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作票实施细则(修订)
——线路工作相关宣贯
1 范围
n 1 本细则规定了XXXX公司内执行电气工作票的主要原则及其管理制度。
n 2 本细则适用于XXXX公司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扩建及线路跨越等工作。
n 3 在XXXXX公司内从事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生产管理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规定。
2术语
n 1 电气工作票: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或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签发、接收、许可、监护、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间断、增加工作内容、终结等手续的书面依据。
n 2 工作票会签人:双签发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也称为工作票会签人。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人应为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或变电管理部门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线路工作票会签人应为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会签时应核实工作票签发人与工作负责人是否经生产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人还应核实工作任务是否在“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范围内。
n 3 专责监护人:指由工作负责人指定,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
n 4 工作班人员:指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包含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吊车驾驶员、外协人等)。
n 5 外单位: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单位或基建施工单位;当设备产权与运行维护权相分离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不视为外单位。
n 6 运行维护单位:指公司系统负责输变电设备、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部门,如变管所(变运分局)、输电所(分局)、通信所;其中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的是指受委托方,如运检站。
n 7 双签发:指外单位人员在线路或变电站进行工作,工作票经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工作票签发人会签的程序;或线路工作人员在变电站内工作,需要办理变电站工作票时,经工作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工作票签发人履行会签手续的程序。
n 8 计划工作时间:指不包括设备停、送电操作及安全措施实施时间的工作时间。
n 9 工作终结:变电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经值班员现场验收,临时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的保安措施,不含工作票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的工作结束程序。线路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现场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安全措施,不含线路管辖调度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工作负责人与值班调度员联系后,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的工作结束程序。
n 10 工作票终结(特指变电站工作票):指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安全措施已全部解除,并经值班负责人签名的结束程序。
n 11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指电气装置的一个单元中,用隔离开关和其他元件截然分开的部分,以及相应的二次部分。
n 12 一组电气装置:指在同一变电站内部,同时停送电且彼此之间有电气连接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3职责
n 1 工作票签发人:
n 履行安全责任;负责签发工作票,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n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n 履行安全责任;填写工作票及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负责组织、指挥、督促(监护)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
n 3专责监护人:
n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负责监督和看护被监护人员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不参与具体工作。
n 4工作班人员:
n 履行安全责任;在工作负责人的组织、指挥、督促(监护)下完成本项工作任务。
4外单位工作规定
n 1 工作票必须由外单位和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双签发(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除外)。
n 2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变电站进行改扩建、检修等工作时,选用工作票前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填写“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后,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运行中线路进行改建、检修或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线路配合停电等工作时,选用工作票前由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填写“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后,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人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单填写工作票。
n 3 已执行的工作票,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与外单位各保留一联备查。
5 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的使用规定
n 1 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并向调度办理工作许可、延期、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和
n 终结手续,现场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组织专人设置和拆除。
n 2 小组负责人由工作负责人指定,并使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一式两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明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或电缆头起止地段及安全措施和工作计划时间,一联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联交小组负责人。
n 3 在该线路工作的各小组,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得到工作负责人通知后,各小组负责人完成该工作地段的安全措施,并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得到同意后,各小组在分组派工单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及时间,方可进行工作。
n 4 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过程中,工作地点(地段)接地线的装设、拆除,小组负责人均须报告工作负责人。
n 5 工作完成后,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工作地段的状况以及在杆塔上、导线上及瓷瓶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拆除本小组所做的安全措施后,工作人员不准再进行任何工作;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报告本小组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拆除情况,办理本小组的工作结束手续。
n 6 工作负责人办理完各小组的工作结束手续后,方可向调度办理该线路工作终结手续。
n 7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两联“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均应作为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的附件保存。
6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的确定
n 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根据具体工情况确定熟识设备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n 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班组或主管部门应对工作负责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现场了解、熟悉设备情况及工作环境。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工作班人员。
n 3)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应与设备停电检修申请中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同一人,当因特殊情况停复电联系人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停复电联系人向值班调度员申请变更,保持停复电联系人与工作负责人为同一人。
7工作票的填写
n 1 工作票签发前(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接收前)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工作票前,必须掌握、核对现场情况。
