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索工、指挥工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吊车指挥须经有关部门平安技术培训合格,获得操作证,上岗作业。 二、吊车指挥明白得机械功能,指挥时应站在能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使用国标统一信号,并做到精确、明晰、笛声嘹亮。 三、80T以上的设备和物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顿吊装。 四、严禁任何人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防销子脱滑,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重机起吊物件应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平安系数30.1.6-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腐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30.1.6-2), 钢丝绳外表现象降低载标准(表30.1.6-3)。
2、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同时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八、选用卡环不得超载使用,卡环的同意荷载查表。 九、滑轮必须经常光滑,不准超载(不同规格的滑轮同意荷载查表),滑轮磨损严峻,有裂纹应报废,不同意补焊使用。 十、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符合规定,上绳卡时一定要将螺栓拧紧,将钢丝绳压偏1314,在最后一个绳卡后面约500MM处将钢丝绳放出一个平安弯“,以便觉察钢丝绳是否滑动。 十一、起吊的构件应事先理解其精确重量,选用适宜的吊索,严禁盲目起吊。 十二、起吊构件或钢筋骨架,起吊绑扎位置,按照构件或钢筋骨架的形状、断面、长度、配筋部位确定,必须找好重心。 十三、起吊时应先将吊物离地面0.5M左右,确认稳妥后再起吊,起吊旋转半径下不准有人停留在作业。 十四、禁止将吊物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