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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路工程造价与施工成本管理-公路实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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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lB425010 公路工程造价构成 公路工程的造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等四部分构成。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一)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1)人工费: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列入预算定额的材料、构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和相应的预算价格相乘所得到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列入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量和台班单价相乘所得的费用以及其他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之和。 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和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以及司机等的人工费。 2、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同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相比,其有较大弹性。就具体单位工程来讲,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需要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加以确定。 冬期施工增加费、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及施工辅助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交点费、场地清理费)等七项。 3、现场经费 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领事设施费用和现场管理费用两方面。 (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修建、维修和拆除或摊销的全部费用,不包括概预算定额中的临时工程在内。 (2)现场管理费指在工地现场发生的有关部门管理费用,包括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的基本管理费用和其他单项费用(含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工地转移费等四项)。 (二)间接费: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 指虽然不直接由施工的工艺过程所引起,但却与工程的总体条件有关的建筑安装企业为组织施工和进行经营管理以及间接为建筑安装生产服务的各项费用。 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三)施工技术装备费: 为施工企业逐步扩大施工技术装备的费用;施工技术装备费按定额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一定费率计取。 (四)计划利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企业应取得的计划利润;计划利润按定额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 4%计算。 (五)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综合税金额=(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综合税率。概算中综合税率按3.41%计;预算综合税率如果纳税人在市区的按 3.4l%计,纳税人在县城、乡镇的按 3.35%计,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乡镇的按 3.22%计。 二、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一)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 (二)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一)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 1、建设单位本身管理费 2、工程质量监督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规定的0.15%计取。 3、工程监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 国内招标工程费率为1.6%,国际招标工程费率为 3.5%。 4、定额编制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规定的费率计取。 5、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规定的费率计取。 (三)研究试验费 (四)勘察设计费 (五)施工机构迁移费 (六)供电贴费 (七)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 (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九)建设期贷款利息 四、预留费用 (一)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二)预备费两部分组成。 1B425020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要求和方法 1B425021 掌握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要求 一、成本最低化原则 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研究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潜力,是可能性变成现实;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并据此进行分析、考核评比。 二、全面成本管理原则 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 三、成本责任制原则 必须对项目成本进行层层分解,以分级、分工、分人的成本责任制保证。成本责任制的关键是划清责任,并要与奖惩制度挂钩,使各部门、各班组和个人都来关心施工项目成本。 四、成本管理有效化原则 提高成本管理的有效性,一是采取行政方法;二是采用经济方法;三是用法制手段。 五、成本管理科学化原则 可以运用预测与决策方法、目标管理办法、量本利分析方法、价值工程方法。 1B425022 掌握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方法 一、以施工预算控制成本支出 可按施工预算实行“以收定支”,或者叫“量人为出”。 二、以项目成本计划控制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消耗 三、建立资源消耗台账,实行资源消耗的中间控制 四、应用成本与进度同步的方法控制分部分项工程成本 五、建立项目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制度 六、建立项目成本审核签证制度,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在发生经济业务的时候,首先要由有关项目管理人员审核,最后经项目经理签证后支付。这是项目成本控制的最后一关,必须十分重视。 七、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质量成本 质量成本包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 八、坚持现场管理标准化,堵塞浪费漏洞 比较突出的是现场平面布置管理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九、定期开展“三同步”检查,防止项目成本盈亏异常 项目经济核算的“三同步”,就是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会计核算的“三同步”。统计核算即产值统计,业务核算即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消耗统计,会计核算即成本会计核算。 十、应用成本控制的财务方法——成本分析表法来控制项目成本 作为成本分析控制手段之一的成本分析表,包括月度成本分析表和最终成本控制报告表。月度成本分析表又分直接成本分析表和间接成本分析表两种。 1B425023 熟悉降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方法和途径 1.