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仑政〔2012〕69号
关于印发北仑区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
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关于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仑区关于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实施意见
为大力引进优秀“海外工程师”,促进企业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研发、新产品设计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导我区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区“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底,从国外新引进3名列入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层次的外国专家,150名掌握国际先进技术、且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的外国专家,努力把北仑打造成为具有特色的海外专家集聚示范区。
二、引进对象
本意见鼓励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特定人才:
(一)本人须是在国外担任过工程、技术、管理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二)本人须受北仑本地企业以及企业开办的研发机构(不含外资企业)聘请,在北仑工作并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
(三)本人须从事符合《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所确定的重点产业,或是在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行业;
(四)本人聘用年薪须为50万元及以上,或者聘用年薪虽
不足50万元,但连续2年累计超过50万元(含)。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6个月)。
三、扶持政策
海外工程师引进项目,我区从项目申报、项目服务、项目执行各个环节进行政策扶持。
(一)项目资金扶持。对所有列入宁波市海外工程师引进的项目,根据市财政补助资金,我区给予1:1配套。
(二)突出贡献奖励。海外工程师成功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的,给予海外工程师引进企业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
(三)财政贡献奖励。海外工程师在北仑工作期间,按其个人收入对区财政贡献部分予以等额奖励。
(四)合作团队培训资助。为带动更多国内人才的成长,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要与国内工程师等建立合作团队。合作团队中中方技术人员赴国外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的内容和培训效果,区财政资助不超过50%培训费用。
(五)专利项目奖励。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在北仑工作期间,帮助企业申请获得国家专利项目,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给予团队5万元的奖励。
(六)中介服务费资助。企业通过国内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引进符合条件的海外工程师,每引进1人,区财政资助中介服务费5万元,一年内同一家企业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七)优秀海外工程师奖励。海外工程师被评为国家“友谊奖”、浙江省“西湖奖”、宁波市“茶花奖”、北仑区“优秀外国专家”等荣誉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
(八)人文关怀。对于获得各类荣誉的海外工程师,政府实施特别的人文关怀,如颁发各类荣誉证书,定期探望优秀专家,邀请其家属参加政府组织的休假活动,组织搭建联谊活动平台等。
四、附则
海外工程师所在单位应进行资金的配套,用以对项目的支持和改善人才工作生活条件。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人事 企业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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