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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全面谈谈“老板如何用好身边的亲属”的话题罢。
第一,家族企业当中最大的难点,就是能否一视同仁。而且,在一视同仁的前提下,对自己的人要求更严。请大家注意,中国曾经有一个组织,是非常典型的家族制――曾国藩的湘军。曾国藩当时带湘军是带得非常好的。为什么带得非常好呢?因为他奖励总是先奖外人,处罚总是先处罚自己人。所以他能够不仅能做到一视同仁,而且还能够对自己越亲近的人越严。如果你是老板,比如说有些事情如果跟你老婆有关,你老婆你处罚得最重,回家该你跪板凳再跪,但是当大家的面一定要把她处罚得更重。当年,曾国藩处理自己的手下,第一个被他杀掉的人叫金松林,是他奶妈的儿子,跟同胞所生的弟弟几乎是一样的。这个金松林当时犯的错误,并不构成死罪,但是他为了整顿整个军队的纪律,拿金松林作为第一个开刀的人,这是治军的需要,也是管理的无奈。你敢不敢首先把自己一个最亲近的人“杀掉”――走人。
第二,家族企业的管理,仅仅以家族制来解决监督问题是完全不可靠的。家族制可以存在,但你不要以家族制的方式来搞监督。比如说,派自己的弟弟到这个分公司当个副总,监视那个汪中求;派自己的外甥到谁谁谁那里去,给他当秘书,来监督他;小姨子做出纳,管住钱,老岳父当保管,管住物:这就完了。你要相信监督是靠体系,而不是靠人。这个跟打足球不一样,人盯人是盯不住的。稍微聪明一点的人你根本盯不住,你不相信我就到你公司当老总,你怎么搞我,我都可以贪污,你肯定搞不出来,你信不信?你把你的三个小姨子都跟着我,都是多余的,根本没有用,应该靠制度、靠规则。靠什么样的规则呢?靠三权分立(或者叫多权分立)的规则来进行监督。我的博客上有一篇文章,6月13日发的,叫做《小餐费大管理》。吃饭怎么管?也派人盯?这个没有用的。我提出了五点做法,可以看看。不要相信家族成员的监督能力,靠人盯是没有用的,靠规则去监督。
第三,我们要尽可能给外族成员以赏识和培训的机会,就是你要把精力放在外人身上。内部的人你已经天生的就对他有庇护,或者有疼爱,或者有关照。这是免不了的,尽管你一视同仁。那么,你应该尽可能把赏识的机会和培训的机会给外族人,比如说这次要提一个部门经理,两个人选,其中有一个是亲戚,就要一个人,那你就尽可能把机会给外族的人,同样的水平前提下。要尽可能让外族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当然包括学习机会,给外族的人有更多的学习机会,人家在你这里觉得你是真的对他好。如果你碰到好事都给家里人,碰到难事都给别人,那就又完了。
第四,当我们家族成员成为公司发展的负担的时候,应该相信一句话:“功臣予以利,才人予以权。”你的家族成员原来也算功臣,帮你打天下,比如你老婆,创业之初的三年完全靠她,你采购进货,她卖货,卖货她更厉害。如果现在她落后于时代了,不能与时俱进,影响公司的发展,那么你就给她利,给钱就行了,但不要给职务,不要让老婆当副总,管财务,当得了副总也别当,可以拿比副总更多的钱,人家不会有意见。有才华的人你就给他权,他有一个平台,当然有一定的权,同时获得这个权本身的利。高出权力的利益,你可以给你的家族成员,你可以公开。比如,我的家族成员在同样的岗位上可能多享受20%的工资,这个你说清楚也可以,没有人怪你的,怪你干吗,都是你的钱。“功臣予以利,才人予以权。”
在老家九江,又一次公开课上,有老乡问到夫妻开店,发展后如何平稳过渡,想来与今天的博文相关,于是附上,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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