活室(休息室、就餐场所、 厕所)、妇女卫生室,并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7.1.2 辅助用室应避开有害物质、病原体、高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建筑物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卫生设备便于使用。 7.1.3 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一般按劳动者最多的班组人数进行设计。存衣室设计计算人数应按车间劳动者实际总数计算。 7.1.4 工业园区内企业共用辅助用室的,应统筹考虑园区内各企业的特点。 7.2 车间卫生用室 7.2.1 应根据车间的卫生特征设置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其卫生特征分级见表9。 表9 车间卫生特征分级 卫生 特征 1级 2级 3级 4级 有毒物质 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剧毒 物质(如有机磷农药、三硝基 甲苯、四乙基铅等) 易经皮肤吸收或有恶臭 的物质,或高毒物质(如 丙烯腈、吡啶、苯酚等) 其他毒物 不接触有害物质或粉 尘,不污染或轻度污 染身体(如仪表、金 属冷加工、机械加工 等) 粉尘 严重污染全身或对皮肤 有刺激的粉尘(如碳黑、 玻璃棉等) 一般粉尘(棉尘) 其他 处理传染性材料、动物原料(如皮毛等) 高温作业、井下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 III级或 IV 级 注: 虽易经皮肤吸收,但易挥发的有毒物质(如苯等)可按3级确定。 7.2.2 浴室 7.2.2.1 车间卫生特征1级、2级的车间应设浴室;3级的车间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4级的车间可在厂区或居住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7.2.2.2 浴室内一般按4个~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淋浴器的数量,可根据设计计算人数按表10计算。 表10 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上限值) 车间卫生特征 1级 2级 3级 4级 人数 3 6 9 12 注: 需每天洗浴的炎热地区,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可适当减少。 7.2.2.3 女浴室和卫生特征1级、2级的车间浴室不得设浴池。 7.2.2.4 体力劳动强度III级或IV级者可设部分浴池,浴池面积一般可按1个淋浴器相当于2m2面积进行换算,但浴池面积不宜<5m2。 7.2.3 更/存衣室 7.2.3.1 车间卫生特征1级的更/存衣室应分便服室和工作服室。工作服室应有良好的通风。 7.2.3.2 车间卫生特征2级的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 7.2.3.3 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7.2.3.4 车间卫生特征4级的更/存衣柜可设在休息室内或车间内适当地点。 7.2.4 盥洗设施 7.2.4.1 车间内应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接触油污的车间,应供给热水。盥洗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按表11计算。 表11 盥洗水龙头设计数量 车间卫生特征级别 每个水龙头的使用人数(人) 1、2 20~30 3、4 31~40 7.2.4.2 盥洗设施宜分区集中设置。厂房内的盥洗室应做好地面排水,厂房外的盥洗设施还宜设置雨篷并应防冻。 7.2.5 应根据职业接触特征,对易沾染病原体或易经皮肤吸收的剧毒或高毒物质的特殊工种和污染严重的工作场所设置洗消室、消毒室及专用洗衣房等。 7.2.6 低温高湿的重负荷作业如冷库和地下作业等,应设工作服干燥室。 7.3 生活用室 7.3.1 生活用室的配置应与产生有害物质或有特殊要求的车间隔开,应尽量布置在生产劳动者相对集中、自然采光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7.3.2 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或休息区。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女工较多的企业,应在车间附近清洁安静处设置孕妇休息室或休息区。 7.3.3 就餐场所的位置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并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场所及所提供的食品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7.3.4 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寒冷地区宜设在室内。除有特殊需要,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 7.3.4.1 男厕所: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 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7.3.4.2 女厕所:劳动定员女职工人数<100 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个~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30人,增设1个蹲位。 7.4 妇女卫生室 7.4.1 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工业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 7.4.2 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7.4.3 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40人~100人的工业企业,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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