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工作方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建设和谐机关,进一步做好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卫生环境工作,争创卫生先进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和谐机关,创建卫生先进单位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对照创建标准,全员动员,狠抓落实,努力构建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和谐卫生型机关。二、目标任务对照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大院、小区、居委会)评分标准,建立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责任明确、活动经常、环境
2、整洁、人员健康、资料齐全,力争在2012年底将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建成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三、创建步骤(一)对照标准,全面动员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对照卫生创建标准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制定措施,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全院动员,打好思想基础。(二)落实创建措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院内各个科室要认真落实创建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创建活动,结合各个科室的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卫生创建各项工作落实。(三)自查验收,迎接考核检查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对照创建方案和考核标准,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回头看工作,开展全面的查漏补缺工作,
3、进一步提高整体创建水平,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考评。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成立卫生创建领导小组,检察长佟莉莉任组长、副检察长李其超任副组长,各个科室、检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办公室。(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为确保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负责创建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院内各科室、派驻乡镇检察室要积极配合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达标创建工作。(三)加强检查、及时整改。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评比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卫生创建工作与基础工作一并考核,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部分。(四)加强投入,保障经费落实
4、。院内各科室、派驻乡镇检察室要加大对卫生环境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卫生创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五)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为集中打扫卫生时间,院内各科室、派驻乡镇检察室要各负其责,组织人员认真进行卫生清洁,坚持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的方针,本着标本兼治,科学防制,依法监督为主的原则。加强办公室、机关庭院、各科室灭鼠、灭蚊、灭蟑螂、灭蝇达标成果,同时加强对其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院办公室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控烟健康教育,普及职工及其家属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检察院职工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加大对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搞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七)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院内各科室、派驻乡镇检察室业务工作同检查、同验收、同奖罚。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