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1、 政策内容
“两免一补”是指2006年国家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国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农村寄宿制贫困学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2、 资助对象
“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在农村地区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城市低保、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农村地区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 资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和课本费;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对城市低保、残疾等几类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自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寄宿制贫困小学生按每人每天4元补助,初中生按每人每天5元补助,寄宿制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照250天计算,即补助小学贫困寄宿生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初中贫困寄宿生每人每年1250元,资助金均由财政通过银行卡直发,不得发放现金,更不得以助学金冲抵其他费用。
4、办理程序
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和教科书费,学校开校报名时直接不予收取;
②、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开学时直接免交;城区学校城市低保、残疾等几类特殊困难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开校时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附上城市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将拟享受免教科书费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批确定,审批通过后相应免交课本费。
③、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的办理程序是先由区教育局分配指标到各校,再由学生自愿申请,并提供村、镇签署意见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到班级,所在班级、学校层层评议、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再由财政局将补助金直发到学生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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