进行合同交底,同时,投标单位应将合同协议书、投标书、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规范、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移交给项目经理部。 2.研读合同文件,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对可能变更的项目、可能上涨的材料单价等进行预测,对项目的成本趋势做到心中有数。 3.企业根据项目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材料的市场单价以及项目的资源配置编制并下达标后预算;项目经理部根据标后预算核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预测项目的阶段性目标,编制项目的成本计划,并将成本控制指标和成本控制责任分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做到每个部门责任,人人肩上有担子。 4.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四项内容: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具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组织。 5.落实技术组织措施。落实技术组织措施,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道路,以技术优势来取得经济效益,是降低项目成本的又一个关键。 6.组织均衡施工,加快施工进度。 7.降低材料成本。应做好材料的采购计划,采取招标采购的形式,降低材料的采购单价。同时,做好混合料配合比的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过程控制,降低各类材料的生产消耗量和不必要的损耗。 8.提高机械利用率。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1B425030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目标考核 1B425031 掌握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目标考核内容 一、企业对项目经理考核的内容 1.项目成本目标和阶段成本目标的完成情况; 2.成本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成本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4.对各部门、各施工队和班组责任成本的检查和考核情况; 5.在成本管理中贯彻责任权利相结合原则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理对所属各部门、各施工队和班组考核的内容 (一)对各部门的考核内容 1.本部门、本岗位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 2.本部门、本岗位成本管理责任的执行情况。 (二)对各施工队的考核内容 1.对劳务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的执行情况; 2.劳务合同以外的补充收费情况; 3.对班组施工任务单的管理情况,以及班组完成施工任务后的考核情况。 (三)对生产班组的考核内容(平时由施工队考核) 以分部分项工程成本作为班组的责任成本。以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的结算资料为依据,与施工预算进行对比,来考核班组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 1B425040 公路工程项目定额及预(决)算的编制办法 1B425041 熟悉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定额的编制方法 一、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 (一)分析基础资料、拟订编制方案 1.明确编制任务和指导思想。 2.充实机构和集训人员。明确领导归属,明确分工,明确各个编制小组和每个工作人员的 工作任务、范围和目标。 3.系统整理和分析研究日常积累的定额基础资料。这些资料有三类:一类为现行定额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资料;一类是企业和现场补充定额的资料;一类是已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机械和新操作方法的资料。 4.拟定定额的编制方案。 5.确定技术测定工作计划,组织技术测定。 6.就编制施工定额问题,和有关科室、施工队组协调好工作,以便取得他们配合和帮助。 (二)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 拟定工作地点的组织、拟定工作组成、拟定施工人员编制。 (三)拟定人工定额消耗量 其中主要就是拟定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拟定出时间定额,也就可以计算出产量定额。 时间额定是在拟定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准备与结束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制定的。 二、机械台班定额的编制方法 (一)拟定机械工作的正常条件 主要是拟定工作地点的合理组织和合理的工人编制。 (二)确定机械一小时纯工作生产率 (三)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 就是指机械在在工作班内对工作时间的利用率。 (四)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机械一小时工作正常生产率╳工作班纯工作时间 施工机械时间定额=1/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三、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方法 (一)研究区分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性质 分为必须材料消耗和损失的材料消耗。 (二)确定材料消耗定额的测定方法 1.现场技术测定法。 2.实验室试验法。 3.现场统计法。 4.理论计算法。 (三)施工周转材料的计算 周转材料的单位定额用量= [周转材料的图纸总用量╳(1+场地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率)]/(周转及摊销次数╳工程实体数量) 1B425042 了解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预算的编制 一、施工预算的主要内容 施工预算文件由编制说明和表格两部分组成。 (一)编制说明 (二)施工预算采用的表格 二、施工预算的编制依据 (一)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有关资料 (二)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三)施工定额和补充定额 (四)施工图预算 (五)施工现场勘察和测量资料 (六)其他有关资料 (七)建筑材料手册和预算工作手册 三、编制施工预算的步骤 四、“两算”对比分析 (一)“两算”对比分析的意义 (二)“两算”对比分析方法 1.实物对比法 2.金额对比法 (三)“两算”对比分析内容 “两算”对比分析内容,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直接费对比、人工费对比、工日数对比、材料费对比、主要材料用量对比、机械费用对比。 “两算”对比时,一般不进行间接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对比。 111425043 了解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 二、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作用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竣工决算是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计划管理的重要手段; 2.竣工决算是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3.竣工决算是确定建设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4.竣工决算是基本建设成果和财务的综合反映; 5.竣工决算为建立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档案、为工程定额修订提供资料。 三、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1.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批准的概(预)算或调整概(预)算文件; 2.招标文件、标底(如果有)及与各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文件; 3.建设过程中的文件有关支付凭证; 4.竣工图纸; 5.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 1.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 2.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余物资 3.