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教育培训治理制度
消防平安培训教育制度
一、工程部全体员工每年进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平安培训。
三、以下人员应接受消防平安专门培训。
1、工程部的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治理人;
2、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
3、消防操纵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平安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备的功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来宾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展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2、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3、通过制造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展消防平安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治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展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平安情况、平安操作执行情况进展检查。
四、每日施工完毕后应当对施工现场进展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工程部报告。
六、觉察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是否在位、完好;4、其他消防平安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觉察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催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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