n 2 使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工作票时,工作票编号由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手工填写工作票的相关内容时,用蓝、黑颜色的钢笔(碳素笔、圆珠笔)填写。
n 3 工作票填写,要求内容正确、字迹清晰,一式两联,不得任意涂改(包括用涂改液、涂黑或用刀片刮)。如有个别非关键词错、漏、多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且一份工作票中非关键词错、漏、多字的修改不得超过 3 处,总共不得超过 3 个字,否则应予作废。笔划不清需补笔划的不属修改范围,修改的方式:错别字:错别字的修改应在其上方修改,同时在错别字横划三道。漏字:在漏字处下方划“∧”符号,在 “∧”的上方写上所漏的字。多字:在多字处横划三道。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终止工作时,或关键词出现错、漏、多字情况时,该工作票予以作废,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并重新办理工作票。
n 4 工作票内使用时间按照公历的年、月、日和 24 小时制北京时间填写,年按 4 位数填写,“月、日、时、分”均须填写两位数,不足两位数的在前面加 0。时间、设备运行编号、操作顺序号、电压等级、杆塔号、计量单位前的数字等均使用 0、1、2、3……阿拉伯数字符号组成;线路回数、母线的分段编号用甲、乙等或罗马字(Ⅰ、Ⅱ、Ⅲ等)书写。
n 5 计量单位书写应符合法定计量要求。
n 6 工作班人员如有外协人员配合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内注明:外协人员多少人,指定工作班人员(正式人员)×××监督其施工作业中的安全。
n 7 工作票各栏目填写后,若票面空间不够,在相应栏目内右下角写明接附页;另用 A4 纸一式两联,写好作为附页,粘附在工作票后。附页各栏目补充内容及标题应分别注明,格式与工作票中相应栏目格式相同,附页上的编号与该工作票同号。
n 8 备注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填写,应填写备注时间并签名。
n 9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的要求填写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对于布置复杂的电气设备,或在线路交叉跨越处的工作及设备结线方式进行改造的工作,用文字表达未能完全清楚时,应附停电检修(施工)范围简图,并在图中用颜色来区分带电、不带电和接地部分(红色代表带电、蓝色代表不带电、黑色代表接地),以保证实施安全措施时的正确完备。
8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n 1 工作地点(地段)装设接地线、遮栏、围栏、悬挂标示牌,根据《安规》的要求实施。
n 2 线路厂、站、用户各端的安全措施分别由各端值班员根据调度命令实施,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应作为作业步骤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实施。
9工作许可
n 1 线路工作许可人指与工作负责人直接联系的当值值班调度员;由工作负责人与线路(含配合停电线路)管辖调度或受其委托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的工作地段所在供电单位值班调度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n —— 值班调度员在将线路操作至合上线路各端接地开关(或装设接地线)并按《安规》要求悬挂标示牌后,或接到上级调度值班调度员关于线路已操作至合上线路各端接地开关(或装设接地线)并按《安规》要求悬挂标示牌的通知后,应及时与工作负责人办理许可手续。
n ——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不需履行许可手续。
n —— 配合停电的线路属于另一地调或县调许可时,配合停电的线路应单独办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与该地调或县调值班调度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n 2 工作负责人须办理完工作票(含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办理的工作票)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n 3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工作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将“许可工作的时间”(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开工时间”)当面或电话通报工作票签发人(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签发人(会签人)应在所执工作票上填写相应时间。
n 4 一份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在许可后同一时段内不得担任另外一份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人员。
10工作监护
n 1 变电站工作和无分组的线路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向全体工作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背面下方签名(作为明确工作内容、范围和现场安全措施的依据),工作班人员方可按照分工开始工作。
n 2 有分组的线路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向小组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小组负责人组织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向小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小组人员在小组负责人所执“电力线路分组派工单”的背面下方签名(作为明确工作内容、范围和现场安全措施的依据),在小组负责人征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
n 3 由厂家提供技术性服务、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的项目,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定专人在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n 4 正常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作业行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行为。由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必须保存在工作地点。
n 5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n 6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n 7 因工作任务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减少、变更工作班组成员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是否合适,并在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备注”栏注明变更的人员、时间并签名。
n 8 工作中如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或其他任何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有权决定临时停止工作。
注意:线路工作票负责人不得变更 。
11工作间断与转移
n 1 工作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必要时派人看守;恢复工作前,应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无需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n 2 填用连续停电、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无需办理工作间断手续。期间收工时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完备后,方可开始工作;收工时如果需要将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拆除,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
n 3 填用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线路(包括配合停电的线路)需“白停晚送”时,需办理工作间断手续。期间收工时需将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拆除,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
n 4 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过程中,工作地点(地段)接地线的装设、拆除,须由工作负责人在所执工作票的“备注”栏内注明。
12工作终结
n 1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亲自或指定专人检查工作数量、质量,杆塔上有无遗留工具材料,人员是否已全部撤离。确认无误后即可派人拆除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一旦拆除,该线路无论送电与否一律视为带电线路,严禁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n 2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包括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已经完成,工作现场所做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工作班人员,×××kV×××线工作地段可以送电。
n 3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终结的汇报时,应向工作负责人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该线路段已具备带电条件。
n 4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第二种工作票指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将“终结报告的时间” (第二种工作票指“工作完成时间”) 当面或电话通报工作票签发人(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签发人(会签人)应在所执工作票上填写相应时间后,盖“工作终结”印章。
n 5 工作负责人带回工作票后,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情况,工作票签发人确认无误后,在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上盖“已执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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