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调度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700654 上传时间:2024-02-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8.50KB 下载积分:11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调度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调度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B Q/GG-316.104-2005 代替Q/GG-305-01-01.03-2001、Q/GG-305-01-01.04-2001 调度管理所 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桂林供电局 发 布 2005-10-10 实施 2005-07-10 发布 桂林供电局企业标准 1 前 言 本标准在桂林供电局颁发的《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正值班员工作标准》(Q/GG-305-01-01.03-2001)、《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副值班员工作标准》(Q/GG-305-01-01.04-2001)基础上,结合桂林供电局实际特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Q/GG-305-01-01.03-2001、Q/GG-305-01-01.04-2001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本标准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具体的规定了职责、基本技能要求,规范地提出了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在考核与检查部分新增了检查与考核周期,明确了考核内容,修改了考核的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Q/GG-305-01-01.03-2001《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正值班员工作标准》、Q/GG-305-01-01.04-2001《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副值班员工作标准》作废。 本标准由桂林供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桂林供电局调度管理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吉。 本标准审核人:张琼。 本标准批准人:李昌富。 本标准由桂林供电局调度管理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0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调度管理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度管理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桂林供电局调度管理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GG-301.03-2005操作(生产)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桂林供电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3 职责 3.1 职权 3.1.1 行使Q/GG-301.03-2005中第3章3.1条所规定的职权。 3.1.2 具体行使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的职权。 3.2 责任 3.2.1 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遵守局规章制度。 3.2.2 根据供电生产任务、客户负荷的变化所制定的运行方式以及中调所的调度命令,负责做好本电网的生产调度运行工作。 3.2.3 负责对县级电网生产运行实施调度。 3.2.4 负责做好网区内主设备检修及事故抢修的生产调度工作。 3.2.5 对因自己工作过失而给公司及本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负工作失误责任。 4 基本技能 4.1 基本条件 4.1.1 具备Q/GG-301.03-2005中第4章4.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1.2 了解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熟悉局规章制度。 4.1.3 热爱本职工作,有相当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1.4 恪尽职守、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4.1.5 具有中专或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1.6 从事电网调度工作1年以上。 4.1.7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4.2 能力要求 4.2.1 具备Q/GG-301.03-2005中第4章4.2条所规定的技术知识。 4.2.2 具有电力系统和输变电基础知识。 4.2.3 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网调度规程、输变电现场运行、检修规程以及有关电力网和输变电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4.2.4 熟悉本电力网区结构、主结线图及其配置的主设备容量、主要技术数据,熟悉电网的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 4.2.5 具有一定的电力调度运行技术水平和电网调度工作经验。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执行Q/GG-301.03-2005中第5章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的要求。 5.2 认真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管理规程》及有关电力标准、规程、规范。 5.3 按照调度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和运行方式,认真做好对网区各变电站及县网的运行调度工作,根据电网负荷、有功无功、电能的电压、频率质量等指标进行精心调度,实现电网经济调度,安全稳定运行。 5.4 对中调下达的调度命令,严格执行复诵、录音、执行并做好记录。重要调度命令按局汇报制度汇报。 5.5 当运行方式改变时,及时通知保护、自动装置、电压等各有关专责进行调整,按新的运行方式进行调度。 5.6 在调度运行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桂林电网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工作。 5.7 当电网负荷受限时,按局规定的限电顺序表及时下令拉闸,调整负荷。 5.8 根据调度所下达的设备检修、缺陷处理计划、新设备投运计划,负责检修的停送电及新设备投运调度工作。 5.9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正确地听取和下达调度命令,事故处理做到迅速、准确、及时。做好调度运行事故预想。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 5.10 认真填写调度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日志和记录字迹工整、无涂改、数据准确。各种统计报表按时填报,及整理归档。 5.11 按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5.12 参加安全大检查、事故预想、事故调查分析活动。配合做好全局反事故演习的调度工作。 5.13 参加班组QC小组活动。 5.14 做好本班卫生区域及调度室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 5.15 参加班组每周一次政治学习、安全学习活动,每月一次民主生活会活动,参加创建文明班组活动。 5.16 完成班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本部门领导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一次。 6.2 考核的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与要求。 6.3 考核根据《桂林供电局绩效考核办法》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