填写竣工决算报表 4.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 5.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将决算报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与批准的概算、预算指标进行对比。 6.清理、装订好竣工图 7.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五、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内容 1.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封面; 2.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 3.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工程项目概况及组织管理情况; 工程建设过程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件、经验教训; 工程投资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工程遗留问题。 4.竣工决算表格。 决算审批表、工程概况专用表、财务通用表。 1B426000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1B426010 公路工程合同条件 IB426011 掌握公路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和特点 工程量清单有以下特点: 1.工程量清单是招投标的产物,是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工程量清单必须和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图纸相一致,图纸上要完成的工程细目必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反映出来。 3.工程量清单各章编号应和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编号一致,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应和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 4.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细目与预算定额的工程细目有些规定相同,有些名称相同涵义不同,有些预算定额没有,计量方法与概、预算定额的规定也有一定差异。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和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 6.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或总额包括了工、料、机、管理、利润、缺陷修复、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标有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是办理结算进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二、工程量计量办法 1.按照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细目,应以公制的物理计量单位或习惯的自然计量单位进行计量。 2.确定按合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量测和计算方法,如在有关部分未做具体规定时应符合我国公路工程的习惯做法。 3.一切工程的计量,应由承包人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并由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凡超过了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或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 5.全部必须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和联结螺栓、垫圈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其他支付细目中,不单独计量。 6.如果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义务,不再单独计量。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写 1.说明(“前言”或“绪论”),主要说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遵守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2.工程细目,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分为总则、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七部分,在每部分内部,按不同的工程细目逐项编写,并给每个细目编号,编号应与技术规范中的编号对应,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应相当细致,不同种类的工作应分别列出项目,对同一性质的工作,因施工部位或条件不同,也应分别列出项目,对情况不同,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要分开。 3.计日工明细表(“散工”或“按日计工”),在招标文件中一般列有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三个计日工表。计日工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有一些临时性的或新增加的项目需要按计日(或计量)使用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所需的费用。 4.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包括第 100章至第 700章合计、计日工合计、暂定金额和投标总价。 1B426012 掌握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一、分包合同的分类和概念 1.一般分包合同是指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商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承担的一部分工程,在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交给另外的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2.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或选择的分包工程施工、供货或劳务人员,在承包商同意后,与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 二、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划分工程范围,工作内容要详细说明,另外应附工程量清单。 2.工程变更。合同中应注明工程变更的确认程序和变更价款的分配办法。 3.支付条件。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扣还的方式;进度款的支付方法和时间;支付货币的种类和汇率等。 4.保留金和缺陷责任期。包括保留金的扣除比例和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的时间等。 5.拖延工期违约损失偿金。 6.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可以转移责任义务和风险给分包商,但业主和监理并不因此而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7.其他方面: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纠纷解决等条款,可以参照总承包合同订立。 1B426013 掌握公路工程项目的其他采购合同 一、施工物资采购合同 二、施工物资供应商的选择 1.公开招标(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 2.邀请招标(有限国际竞争性招标)不少于3家。 3.其他方式,施工物资采购可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 三、施工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 1.施工物资的名称(应注明牌号或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 2.施工物资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施工物资数量和计量单位; 4.施工物资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5.施工物资的交货人、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6.接(提)货单位; 7.交(提)货期限; 8.验收方法; 9.价格; 10.结算方式、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或结算人; 11.违约金条款; 12.争议的解决。 四、加强施工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实现投资效益; 2.有利于协调施工时间,确保实现进度控制目标; 3.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1B426020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变更、索赔和价款调整 IB426021掌握公路工程合同计量支付程序 一、工程计量程序 (一)工程计量的组织类型 1.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 承包人对计量有异议可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监理工程师复核。 2.承包人进行计量。 3.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 (二)现场计量的程序 对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项目,首先由监理人员通知承包人计量的时间,并做好有关的计量准备工作。采用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方式,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委派的计量支付负责人组成一个计量小组,小组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计量,然后将计量的记录(中间计量表)及有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核对确认,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中间计量表,作为中期支付的依据。 (三)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的审查 一是计量的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标准; 二是计量的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条件。 (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对工程计量项目的审定 只有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工程项目,才予以支付工程款项。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 1.断面法,主要用于计算取土坑和路基土方的计量。 2.图纸法,根据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部分工程的数量根据图纸法进行计量。 3.钻孔取样法,主要用于道路面层结构的计量。 4.分项计量法,就是根据工序或部位将一个项目分解成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 5.均摊法,就是对清单中合同价按合同工期每月平均计量。 6.凭证法,就是根据合同中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票据进行计量支付。 7.估价法,就是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监理工程师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 三、工程费用支付的原则 1.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2.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和报价单为依据。 3.支付必须及时。 4.支付必须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 5.支付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 四、工程费用支付的程序 (一)中期支付程序 1.中期支付申请(月结账单)。 2.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3.《中期支付证书》的签发。 (二)最终支付程序  1B426022 掌握公路工程合同变更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二、工程变更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确认过程 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会议通和信记录→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确认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发包人应不迟于 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当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需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3.其他变更的程序: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双方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 三、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 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7天内,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报告送达之日起 14 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二)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1B426023 熟悉公路工程合同索赔程序 一、索赔的概念及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二、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 1、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以上所述。 三、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 2.总费用法(总成本法); 3.修正总费用法; 四、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1.网络分析法。 2.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 五、可以申请索赔的条款 (一)合同文件出错引起的索赔 合同文件出错或互相矛盾时: 1.工程师必须解释及修正构成合同的文件; 2.工程师必须向承包商发出指示,以便承包商按指示施工; 3.若工程师认为发出的指示会使承包商付出额外费用,且承包商确实无法事先预见该合同文件的错误或矛盾的地方时,工程师应予以证明,由业主支付给承包商以额外费用作为补偿,该索赔仅为工程费用,不包括利润。 (二)由于图纸延迟交出造成索赔 1.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或承包商要求的合理时间发出有关图纸、指示或给予批准; 2.承包商已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工程进度等可能会受到阻延。 (三)由于不利的实物障碍和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索赔 1.工程地质情况变化(除天气情况外); 2.实物阻碍(如人工构造物等)且以上情况是不易由一个十分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知的。承包商只能索赔工程费用而无利润。 (四)由于工程师提供的水准点、基线等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的失误与索赔 若测量资料出错是因承包商自己的错,则承包商应自费负责改正错误;若测量资料出错是因工程师提供的不正确资料所引起,承包商从事了针对该项错误的补救,而改正工程时,有权索取工程费用和利润。 (五)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额外钻孔及勘探工作引起索赔 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进行合同之外的钻孔或勘探性的开挖工作时,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申请,索赔工程费用和利润。 (六)由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害的补救和修复所引起的索赔 由业主风险所造成的任何损害,承包商必须进行工程补救,其费用应由业主支付,根据风险公平分担的原则,承包商只能索赔工程费用,无权索赔利润。 (七)因施工中承包商开挖到化石、文物、矿产等珍贵物品,要停工处理引起的索赔 在工地上发现的贵重物品,应属业主所有,在我国应当为国家所有;承包商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免移动或破坏这类物品;承包商必须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来帮助处理这类物品,所花费的款项由业主支付,包括工程费用和利润,若影响的工程处于关键线路,可申请工期延长。 (八)由于需要加强道路与桥梁结构以承受“特殊超重荷载”而索赔 承包商进行加强结构工程,只可索赔有关工程费用,无权得到利润。 (九)由于业主雇佣其他承包商的影响,并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提出索赔 由工程师提出要求,业主委托其他承包商,获准使用承包商所属的支架材料或施工设备,或者得到承包商以任何方式的协助与服务。承包商为业主委托的其他承包商提供机械设备或服务,应获得一批款额,包括工作费用和利润。 (十)由于额外样品与试验而引起索赔 若工程师下令进行了任何其他额外试验,均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试验费用则应由业主承担。这时承包商只有权索取试验或样品费用,无权索取利润。 (十一)由于对隐蔽工程的揭露或开孔检查弓 I起的索赔 1.已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师下令再行揭露或开孔,属于下列情况者,一切费用应由业主承担:揭开后的隐蔽工程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承包商已经在隐蔽工程建好将要隐蔽之前,书面通知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并给予了充分的时间,让其检查将要覆盖的工程,而驻地工程师未去检查; 2.若揭开后的工程并不符合合同及规范的要求,或承包商未能按规定为驻地工程师提供时机检查隐蔽工程或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则由承包商承担一切费用; 3.若揭开后的工程符合要求,承包商有权索赔工程成本、管理费和利润。 (十二)由于工程中断引起的索赔 工程是由于工程师或业主所犯的过失而中止,或由于特殊风险而不得不中止;工程师下令暂停工程后,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索赔款项的意向;承包商只能索赔与工程中止有关的费用,无权索赔利润。 (十三)由于业主将土地延迟移交引起的索赔 业主未能及时按承诺合同规定将工地移交承包商,这项条款便产生作用,承包商可索赔有关费用,不能取得利润。 (十四)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了工程缺陷需要修复而引起的索赔 若工程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工作是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所造成的,承包商在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修复工作后,可以向业主索赔工程费用和利润,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应予以付款。 (十五)由于要求承包商调查和检查缺陷而引起的索赔 在施工阶段的缺陷检查处理费用,若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则承包商应自费调查、检查和修复这些缺陷;若是由业主等原因造成了缺陷,这些调查缺陷的费用由业主支付。 (十六)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索赔工程变更款项时,即可索赔到工程费用,也可能索赔到利润。 (十七)由于变更使合同总价超出有效合同价的 15%而引起索赔 此项费用索赔参见工程变更的相关内容。 (十八)由于特殊风险引起的工程被破坏和其他款项支出而提出索赔 特殊风险发生后,造成工程破坏或损害的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的任何损坏,承包商都有权要求索赔修复工程所需费用以及替换或修复工程的材料或设备。 (十九)因特殊风险使合同终止后的索赔 若发生特殊风险,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合同可以终止。合同提前终止后,除了要对终止前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结算外,双方都不负责赔偿责任。其中承包商已经履行了义务的任何开办费、服务费、工程材料费、设备费、遣返费、附加费、已完工程遭受损坏甚至全部毁灭等,业主都应向承包商付款。 (二十)合同解除后的索赔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之间都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有关解决争端、结算互欠债务或工程款等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失去法律效力。若合同当事人之间还有未尽义务和争端,原合同条款仍有效。当事人一方除按合同解除前已进行的工作结算外,还可以对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经济损失以及解除合同本身所产生的的损失向对方索赔。 (二十一)业主违约引起工程终止等的索赔 当业主违约后,承包商可以立即给予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书面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在通知发出 14 天之后便有权从工地尽快撤离所有的设备,终止工程施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1.当发生业主迟付工程进度款后,承包商发出了索赔及要求中断工程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已受理,并通知业主加付迟付工程款的利息,承包商这时应正常进展工程; 2.当业主的无理干涉、阻挠或拒绝证书颁发等事项已经监理工程师等交涉获准,承包商只可提起延期或费用索赔,而不必再中止工程。 (二十二)由于物价变动引起的工程成本的增加的索赔 若合同中写明施工期间考虑物价风险,并确定了价格调整公式,当物价波动使承包商付出了额外费用时可提出物价索赔。 (二十三)由于后继法规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如果在本工程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日之前的 28 天以后,本工程施工所在国家或地方的法令、法规、命令、法律或规章发生了变化,由此引起了承包商施工费用的额外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二十四)由于汇率及货币变化引起的索赔 在承包商递交投标书截止日之前的 28 天以后,若本工程施工所在国家实行货币限制以及货币汇兑限制或汇率发生变化,使承包商受到经济损失,则有权提出索赔要求,并从业主那里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使承包商免受此类损失和损害。 1B26024 熟悉公路工程合同价款调整 一、原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 原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为合同数量,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的数量,即实际完成数量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二、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 1.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2.实际价格调整法; 3.调价文件计算法; 4.调值公式法。 此种调值公式一般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 三、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 28 天之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出现修改或变更,因采用新的法律、法规使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的费用发生价差调整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增加到合同价或从合同价中扣除。 四、工程拖期的价款调整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则在该交工日期以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该交工日期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作为当期价格指数。 如果延期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则在该延长的交工日期到期以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该延长的交工日期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作为当期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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